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隨機殺人
由Jimmy-bot在話題關於「隨機殺人」上作出的最新留言:8 年前
本條目有內容譯自日語維基百科頁面「通り魔」(原作者列於其歷史記錄頁)。 |
這篇文章建議參考日本的隨機殺人犯研究資料
詳見公視:
以及關鍵評論網「隨機殺人的犯罪心理學觀察」:
最近台灣發生的事件實在令人難掩悲傷,願死者安息,生者安康。 --上官(留言) 2016年3月29日 (二) 12:39 (UTC)
關於「隨機殺人」
以下只是個人感受:
台灣那邊喜歡把濫殺案件命名為「隨機殺人」事件,當然這是新聞媒體先用的,維基百科只是搬運而已。(例如:2014年台北捷運隨機殺人事件、2016年內湖隨機殺人事件、黃富康隨機殺人事件、曾文欽隨機殺人事件、2015年臺北市文化國小隨機殺人事件、2015年臺北捷運隨機砍人事件)但是,要深究起來,「隨機」二字用在這兒是錯誤,應該用「隨意」。
- 隨機:1、依照情勢;2、自由組合。(現代漢語詞典並無「隨機」釋義)
- 隨意:任憑自己的意思。
- 隨機應變:跟著情況的變化,掌握時機,靈活應付。(現代漢語詞典只有隨機應變)
- 還有,「無差別殺人」好像大概應該可能是一個日本詞語,對應的漢語詞語是濫殺。我搞不懂分類:無差別殺人事件為什麼不用濫殺?無差別殺人明顯不符合漢語習慣,又囉嗦。
其實,屠殺、種族滅絕、種族清洗、恐怖攻擊事件、縱慾殺人、連環殺人、校園槍擊、縱火殺人都可以「無差別殺人」,就是濫殺。
台灣的隨機殺人指的是殺人犯跟被殺者以前不認識,無冤無仇,就是無特定目標,其實我認為內文中可以用更嚴謹的「無特定目標殺人案件」。
PS:在查看2014年台北捷運隨機殺人事件時,我不禁要吐槽一下。鄭捷被新北地方法院判處144年刑期,文中隻字未提,四個死刑在導論也未提到,我不知道這個條目在寫些什麼亂七八糟的東西,囉里囉嗦的。一個破名字還搞了個段落,列出12個名字,真是好「詳細」。其實說明時間、地點、犯罪嫌疑人,大家都知道是哪個案件了。 對不起,這不是GA評選,我有點囉嗦。--Fxqf(留言) 2016年8月4日 (四) 13:24 (UTC)
- 中華民國教育部字典「隨機」的釋義:「不預設立場,沒有特定的對象。如:『隨機選擇』、『隨機抽樣』。」。在台灣,隨機的意思就是random的意思--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8月4日 (四) 13:34 (UTC)
- 同意Liaon98,剛發現無差別殺人重定向濫殺,覺得應該重定向隨機殺人,另濫殺跟隨機殺人蠻接近的,可是濫殺還可以指濫殺動物。--A2093064#Talk 2016年8月4日 (四) 13:46 (UTC)
- 隨意讀的通順些,隨機更繞口。-- 晴空·和岩 (討論頁·反互煮 協作計劃) 2016年8月14日 (日) 04:16 (UTC)
- 同意Liaon98,剛發現無差別殺人重定向濫殺,覺得應該重定向隨機殺人,另濫殺跟隨機殺人蠻接近的,可是濫殺還可以指濫殺動物。--A2093064#Talk 2016年8月4日 (四) 13:4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