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洪范(?—?),符锡,号存萱,又芝亭直隶嘉定(今上海市嘉定区)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

幼时家甚贫,好学不辍。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中乙卯科乡试十九名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登壬戌科进士,刑部观政,三年授湖北麻城县知县,四年本省同考。崇祯元年(1628年)擢升为陕西道监察御史,巡视中城,二年巡视节慎库,差巡按云南,四年被革职。崇祯五年(1632年)因擅自讨伐云南土司普名声而遭劾,[1]王伉、赵洪范二人以起衅罪被逮下狱。后出狱罢归。入不仕。生平酷爱奇石,在云南见一石奇秀,不远千里自海道运回,置于堂前,命名翥云峰。约卒于康熙年间。著有《周易要义》三卷。

参考资料

  1. ^ 《明史》卷二一三《云南土司》“临安州”条
官衔
前任:
戈允礼
明朝麻城县知县
1624年-1628年
继任:
蒋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