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當前的破壞/存檔/2017年11月

  • 魏鵬展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該用戶只是不斷重覆本人所加的編輯為主觀負面抹黑,但本人所加入都援引不同機構的公開資料,甚至在受到首次質疑後立即補充,但全都受一樣的完全回退。本人在該用戶的第三次回退後曾提醒三次不回退原則,同樣遭一樣的回退。其後該用戶指出本人過往數年曾數次在香港大學校友中移除了他,及於他人條目加入負面內容。參考本人的編輯紀錄,本人確於2013年起到香港大學校友條目將多位完全不知名校友 (而並不是只針對該用戶一人),因為維基不是不知名人士自我吹捧的地方。而所謂的「負面內容」為侵犯學生的教師的新聞事件,各位可查看。提及此等不關聯事件,本人只是想指出如果該用戶對本人 (或所有曾加入他不喜歡內容的人)存有偏見,本人確實沒有可能用與一般用戶的正常方法去討論,因為他只會不斷自說自話。又:本人查看紀錄,多年前曾提交該頁面的提刪請求,因為當時網頁全為該人的自我宣傳。後有多名用戶指出經修改的頁面顯示該人為知名詩人而最後沒有刪除。本人剛發現原來該人曾因大量濫用傀儡戶口而被永久封禁,本人可能再考慮是否再在該條目掛上知名度不足再討論。謝。
  • 發現人:Ihatesmoker留言2017年10月31日 (二) 15:34 (UTC)
  • 處理:
    • (!)意見:只要符合維基百科的各項要求(如中立的觀點、有可靠可供查證資料來源等等),有關人物的負面內容確可存在。至於大學校友列表,在下認為應該刪除無法尋找相關人士資料的人名。請Ihatesmoker君考慮與被提報者溝通溝通。-- FrancoT 留言討論 簽名區 2017年10月31日 (二) 15:45 (UTC)
    • (!)意見:本人也同意維基可以加入負面內容,但要有充份的來源參考。維基也應該以中立的角度撰寫,不應出現主觀詞語;但這個用戶在沒有充份來源的情況下,運用異於一般慣常的寫法,惡意加上一些負面色彩的附加資料,藉着對客觀資料的負面描述,間接抹黑在世人物,其實是一種很高明的破壞手段。--屈原蟲留言2017年11月1日 (三) 04:32 (UTC)
    • (!)意見:我由Ihatesmoker的編輯紀錄,我高度懷疑此用戶與魏氏有私人恩怨,由行文的主觀性,我估計他想製造一個感覺:「魏氏是工作極不穩定」,我同意在充份的來源下,可以加入此內容;但Ihatesmoker並沒有充夠的來源。而如果純粹想增加魏氏的工作履歷,我覺得又不必加很多不同學校的負面描述,而且傳記的條目不應羅列太多個人履歷,Ihatesmoker這樣加上去,其實是不必要。--屈原蟲留言2017年11月1日 (三) 05:57 (UTC)
      • (!)意見: 誠如我之前所述,我只是希望將所有「非知名校友」及「個人吹捧個人宣傳傳記頁面」悉數改善。比方說,你總不能說一個熱衷於編輯戰犯名單的史學家是與「某」二戰戰犯有「私人恩怨」吧(前提是他「不只」編輯某特定一戰犯)?在數年前提出該頁面有知名度有問題後,有大量用戶指出魏鵬展實為知名人士,到昨天本人再翻查記錄,竟發現該等人士全為同一人的傀儡用戶 (參見 分類:大撚的維基用戶分身)!而用戶屈原蟲現今接手繼續獨自以偏概全地力證該在世人士為「所有小學的教師、學生、家長」及「所有幼稚園教師、家長」所能關注。套用普通法的「理性自然人」原則,本人敢肯定上述人士皆未曾聽過魏鵬展這名字。這原則雖然不代表可以決定所有知名度不足的頁面的去留,但卻能引證這個曾被大量傀儡用戶強行以第三身角度為知名度背書的頁面存在的可笑。我認知中維基未有限制某人士在維基為自己創立頁面,強行用第三人稱去為「他人」的頁面說項,也實是可笑。 Ihatesmoker留言2017年11月1日 (三) 11:39 (UTC)
    • @屈原蟲Ihatesmoker:這裏是提報破壞之用的,而非供2位發表與涉嫌破壞行為完全無關的言論。如要討論請到用戶/條目討論頁繼續討論,敬請留意。-- FrancoT 留言討論 簽名區 2017年11月1日 (三) 11:51 (UTC)
      • (!)意見:補充:本人並沒有針對任何人。本人這次的修訂,是因為本人在懷疑這所謂受全香港家長教師認識的「知名人士」如何能夠加入這海量參考資料時,發現在「現職教師」的參考資料只是指向九龍塘官立小學學校網頁而沒有任何參考價值!本人及後發現魏鵬展並非九龍塘官立小學的教師。本人沒有懷疑有人說慌假冒教師,因為這可能只是原先指向網頁過期之故。但本人感到十分奇怪,因為官立學校的教員是公務員,在絕大部份情況下皆不會在沒有原因下離職。及後為補充資料,本人特意翻查教師公會網頁以查證所謂何事。如果本人是有惡意的話,本人只要在「現職教師」的「現職」兩字加上來源請求,並將其改為「前任教師」豈不更好?本人重申,本人沒有針對任何人,本人只是維護各大學知名校友頁面,希望盡綿力防止有人自我吹捧成知名校友。唯有不肖人士「不斷」想將自己擠身知名校友列表內,每次在一段時間後被人指出不知名及移除後反指人針對,這是甚麼邏輯?要是本人針對任何人士,閣下的「回退過三」早已在2013年、本人第一次將閣下從香港大學知名列表移除時發生了。Ihatesmoker留言2017年11月1日 (三) 11:54 (UTC)
      • (!)意見:翻看Ihatesmoker最近的編輯,他先後多次刪去多個港大校友都已通過關注度並已建立維基,如果這些校友由於關注度問題而要刪去,那麼他們的維基條目是否也應一併刪去?你一直聲稱魏鵬展不知名,但你卻在「香港聖瑪加利女書院」加入「著名教師魏鵬展」?我估計你想製造管理員的信任,誤以為你不是破壞,其實明眼人一看就知你在惡意破壞﹗有關一個人物的關注度維基已有詳細說明,你不知某人,不等於某人不符合關注度。我根據維基關注度建議,隨意於google搜尋,已找到多個有關魏氏的來源,可見條目有足夠關注度。我再查看Ihatesmoker最新的編輯紀錄,發現他持續刪去港大及中大的校友條目,這些條目都已通過關注度建立維基,不能因為你一人孤陋寡聞,而濫刪條目。我個不反對你在魏氏加入負面內容,但請加入可靠來源。我不再編輯魏氏條目,煩請各管理員監察Ihatesmoker的破壞行為,這是一個熟悉維基運作,而手法極為巧妙的破壞者。--屈原蟲留言2017年11月1日 (三) 13:18 (UTC)
  • 端島是個有關有爭議課題的文章,編者幾乎通篇只引用日本一方資料來源,存在地方色彩。本人加入相應模本,Suicasmo通通刪除。在我警告之後,仍然不停止,還說什麼「沒有義務提供資料來源」。[1] [2]。此外這些文中 無來源內容很明顯 [3][4] [5] [6] [7] [8] ,我添加Refinprov模版理由很充分,但該維基人使用匿名IP通通刪除。
  • 發現人:螺釘留言2017年11月1日 (三) 12:19 (UTC)
  • 處理:
  • (!)意見,有關講述韓國的部分,也有數項韓方來源支持(至不過是日文版而已)。另外,端島本身就是日本領土,當然是以日方來源為主啊。不是嗎?—AT 2017年11月1日 (三) 12:30 (UTC)
    • (:)回應,相關爭議部分是要多方來源的。本人添加模版是合理的。刪除模版是破壞行為。螺釘留言2017年11月1日 (三) 12:38 (UTC)
      • 您不如再看一次我到底說了些什麼,已經有韓方來源,只是日文版而已,中央日報和聯合news都是韓方來源。您會韓文,而又發現韓方與日方來源有衝突的話,請提出來。顯然地,爭議部分只佔了很小的一部分,只要您提出來,說明一下韓方的觀點與日方有怎樣的差異,我相信不論是S君,還是其他人,都很願意添加,從而改進條目。但是,並不是要求不會韓文的用戶添加韓方來源,日文還可以從漢字來猜,韓文卻不可能猜得出來是什麼意思,請設身處地考慮一下。謝謝。—AT 2017年11月1日 (三) 12:56 (UTC)
    • (:)回應,我只曉得中文,S不是說要關心中國勞工,這方面的中文資料來源在哪裏?此外英文資料也一個也沒有。文章就是需要改進提高。螺釘留言2017年11月1日 (三) 13:01 (UTC)
      • 條目對中國人訴訟一事已有提供法院判決作為來源。有規定必須要用中文資料?您看不懂非中文文獻是您自己的問題,別人沒有義務翻譯。日本條目沒有英文參考實在正常。閣下的金大中條目作為韓國類條目卻連韓文參考都沒有,實在不配FA,是不是也要重審提高一下呢?--129.215.230.26留言2017年11月1日 (三) 14:46 (UTC)
    • 根據維基百科的原則,在有中文資料來源的情況下,中文資料是第一優先。螺釘留言2017年11月1日 (三) 15:01 (UTC)
      • 閣下已經開始自創維基百科原則了。翻遍維基百科:可供查證維基百科:列明來源,沒有任何部分提及中文資料優先。--129.215.230.26留言2017年11月1日 (三) 15:08 (UTC)
      • 閣下可以參閱「非中文來源的使用」。外文的使用也要優先使用公開發表的譯文。我在金大中一文中就使用了多部韓國人寫的中國人翻譯的傳記。螺釘留言2017年11月1日 (三) 15:17 (UTC)
        • 「引用來源的語言不為中文時,原文與譯文同等或更加重要,無論譯者是維基百科編輯或資深的翻譯家。因為原則上,讀者應有機會查核原始資料,以得到最準確的信息。因此,引用非中文原始材料時:直接引用來源中的語句時,應儘量使用公開出版的譯文,而非編者自譯的內容。在文章中使用自譯版本的譯文時,提供原文,以便讀者核對。」請問哪句說了比起外文文獻,需優先使用中文文獻。甚至還說了「原文與譯文同等或更加重要」。閣下看來閱讀理解能力也有問題。--129.215.230.26留言2017年11月1日 (三) 15:22 (UTC)
  • 請善用{{Fact}},整天僅少部分無來源,使用{{Fact}}還可以使對方只到哪一句哪一段無來源,不是直接說一個XXX條目有問題,請在該段落放置請求來源,一段時間沒有還可以移除段落,要反證也拿出來原來說,別一句不說反面觀點。--Zest留言簽名板 2017年11月1日 (三) 14:17 (UTC)
    • 反對,也極其反感從文獻作者國籍擅自推定立場、嚷嚷取材不中立的作法。S君也沒有寫「沒有義務提供資料來源」,而是「其他編者沒有義務為您的需求尋找韓文來源」,你不要自己在那邊撒謊改寫。何況「此外英文資料也一個也沒有」,什麼時候有英文文獻是中立、多方來源的前提?你不要自創規則,跟討論頁一樣在噁心人。--Aizag留言2017年11月1日 (三) 15:34 (UTC)
  • 我反倒印象深刻的是螺釘寫的韓國GA/FA,卻幾乎不用韓國來源,只用中國來源--Liaon98 我是廢物 2017年11月2日 (四) 05:12 (UTC)
User:Jasonnn~zhwiki以後建議Jasonnn閣下注意此類IP的特殊性,根據其IP段和提報關注度的行為,可以  一望而知WP:SiuMai。--雲間守望 · 💬留言2017年11月4日 (六) 10:26 (UTC)
  • 近期該段ip用戶(114.43.156.249)以及一位註冊用戶User:張彥純大量建立約一年前通過提刪討論的黃安專輯頁面,並且刪除維護性模板(關注度,refimprove等)。提請注意。
  • (49.215.227.16)...此編者非常浮動。
  • 發現人: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11月5日 (日) 22:21 (UTC)
  • 處理:
請@草帽老劉:解釋何謂「篡改內容和野蠻性的編輯」,被草帽老劉刪除的內容都是附有來源的內容,而草帽老劉添加的內容都沒有來源,這是不是才是「篡改內容」?而且草帽老劉不久前因為侵權而被警告,以及因為「不斷移除條目內容」而被封禁,加上拒絕跟其他用戶溝通,這又算不算是「野蠻性的編輯」[33]?--No1lovesu留言2017年11月15日 (三) 14:36 (UTC)
@No1lovesu:我增加的內容都有附有來源的內容,是你無理篡改在先,你用否認漢服文化的立場來編輯關於的漢服內容就是野蠻性的編輯。草帽老劉留言
@草帽老劉:我從來沒有看過你的編輯有加上任何的<ref><ref/>,「我增加的內容都有附有來源的內容」這句話不是事實,至於「你用否認漢服文化的立場來編輯關於的漢服內容就是野蠻性的編輯」,借用你自己的說法--「太過主觀」。--No1lovesu留言2017年11月15日 (三) 15:05 (UTC)
(!)意見無合理理由情況下不惜一切手段「保護」明顯缺乏關注日本類條目,除了哈日還有什麼原因嗎?--88.202.177.250留言2017年11月17日 (五) 06:12 (UTC)
被TA皇民以莫須有罪名陷害,唯有使用WP:IAR原則。--185.76.10.93留言2017年11月17日 (五) 06:36 (UTC)

Wpcpey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4月已有編者提醒你不要加入一些離題的新聞,也請你不要故意在沒有登入的情況下,或者是登出後,在這些頁面再次打編輯戰,以迴避封禁主帳戶。畢竟閣下加入大量 {cite news} 的編輯習慣,與219.78.76.25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是一致的。--45.64.241.209留言2017年11月17日 (五) 12:54 (UTC)

除了編輯習慣外,222.167.166.187在11月13日起就不能編輯,而編輯戰是在14日發生的。假如219.78.76.252昔日從未編輯,素未謀面,又怎樣聯想到此事與 222.167.166.187 有關呢?只有曾和 222.167.166.187 為同樣事情爭執的 Wpcpey 君才會有如此聯想。45.64.241.196留言2017年11月17日 (五) 19:58 (UTC)

你都真是很喜歡針對本人。有關內容是別人所加入的。當然你可以繼續胡說一編。而且更想說的是,今時今日參與維基變得是一件可怕的事。--Wpcpey留言2017年11月18日 (六) 01:10 (UTC)

我只想盡快知道結果,讓這件事情盡快了結--MCC214留言2017年11月18日 (六) 11:35 (UTC)

我只想盡快知道結果,讓這件事情盡快了結--MCC214留言2017年11月18日 (六) 11:35 (UTC)

  • 自2009年來長期建立各類侵犯版權的條目,見其討論頁。
  • 發現人: Kou Dou 2017年11月19日 (日) 14:20 (UTC)
  • 處理:拒絕。用戶加入的內容,很明顯是《金史》的直譯。這些內容與《白話二十四史》版本的翻譯(也就是提報人給出的侵權來源)存在字句上的差異。所以只存在兩種可能性,一是用戶獨立完成了翻譯,但是和侵權來源看上去比較像。事實上,直譯終究要忠於原文,不同的人翻譯同一個作品,譯文很像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是這種情形,那根本不是侵權,自然也不需要處理。二是用戶在侵權來源的基礎上進行了修改,並將其發佈至本站。那麼至少他還知道要修改,照抄是不對的。就算這樣的修改還不足以滿足侵權的要求,那麼要做的也不是單純給警告然後封禁。因為警告模板里也沒給出範例,闡明修多少才算合格。應該與對方溝通,解決問題。但是,自始至終未見到這樣的溝通嘗試。綜上所述,無論是何種情形,封禁都不適用,駁回請求。--Antigng留言2017年11月19日 (日) 14:59 (UTC)
    • 希望解釋清楚下列問題。中二少年西奧多  留言 2017年11月19日 (日) 15:46 (UTC)
      1. 為何曾於2010年清空CPC條目
      2. 在過去幾年不止一次創建侵權條目
      3. 關於化療的原創研究
      4. 「明昌年間,部屬羌已彪殺郡佐反叛……始終不被接納。等到完顏綱安排陝西事務,皇帝秘密令他處理西部事情。……也不要以為是少數民族部隊而輕視他。」等段為何與百度百科相關詞條雷同。
  • (~)補充 在管理員Manchiu專門去Dragoon17cc討論頁User_talk:Dragoon17cc上提醒其注意用詞之後,他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問題,反而還如此狡辯:
    • 門外漢, 解作外行人, 從他對REgional Airlines的理解便明顯知道他是外行人,是中性詞語。」
  • 這樣的態度,完全和他在封禁申訴中的保證背道而馳,他解封的前提是意識到自己的問題並改正,現在這個前提根本就沒有,因此個人同Kou Dou一樣也深感需要恢復原本的永久封禁。--暖城2016-02-05留言2017年11月19日 (日) 18:20 (UTC)

抱歉我帳號被人盜用 已更改密碼—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Aa19991005對話貢獻)加入。

現在才看到此訊。煩請循封禁申訴管道覆核。——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1月20日 (一) 06:35 (UTC)

(:)回應:美國那個是我看漏了最近新聞,已撤回。但是22條還有甚麼關注度?難道一部基本法160條可以製造160個條目?222.167.166.187留言2017年11月21日 (二) 03:55 (UTC)

(:)回應@Michael Chan:看了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09/25才好説話--MCC214留言2017年11月21日 (二) 11:44 (UTC)

敬請各位給予基本的閱讀理解後再作出修改文字是否應予刪除的決定,衷心感謝大家幫忙,不要讓中文維基百科變成一個個的一言堂,請保持人人平等的權利。再次感謝!陳少靜 | 月立龍頭留言2017年11月21日 (二) 07:34 (UTC)

好的,我也請您看完我修改添加的文字內容再做決定,十分感謝。陳少靜 | 月立龍頭留言2017年11月21日 (二) 07:51 (UTC)

2017年11月22日 (三) 12:47 (UTC)

  • 處理:

我的操作都是由理由的。有些人不好好利用政策,討論共識,卻用這些政策玩政治鬥爭,挑起編輯站,故意造成封禁可能,非常不合適,嚴重危害Wikipedia生態的中立性。我認真為虹口區考證,實地探訪,翻閱政府文件,被某些人一句話否定。我認為有些模板是沒有意義而刪除是有理由的,這提出意見後,也不跟進討論。--冰紀留言2017年11月24日 (五) 02:03 (UTC)

「上綱上線」、「無中生有」、「意氣用事」,是我說的不好,我會不再使用那些語氣詞。當時反駁那些基本是直接定性而非以討論的口氣的語句,「先天正確」,「不適合」等定性用語也非討論用語,令人不快--冰紀留言2017年11月24日 (五) 02:39 (UTC)

  • 問題起源與DYK的討論,如果最後意見是不能上DYK,都是正常的,後來變成搜集黑材料。一言不合就拉到封禁討論,我認為是一種不合適的政治鬥爭。--冰紀留言2017年11月24日 (五) 02:47 (UTC)
  • 按照閣下的意思,閣下何嘗不也是自認為「先天正確」?對於一手材料和中立性的理解的認定不應該在此討論,別忘了,即使是對於現有政策的理解和改動也使可以討論的。--冰紀留言2017年11月24日 (五) 02:57 (UTC)
  • 搜集黑材料。一言不合就拉到封禁討論,閣下就對了?凡事有度,有爭論就在一定範圍內討論,以目前這個情況來看,拉到封禁討論,我認為是這是最為嚴重的運用政策手段,讓自己不喜歡的人閉嘴的政治鬥爭。非常非常不合適。--冰紀留言2017年11月24日 (五) 02:57 (UTC)
    • 讓管理員決斷吧,另外@如沐西风:和@Fayhoo:。原本DYK有反對票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一定要在有異議的同時拿「上綱上線」、「無中生有」、「意氣用事」之類的話對其他編者(而且還包含貢獻卓著的編者)進行指摘,造成事態擴大化,責任在誰,我認為是很清楚的。—思域無疆大道 事體 機器 2017年11月24日 (五) 03:04 (UTC)
    • 有反對,就反駁是再正常不過的,我並沒有人生攻擊,對於這三個詞用了一次,可能語氣有點不合適,我願意以後調整語氣,但是沒有閣下說的「警告無效。」更沒有反覆提及從而形成你說的「警告無效」,我可以再次強調,DYK的反對意見非常不適合拉到封禁板塊討論,對於具體條目的爭議,一言不合拉封禁討論涉嫌濫用封禁,我認為是這是最為嚴重的運用政策手段,讓自己不喜歡的人閉嘴的政治鬥爭。--冰紀留言2017年11月24日 (五) 05:38 (UTC)

(2) 南韓檢察廳發佈案件總結報告新聞 http://news.kmib.co.kr/article/view.asp?arcid=0011002530&code=61121111&cp=nv

(3) 南韓檢察廳案件總結報告全文 (案件3) http://www.spo.go.kr/southseoul/notice/press/press.jsp?mode=view&article_no=6268

全是事實, 無爭議可言。略式起訴也是起訴, 只是罪行比較不嚴重, 用簡易法律程序處理並以罰款代替監禁。李宗泫確實利用未公開消息拋售股票, 也不是無獲利, 而是獲利金額相對不多, 同案中另一被告李某獲利400萬韓幣案情輕微獲豁免起訴, 李宗泫被起訴而且被罰款2000萬韓幣, 怎會無獲利? 以上事實在3條連結中都可以得到證實。什麼叫假冒李宗泫粉絲? 編輯他的條目就是他粉絲? 如果維基的條目全是粉絲編輯的, 只寫好的東西不好的像現在這樣全被刪掉, 何來中立性和全面性可言?--Cnblueljh留言2017年11月25日 (六) 15:13 (UTC)

(2) 南韓檢察廳發佈案件總結報告新聞http://news.kmib.co.kr/article/view.asp?arcid=0011002530&code=61121111&cp=nv

(3) 南韓檢察廳案件總結報告全文 (案件3) http://www.spo.go.kr/southseoul/notice/press/press.jsp?mode=view&article_no=6268

全是事實, 無爭議可言。略式起訴也是起訴, 只是罪行比較不嚴重, 用簡易法律程序處理並以罰款代替監禁。李宗泫確實利用未公開消息拋售股票, 也不是無獲利, 而是獲利金額相對不多, 同案中另一被告李某獲利400萬韓幣案情輕微獲豁免起訴, 李宗泫被起訴而且被罰款2000萬韓幣, 怎會無獲利? 以上事實在3條連結中都可以得到證實。什麼叫假冒李宗泫粉絲? 編輯他的條目就是他粉絲? 如果維基的條目全是粉絲編輯的, 只寫好的東西不好的像現在這樣全被刪掉, 何來中立性和全面性可言? --Cnblueljh留言

檢視此條目編輯歷史和日誌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Special%3A日志&type=&user=&page=SADOG&year=&month=-1&tagfilter=&hide_thanks_log=1&hide_patrol_log=1&hide_tag_log=1) )可見,此人多次創建此條目並引發管理員對此頁面執行保護,在被保護之後此人嘗試創建條目「SADOG樂團」(見User talk:Weakfreak),也被快速刪除。在保護過期後的30天以前此人再次創建相同頁面。在下巡查時分析了此條目的情況並做出了提報關注度、加入「愛好者頁面」、「無任何來源」模版,然而這些模版在未有任何相應改善和共識支撐的情況下被去除。綜上,提請封禁此賬戶。並提請將此頁面及相關頁面白紙保護,避免非自動確認用戶創建。

User:WQL已對該用戶發出最後警告,僅用來散發廣告宣傳的用戶。

  • 拿祖·蒙利爾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史提芬·謝拉特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Winstonhyypia無視香港文化,歧視香港用戶編譯習慣,消滅香港阿仙奴譯名
  • 發現人:218.102.34.81留言2017年11月29日 (三) 04:19 (UTC)
  • 處理:警告。地區詞轉換應該遵從先到先得的原則,就算連結是重定向也不是換成其他地區的標題的理據。請停止,謝謝。—AT 2017年11月29日 (三) 13:10 (UTC)
  • (:)回應 如果我的編輯導致讀者看不到"阿仙奴", 那麼你的聲明"消滅香港阿仙奴譯名"是有效的。如果我的編輯導致讀者看不到香港譯名, 那麼你的聲明"消滅香港譯名"是有效的。但實際上我的編輯會改善讀者(在不同的中文翻譯)可讀性。例如這個編輯不僅提高添加翻譯, 而且減少重定向。不幸的是編輯被撤銷。如果我是破壞, 我只會改變鏈接而不添加翻譯。 Winston留言2017年11月29日 (三) 04:39 (UTC)
  • (:)回應 你編輯的同時不應該消滅香港譯名,你無視香港文化在先—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18.102.34.81對話貢獻)加入。
  • (!)意見:雙方請留意條目使用公共轉換組。言下之意,只要在條目裏使用了某地的用字,公共轉換組會自動轉為其他地方的用詞而不須手動處理。提醒IP君請勿使用「無視香港文化」和「不應該消滅香港譯名」為由進行編輯,中文維基百科有中港澳台馬五地用戶瀏覽及編輯。即使使用了香港譯名,中澳台馬版本的頁面仍然出現當地的用詞,故此IP君並無需要編輯。至於Winstonhyypia君,請留意這樣已經構成編輯爭議,亦即是有可能進入編輯戰。請雙方考慮溝通來解決爭議,謝謝。--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7年11月29日 (三) 05:49 (UTC)
  • (!)意見:Winstonhyypia把香港繁體阿仙奴改為大陸簡體阿森納,把AC米蘭改為AC米蘭才是無需要編輯,把香港用戶的貢獻都無視了218.102.34.81留言2017年11月29日 (三) 06:04 (UTC)
    • (:)回應公共轉換組的作用就是要在條目有「阿森納」的字自動轉為「阿仙奴」,還請留意。另中文維基百科有中港澳台馬五地用戶瀏覽及編輯,不是香港用戶獨享的。在下重申在這個情況下「無視香港文化」和「不應該消滅香港譯名」作為編輯理由並不適合的。不論閣下有沒有編輯,條目還是會出現「阿仙奴」三字的。另在下是路過的,請考慮跟Winstonhyypia君討論吧。--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7年11月29日 (三) 06:19 (UTC)
    • (:)回應:我有更多翻譯以外的編輯。例如:這個編輯 and 這個編輯。完全撤銷不是一個好主意。 Winston留言2017年11月29日 (三) 13:59 (UTC)
      • 轉換或內連,您再加上就好了,但不應改動內文用字。—AT 2017年11月29日 (三) 14:05 (UTC)
        • 我做了6-7編輯,也許一個編輯是錯誤的。但是不是編輯應該仔細撤銷錯誤編輯。如果需要撤銷,撤銷有問題的編輯,但不是撤銷所有的編輯。如果我不滿意你的1個編輯,然後我撤銷你10個編輯。你不覺得這種行為有問題? Winston留言2017年11月29日 (三) 14:51 (UTC)
          • 我已加回內連。請理解在存在多個編輯版本的情況下,要還原至原版本的同時,又保留新增內容的難處。如果您發現有誤刪的話,補上就可以了,我不是條目主要貢獻者,亦非當事人,不可能全部編輯都檢查一遍。實際上,若有錯誤編輯的情況下,應該是由當事人自行更正,而不是滿不滿意的問題。與其責難我替您更正時做得不夠好,何解您自己不補上那一筆小編輯?另外,謝拉特我沒有動過,但亦同拿祖·蒙利爾一樣道理,請自己更正。謝謝。—AT 2017年11月29日 (三) 15:01 (UTC)
            • 我說的是舉報前。如果任何編輯覺得另一位編輯有問題,他只是撤銷到他熟悉的那個版本,並忽略6-7個好的編輯。那是正確的行為? Winston留言2017年11月29日 (三) 15:10 (UTC)
              • 如同我上面所說的「請理解在存在多個編輯版本的情況下,要還原至原版本的同時,又保留新增內容的難處。如果您發現有誤刪的話,補上就可以了」。如果,您的「好」編輯夾雜着「壞」編輯,那不應怪別人為何不只回退「壞」編輯,而是應該反省不要添加「壞」編輯。有人替您改正,您還要批評人家改得不夠好嗎?那不如率先去彌補自己造成的失誤,不是更合理嗎?—AT 2017年11月29日 (三) 15:16 (UTC)
              • 這樣說可能會更好:修復轉換不是破壞(E.G.增加規則),但是轉換轉換組已有規則則是破壞。--1233|點此與此廢青展開激情對話 | 千錯萬錯都是阿道夫的錯! 2017年11月29日 (三) 15:30 (UTC)
                • 問題是如果"原版本"是他感覺舒適的版本,這是我覺得有問題。如果在一個提交中有多個編輯,我會理解(撤銷一個提交)。但是這裏有6-7個提交?編輯應該找錯誤的提交撤銷。但忽略其他5-6提交? Winston留言2017年11月29日 (三) 15:31 (UTC)
                  • 我不知道您在說什麼。請問何否說明得清楚一點?—AT 2017年11月29日 (三) 15:44 (UTC)
                    • Honestly I don't type chinese. So please excuse me and let me use my bad english. First of all, there are 5 commits within this edition. Maybe there are problems after 5 commits, but if other editors come in and say "this article doesn't look the same, let me revert to the editions that I am familiar". Would you think this is a good behavior? I would understand it is difficult for a reverter to revert 1 commit with multiple edits, but there are 5 commits here. If any editor just revert back to the editions he feels comfortable, then his primary objective is not trying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the article. But instead making this article familiar to him (otherwise he would not ignore good commits). And that's what I am trying to say. Winston留言2017年11月29日 (三) 16:03 (UTC)
                      • 原來如此。請原諒我繼續使用中文來解釋。根據您的說法我又改了一點。「 "this article doesn't look the same, let me revert to the editions that I am familiar". Would you think this is a good behavior?」當然不是。但是,如果原來版本本身就沒有問題的話,我想便沒有改正的必要。正常的改動您可以繼續做,但是地區詞轉換則需依從規定。—AT 2017年11月29日 (三) 16:1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