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洪範
生平
幼時家甚貧,好學不輟。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中乙卯科鄉試十九名舉人,天啟二年(1622年)登壬戌科進士,刑部觀政,三年授湖北麻城縣知縣,四年本省同考。崇禎元年(1628年)擢升為陝西道監察御史,巡視中城,二年巡視節慎庫,差巡按雲南,四年被革職。崇禎五年(1632年)因擅自討伐雲南土司普名聲而遭劾,[1]王伉、趙洪範二人以起釁罪被逮下獄。後出獄罷歸。入清不仕。生平酷愛奇石,在雲南見一石奇秀,不遠千里自海道運回,置於堂前,命名翥雲峰。約卒於康熙年間。著有《周易要義》三卷。
參考資料
- ^ 《明史》卷二一三《雲南土司》「臨安州」條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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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戈允禮 |
明朝麻城縣知縣 1624年-1628年 |
繼任: 蔣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