李绍贤
李绍贤(1481年—1519年),字崇德,直隶泗州卫军籍巢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李绍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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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行人司行人 | |
籍贯 | 直隶巢县 泗州卫军籍 |
字号 | 字崇德 |
谥号 | 忠端(安宗追谥) |
出生 | 成化十七年(1481年)十一月初七日 |
逝世 | 正德十四年(1519年) 直隶顺天府 |
配偶 | 娶章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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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正德二年(1507年)应天府乡试第二十四名举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丁丑科会试第十名,三甲第四名进士[1][2]。户部观政,授行人。明武宗南巡之争时,因上疏劝阻,被施杖刑而身亡。[3]兵部员外郎陆震、兵部主事刘校、工部主事何遵、大理寺评事林公黼、行人司副余廷瓒、行人詹轼、刘㮣、孟阳、李惠、王翰、刘平甫、李翰臣,刑部照磨刘玨等十余人同死于廷杖。[4]嘉靖初,追赠监察御史。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89):“李绍贤,字崇德。尝颁诏至徐州,监仓中使席班首,绍贤立命撤其席,中使愕然去。比逮系,见中官犹奴视之。”
- ^ 《明史纪事本末》
- ^ 《明季南略》:补予正德朝死谏诸臣谥:御史蒋钦谥“忠烈”,刑部员外陆震谥“忠定”,工部主事何遵谥“忠节”,刑部主事刘较谥“孝毅”,大理评事林公黼谥“忠恪”,行人孟阳谥“忠介”,李绍贤谥“忠端”,俞廷缵谥“忠愍”,李翰臣谥“忠毅”、詹轼谥“忠洁”、刘平甫谥“忠质”,给事中周玺谥“忠愍”、指挥张英谥“忠壮”。 “甲乙史”载:诸臣谥在九月二十日;内更有詹寅一人谥“忠宪”。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十二年丁丑科进士登科录》
- 李君墓志铭(梓溪外集7/5下,皇明名臣墓铭巽集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