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

提报发生中的编辑战
  1. 如果您发现了编辑战,请使用{{subst:uw-3rr}}警告违规用户
  2. 如果您的警告无效或对方已经违反了回退不过三原则时,请点击“举报编辑争议”按钮进行举报,并在表单中描述编辑战的细节,最新的报告应放在本页最顶端
  3. 请在举报编辑战时,清楚地指出用户名、发生编辑战的页面及双方争议的情况,必要时并提供页面前后的差异链接,以便管理员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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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管理员实施禁制后,请更新禁制纪录此工具可用以协助查核用户互动情况。
  6. 如阁下用户名列于下方,并认为对方亦有不当,请于同一章节提出,将对方用户名并列于标题,并以顿号分隔,毋须开设新提案。敬请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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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发生的编辑争议

Marvin 2009

  • Marvin 2009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Template: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Special:Diff/82631370重复于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存档/2024年5月中被提报的行为,即在已有包括但不限于Talk:法轮功#建议将法轮功条目从英文维基百科译回Talk:法轮功#已根据s: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告 (1999年7月22日)添加有来源分类cat:中华人民共和国非法组织Talk:法轮功#s: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告 (1999年7月22日)中的法轮功是不是法轮功?等讨论(注:相关讨论原发生于互助客栈,与本件发生的编辑争议实际上是同一事项)中由多名不特定用户提供多个充分归因的可供查证来源这一情形下,仍持续长周期(即隔一阵来一下)的骑劫式回退行为,以断言性观点阻挠他人正常编辑,不合WP:ASF“切勿断言观点本身”与WP:POVV“可供查证是不能凌驾于中立性之上的”等要求。
  • 发现人: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19:55 (UTC)[回复]
  • 处理:
    @银色雪莉阁下在宗教模板多次回退,并在编辑摘要内容中直接攻击在下"歪曲性的说理"。
    前不久在客栈,阁下曾多次攻击在下"游戏规则”。在这之前的讨论中,我提供了来源文章指出,“认为此通知不符合中国立法的规定”,阁下质疑称,只有一个结论,未见任何论述。因此,在下接着回应阁下丶并给出了具体论述:“《立法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没想到阁下此后不久,却多次称在下涉及"游戏规则"及"拉布”辩论。但在下根本没有此意,只是善意真诚的讨论丶回应。
    在下当时援引过来源指出,中国境内被政府文件正式认定这的邪教共有14种,其中并无法轮功。根据公安部2000年的通告: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 -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wikisource.org)“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其中,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有7种,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有7种。”
    这是基本事实,而非阁下所言的“关于事实的“断言性”观点”。
    在下善意诚恳的讨论丶互动,怎么是”游戏规则”?阁下却对在下作那样的恶意推定指控。阁下的自己行为是否才是有违WP:Game所指的:“恶意使用维基百科方针和指引,阻碍维基百科目标实现的行为。游戏维基规则可能表现为滥用程序、扰乱性编辑或其他违反社群共识精神的行为。”?
    阁下攻击在下"歪曲性说理”,涉及诬蔑。请注意WP:PA要求的, "对条目的内容发表意见,而不是对条目的编辑者;换句话说,请对事不对人。"
    请阁下改正错误,呼吁遵守WP:文明WP:Neutral。--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20:13 (UTC)[回复]
    我谨欢迎各位阅览当前在WP:AN3中在下所附加的说明和相关讨论页面。阁下此前在客栈中所谓“给出的具体论述”的离题——并且数度以该关于“效力问题”的离题的关于事实的断言性观点来拉布等游戏规则的行为,请参见Talk:法轮功#建议将法轮功条目从英文维基百科译回;阁下选择性忽视其他不特定用户给出的多个来源文件,并把“某一文件认定的是某性质”逻辑扭曲为“只有一个文件认定的才是某性质”的偏颇逻辑,也同样参见前述讨论页;阁下的断言性观点不是你自己以为的那一点,而是阁下所谓离题的“效力问题”——并且将这离题的断言性观点作为依据而将拉布延伸到了本件所涉页面,多次回退他人正常编辑。最后,“歪曲性的说理”这一个词,鉴于阁下阻挠他人编辑的诸行为,我想是恰当的——当上述这些问题客观存在的时候,“歪曲性的说理”不仅不是人身攻击,而且是对阁下的不当行为的最后一点善意批评了。--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20:40 (UTC)[回复]
    阁下所言不实,在下从无阁下列举所言的“只有一个文件认定的才是某性质”这样的言论,也从无谈过阁下所言的“效力问题”。
    而近来凭借原创的法院认定说多次回退的正是阁下。--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22:12 (UTC)[回复]
    1、在下已经指出过,离题对你并无好处。在下已经指出过,阁下在讨论中出现以“效力”论的各种离题表述(包括但不限于此内部通知...不算正式认定的政府报告并非是在程序上认定一个团体的性质等表述,以上在Talk:法轮功#建议将法轮功条目从英文维基百科译回都找得到阁下的原话),这与阁下偏颇认为“只有两个文件可以认定性质”而否定其他文件足以证明认定这一事实的客观存在的逻辑扭曲是一脉相承的——也就是以“效力”的断言观点阻挠他人基于可供查证的关于观点的事实(即“是否认定”)编辑的典型证据。而阁下居然自称“从没有说什么效力问题”,这是荒谬之一,也是虚假陈述。阁下自言“政府没有认定的事实,有BBC等来源报导主为据”,是典型的指鹿为马——所谓BBC等来源,其表述的是“对于认定效力的质疑”——我早就说过,这些你们随时可以写,因为它是一种关于事实的观点,只要有来源即可——但它不能被用于不让他人使用关于已经归属了的观点的事实——即客观存在的各种文件中的定性——来编辑。
    2、“原创的法院认定说”是虚假表述——同样在Talk:法轮功#建议将法轮功条目从英文维基百科译回中在下已经指出,最高法的通告源于“1999年第6期的最高院公报”,也是我的原话,进去就找得到(附送[1],请自行选择);相反地,阁下一再先后以“现在能查到并不代表当时是公开的通知”(Talk:法轮功#建议将法轮功条目从英文维基百科译回)和“显然当时并没有在中国大媒体的公开报导”(Template talk: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等扭曲表述回避现实。请阁下停止此类恶意游戏规则。--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22:24 (UTC)[回复]
    阁下一再把自己的话加以引号说成是我的话或观点,这是否才是阁下编造的“歪曲性的说理”?事实上我从未说过“只有两个文件可以认定性质”,把阁下自己的话加上引号“效力问题”,说成是我所说的,但我从未这样说。两高通知也并非阁下所言的“通告”,鉴于多个来源指出这是内部通知,当时在下一再向阁下征求来源以证明当时国内媒体有报导,以示公开,但阁下未能给出任何媒体来源。--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22:50 (UTC)[回复]
    引号从来就不仅仅用于引述他人的话,同样有用于“特别指称或强调的词语”(via台湾《重订标点符号手册》)的功能,请停止恶意推定的借故发挥,阁下所有的原话其后均附有链接。最高法公报本身就是公开刊物,所谓阁下的“征求来源以证明当时国内媒体有报导,以示公开”要求,是显然的扭曲基本常识。--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22:57 (UTC)[回复]
    阁下称中国公布官方“邪教名单”引发网友关注 - BBC News 中文是“对于认定效力的质疑”,显然是弄错了,BBC报导的“中国媒体说,官方认定的“邪教”共有14个,但是网友发现官方口中的“邪教”-- 法轮功不在其中。”那是指没有认定。
    阁下针对我所称的“这与阁下偏颇认为“只有两个文件可以认定性质”...”,引号居然不是我的话或观点,而是为了强调。这是否有意在误导和歪曲?我没有读过台湾字典,也有读者可能没有读过,那么很可能受误导。这并非什么恶意推定。
    开国的大典的画作修改过多次,《开国大典》的4个版本,每个版本都有它的专属事!_董希文 (sohu.com)那么对阁下宣传的公开通知。征求当时一则CCTV等媒体的报导不过份吧。--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23:18 (UTC)[回复]
    1、BBC说的是“两个通告没有”,可没有说“其他文件不行”,阁下却一再阻挠他人以其他同样客观存在的文件资料来源进行正常编辑。在BBC没有“对于效力的质疑”的情况下,那么就更需要请教阁下的用意了,因为阁下就涉嫌使用没有来源支撑的观点(如此内部通知...不算正式认定的政府报告并非是在程序上认定一个团体的性质)来干扰他人正常编辑和讨论。
    2、只要引号可以表示强调,那么它用在何处强调何物,是发言人自己的事。你可以认为“只有两个文件可以认定性质”这一对阁下观点的来自我的个人概括不准确或有偏差并对此进行批评,那是阁下的权利,我也尊重阁下的权利;但这与称别人根据正常的语法逻辑来行文是一种“误导”是两回事。
    3、非常过分(这过分其中尚未包括阁下用了一个不可靠来源)。画作本来就是接近WP:SPS类别的来源,这与公开出版的刊物是风马牛不相及。照阁下这种扭曲的举例,其他人是不是可以要求阁下提供上述BBC网址的一切历史版本——包括网络每一日的存档和纸质版本(如果有)——来证明其未曾被更改过?如果阁下对来源有异议,早就提过了阁下可以去提报可靠来源布告板,没人拦着你。--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23:33 (UTC)[回复]

Tofugamay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4%BB%81%E6%B7%80%E5%B7%9D%E7%94%BA&diff=prev&oldid=82086381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6%B1%9F%E5%B7%AE%E7%94%BA&diff=prev&oldid=82026663 (没人回,我只好重po)

事件经过如下,总之我想说的是:已经有很多资深编辑员认为导言应当是经过统整的东西,但对方不听,执意中文版的内容要跟日文版一样,条目也是。但像东京、大阪等城市的导言明显与日文版的有所不同,那坚持中文版与日文版导言要相同的意义何在?我的整理确实不完美,但也试著做出改变,而不是ru埃持中文版和日文版要一样。试著作整理与完全不整理还把内容放错条目的影响是不一样的。我绝非只是有个管理员说的{模仿只模仿到皮毛而已},写任何段落都应统整而非全盘皆抄,而且我擅长的本来就不是所有的条目,目前改然后让更多人看到又不会使他们失去兴趣往下滑的,只有导言和上面几个条目了(历史、地理等)。我有很多错误,但有尝试修正,也还在学习,但对方的错误却没有人提出,就这样犯了好几次不应该的错误,还不知道自己哪里需要调整。至于第一的形容已有先例,且有管理员反对将其形容成宣传的说法(请见user:sanmosa及上述网址)诸位管理员可去日本专题的典范与优良条目寻找,其中已有前例,如札幌、函馆、福冈、秋田等。若是模仿并持续修改,维基应鼓励这样的行为,因参照的对象是典范、优良级条目。即使看起来并不完整,甚至是学得一点皮毛,但参照前人的共识写作惯例本身并没有错,我相信除了我以外的人也不想因为模仿楷模而被说成是在乱写或是只习得表面工夫,毕竟没有人能马上写出优良或是典范级的条目,若一味指责对方只是显得比正常的苛刻还要过度苛刻。 附注:他移动的内如我都有找来源

Tofugamay先前的留言:我持续在做的事是,对照日文版检查和排版,雪雨73君运用机器翻译的段大多是物产及产业方面的章节并都直接放在序言章节,于是会有不少产量第一日本最好等等的描述,我曾经把相关内容留在序言,仅只拿掉最好的描述等等,但会被复原说役所这样写云云。个人认为,不是把自己新增加的翻译的内容,放在序言章节就好了,他提的条目,在文章内有更详尽的说明,序言章节是整个条目的总结,条目内的旧内容不更新只改善序言章节,故后来我想还是依日文版的物产或产业章节排好了。

Mickie-Mickie

  • Mickie-Mickie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马纪壮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24小时内达4次回退,已在第三次回退时对他明确警告3RR,他并坚持WP:原创总结,我在讨论页开讨论也没下文。--LHD留言2024年5月9日 (四) 17:11 (UTC)[回复]
  • 发现人:LHD留言2024年5月9日 (四) 17:11 (UTC)[回复]
  • 处理:
    (:)回应- 由该文“修订历史”页即可清楚明见此为“恶人先告状”的实情:
    1. 以程序部分而言,LHD 在24小时内首先于同一个页面回退本人的编辑三次,并非在下进行3RR,事实上自四日前(5月6日)即任意曲解规定为借口,对该文同段滥删,达八次;经在下多次配合修改内容以符其意,并指出其矛盾与专断,但其完全不接受,亦不做任何修正,而一味坚时全删。
    2. 以实质内文而言,马任期明确,与各项史实皆在各注文中详述,既非在下原创,亦非推论,LHD 对部分作者、出版者与新闻媒体不满,即任意将其排除禁用,视维基公评标准为无物,而引据偏颇,目中无物,连来源都认错再以此为主论基础来胡闹一通,请参见其在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陶普斯号事件马纪壮各文的狂妄态度与独断的行为模式,实在令人无法苟同。
    3. 由其用户页献页历史而观,可见其已有诸多争议,现在还反诬在下的摘述是“Vadalism”与“原创总结”,而其目的实为屏蔽全段内容讯息,简直是“做贼的喊捉贼”,请看到底是谁在搞破坏?恳请管理委员诸公明鉴公裁,铭谢五内,谨此。 Mickie-Mickie留言2024年5月9日 (四) 18:18 (UTC)[回复]
    1. 我回退次数不影响您[2][3][4]第三次时被警告不能在24小时内超过三次后回退第四次,注意不是一部份用字不同就不算一次回退,然后是我指出您各来源中的矛盾及专栏性质可靠度,均已在Talk:马纪壮阐明,但您没有加入讨论,全删就是因为那一大段完全违反方针啊,人物传记条目本来就要更严格执行。
    2. 您就是WP:原创总结无误,您只是拿a.“马任期由XXX至OOO”和b.“事件发生落在那几年”做出了暗示性连结,这就是原创总结禁止的,因为用这种方法他任期内世上所有发生的事都可写进来,但就没有单一来源将这两件事连结在一起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您则是不断的WP:COAT,将与子主题(某次会议)的子主题(某事件)的几十年后事件硬塞进来根本离题,来源根本没把那之后的事件和会议做出明确连结陈述;Talk:陶普斯号事件我也明确表述了WP:循环引证,您也没意见。
    3. 您以前编辑引发的争议Talk:邱国正Talk:张宪义都有明确纪录问题点,您常WP:COATWP:原创总结WP:循环引证使用可靠度不足的来源以事实陈述,被指出问题就会说什么“破坏”啦、“想帮政府隐藏事实”什么的,而对于违反方针部份则要被回退几次并发警告后才每次做一点微小的改善。
    @TGTON,您目前回退到的版本就是问题最大的版本,也是引发争议的起源,您可以仔细看该段使用的六个来源,完全没出现“马纪壮任内”“奉令”“1954年7月”“亲率”“三艘”这些字眼,而Mickie-Mickie就在那种情况下写出了来源未支持的内文,导致这场争议。--LHD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06:26 (UTC)[回复]
    LHD 竟说谎到这种地步,甚至现在已经到了管理员布告板,还积性难改,眼前白纸黑字依然故我,毫无警惕:
    1. 在“修订历史”纪录中明白显示:其所诬指的三次警告,根本不存在;相反的,是在下于5月6-9日经一再不断妥协让步、前后修改五次以适其意,而于5月9日仍连遭相同的整段 3497 字元全删之际,才依次发出 [5][6][7]三次WP:EW警告,并请求管理员公裁。而其从头到尾只为通删;然后在全不相干的他段作一小修改,如其所言“一部份用字不同就不算一次回退”,以此计入滥删豁免次数以持续编辑战?曲解规则文字到这种地步,以为维基编者们都茫了?
    2. 何谓“暗示性”连结,在此明列事实,不容否认,何来暗示!林宏一文中说的很清楚,对海军总司令马上将在各海军事件中有关键性描述,何来推论?又何来总结?是 LHD 自己心中有鬼,所以必须全力封杀任何非官方文字,以维护数十馀年来官版宣教为“战功”的愚民教育成果。至于陶普斯案,人、事、时、地、物等基本资料不全或有误,是典型的政战样本戏,在中文维基中是有名的笑话,谁说在下没意见?只是略作修正,以免太丢百科的脸了。不和 LHD 去耗时间不代表同意……
    3. 若要检讨编辑历史纪录,LHD 在中华民国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张宪义核武禁扩条约的删改正是百分之百的“不学无术”!专业素餋不足却师心自用,连最基本的缔约程序与会员资格都不清楚,还来错写误导大众读者。政治宣导看多就完全被洗脑了,就连后段所列的条文都视若无睹,坚认“叛国”。先玩弄文字以曲解规则,再罗织罪名以彻底否定合法性并妖魔化目标对象,并借机全删以贯彻封锁资讯的目的,这是警总再世!
    管理员的紧急应变处置并没有错,问题的根源就在 LHD 根本不接受任何妥协性的修改编辑,在本文中八次提各种理由不为改善条目,只为提供借口自行决定全删(唯一例外在另段小编一次以规避系统计算编辑战次数的耍手段),所以最后在一切努力建立共识的企图皆失败的状况下,在下唯能提请管理员公裁。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Mickie-Mickie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4:21 (UTC)[回复]
    我想您的阅读能力可能有点问题,回应牛头不对马尾:
    1. 您说“其所诬指的三次警告,根本不存在”我哪里说我做了三次警告?我是列出来您昨天回退到第三次时做出警告,我都用diff模板做好连结了,前三个连结就是您回退那三次,第四个连结是警告,第五个连结就是您回退第四次,您真的看不懂吗?
    2. “林宏一文中说的很清楚,对海军总司令马上将在各海军事件中有关键性描述,何来推论”是根据林宏一来源哪一句?如果没有直接做出这样的陈述,您自行组合就是WP:原创总结说的暗示性连结。
    3. 果然又是被指出违反方针就开始扯一堆阴谋论了,根本没在方针问题上做出有效反驳。而且中华民国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是您把国史馆文件错误解读,把“美国想动用核武”情报写成“中华民国想动用核武”,被我指出文件中明明提到是从美国拿回来,而且后来我也拿出其他可靠来源佐证,怎么错的人现在反指对的人不学无术?其实就是您自以为“您写的才是真相,想阻止您写的都是想隐盖真实”,而不肯正视、承认“您才是写出错误内容的人”。
    4. 您在马纪壮的编辑不管怎么改就是违反WP:原创总结,除了移除别无他法啊。
    5. “唯一例外在另段小编一次以规避系统计算编辑战次数的耍手段”看不懂您在讲什么,3RR是计算“回退次数”,我不论有没有做和回退无关的编辑都不会影响,那是要改善来源到一半被您编了,系统认为没冲突自行整并了,您似乎没有正确了解维基百科运作规则,无法就方针上正常反驳,自行在内心小剧场妄想是您的事,但维基百科上的编辑基准是依照方针,不是您自己觉得的“真理”。另外@TGTON也不是管理员,请认真理解一下维基百科的运作方式......--LHD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4:44 (UTC)[回复]
    1. 回退不过三原则不是配额,LHD 曲解规则,绝口不提在我三次公开请求处理前后全删相同内容四次,遑论之前的修正内容被全删四次,完全不顾管理员的职权,可见此人心中仅馀斗争,已毫无是非善恶之念。
    2. 要装死的人没得救,LHD 连最基本的文字搜寻都假装看不到,先是恶意且破坏性的中伤入罪,再一口定见完全否认陈情理由,果然是警总再世。不回狗吠,不代表狗是对的,只是不陪狗演戏。
    3. 如前所述多次,在下根本未下推论与结论,LHD 恶意乱栽的“原创总结”帽子不能接受,玩弄文字更不赋予其乱删不改的大权。而LHD 直到今天还在说谎:“美国想动用核武”根本无此论述,是美国麦帅同意布署核武以协助保台,一心转用美军资源来反攻大陆的是蒋中正(缅甸前后在联合国大会控告中华民国侵略,获得美国支持要求一再撤军)。那份有关金门马祖的作战计昼是蒋派的武官将美国的原始图档自行以繁体中文手书转录签呈的,报告国军利用对大陆的核武攻击后反攻并接续收复整个大陆的三阶段进军蓝图,根本不是美方的原稿,也和当时美军的整体战略矛盾;LHD 篡改的标题文字误导读者为美国支持反攻,故我改录原文以忠于原件与史实,这是专业情报处理的基本要求,而 LHD 竟至今还搞不清楚状况!
    4. 意识型态的理念问题是无解的,一口咬死“不管怎么改就是违反”明显是托词,只删不改更是恶意破壤,其公正性应检讨。
    5. 系统根本没有“整并” LHD 编辑的功能,将自已分别执行的编辑手段怪罪到无辜的程式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事后的猝辩更证明其不诚实。
    6. “方针”不是由 LHD 师心自用独断决定,坚信“真理”的蒋介石早该死了,请莫将中立的维基百科变为党国复辟政战堡垒。
    --Mickie-Mickie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6:47 (UTC)[回复]
    “林宏一文中说的很清楚,对海军总司令马上将在各海军事件中有关键性描述,何来推论”是根据林宏一来源哪一句?如果没有直接做出这样的陈述,您自行组合就是WP:原创总结说的暗示性连结。
    如果您没办法回应,您说再多无关的意识形态说词都没用。WP:V:“添加或恢复内容的编辑者应承担举证的责任。”,今天您被质疑添加的内容没有得到来源支持,那么您就有责任证明,当您扯东扯西就是不正面回答,却仍要将内容加回去,那就是违反WP:V这个三大方针之一。--LHD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7:1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