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洪範
生平
幼時家甚貧,好學不輟。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中乙卯科鄉試十九名举人,天啟二年(1622年)登壬戌科进士,刑部观政,三年授湖北麻城縣知县,四年本省同考。崇祯元年(1628年)擢升为陕西道监察御史,巡视中城,二年巡视节慎库,差巡按云南,四年被革职。崇禎五年(1632年)因擅自讨伐云南土司普名声而遭劾,[1]王伉、赵洪范二人以起釁罪被逮下狱。後出獄罢归。入清不仕。生平酷爱奇石,在云南见一石奇秀,不遠千里自海道运回,置于堂前,命名翥雲峰。約卒於康熙年間。著有《周易要义》三卷。
参考资料
- ^ 《明史》卷二一三《云南土司》“临安州”条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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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戈允禮 |
明朝麻城縣知縣 1624年-1628年 |
繼任: 蔣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