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當前的破壞/存檔/2017年10月

飞贼燕子的最新留言:7 年前

(:)回應維基百科:騷擾,憑試圖張貼他人資料已經足夠使公開資料者被立即封禁。--Wpcpey留言2017年10月1日 (日) 02:10 (UTC)

(:)回應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一、有關內容使用的來源為7月25日方案正式通過前發表的傳聞消息,例如3月6日和7月12日的「媒體爆料」,屬於不可靠來源。既然方案在7月25日公佈,就應使用7月25日或之後的來源。二、我為免西九龍站#公佈方案後變成堆放瑣碎資料和推測消息的地方,發覺有些內容與上文下理重覆,特意進行了整理。既然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既然描述了方案的核心意涵,為何還要在西九龍站#公佈方案後再重覆描述?相信沒有人會願意看見一個章節很多,卻不斷重覆着類似內容的條目。三、正如條目置頂的模板所說,「本文或本章節是關於香港未來的建設或計劃。」有關計劃的內容是有機會變更的,且超出政府的控制範圍,目前並未確實(一如法官判詞所述)。根據最新信息來對內容進行變更是必要的。222.167.166.187留言2017年9月30日 (六) 04:16 (UTC)

(:)回應:你認為是瑣碎,但面積及「內地口岸區」內的資料也是很基本。但是閣下連「內地執法人員享有「全面執法權」」的內容也刪除。香港不少人對高鐵一地兩檢安排的爭論很多,根本是想淡化問題--Wpcpey留言2017年9月30日 (六) 06:54 (UTC)

(:)回應

註:222.167.166.187留言)反對上述決定,並在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私隱方針抗議。

在條目中描述方案時,不宜使用主觀描述去灌輸自己對方案的評價,以保中立。「全面執法權」一詞本來就是一種主觀描述,出自蘋果日報。我認為應該列舉內地有甚麼權,香港又有甚麼權,讓讀者自行評價,才是中立,而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做到了中立。

引述別人的發言,把反對方案的人的意見寫出來,這樣是沒問題的。

根據計劃,內地在「行車管道」沒有任何執法權,「出入境範圍」一詞又過於籠統,閣下寫的「內地執法人員於高鐵出入境範圍和行車管道有享有『全面執法權』」(見西九龍站#公佈方案後)就是誤導。222.167.166.187留言2017年9月30日 (六) 08:09 (UTC)

(※)注意:請注意WP:EQ,閣下已刪除之內容中含不妥語言。--Leolleous留言2017年9月30日 (六) 08:32 (UTC)
(※)注意:對方提出「根本是想淡化問題」一句,是否不妥?222.167.166.187留言2017年9月30日 (六) 09:41 (UTC)

(※)注意:來源搜索: "全面執法權" —Google:網頁新聞學術圖書圖片;百度:網頁新聞圖片知網工具書
發覺原來「全面執法權」和所謂「行車管道執法權」(已消失) 是來自5月的傳聞。方案是在7月25日才公佈,可見使用「全面執法權」來形容方案是不恰當的。222.167.166.187留言2017年9月30日 (六) 09:56 (UTC)

(:)回應:你曾經將「內地口岸區」落實一地兩檢,實施內地法律的內容完全刪除。是不是淡化問題呢? 再且在內地口岸區段落中提及更多資料是方便讀者方便了解。一地兩檢安排的爭論過程段落,應該是講政府和民間的爭論,而不是一地兩檢安排--Wpcpey留言2017年9月30日 (六) 10:32 (UTC)

(:)回應:對了,那些都是方案的描述,而不是爭論的情況,所以才要移除。後來見閣下堅持己見,也就不再勉強。

你提出所謂「淡化問題」,政府的方案有27頁紙,是否要把27頁通通放到條目裏?顧及條目的長度,描述內容當然從簡。而整個方案的精要,現存於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單憑「由中國內地依據《合作安排》和內地法律管轄。內地口岸區內由內地管轄的事項,適用內地法律,由內地法院行使司法管轄權」一句,就已經意味着包括人員派駐、逮捕、審訊等權力,無需畫蛇添足。

閣下堅持要保留的內容,僅屬旁枝末節:
面積——「西九龍站四分一,共10.5萬平方米樓面」:聽起來很「大」,但不能掌握口岸區範圍,其實是多餘。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已對相關範圍有確實描述。
全面執法權——已解釋。
「中央」授權——「中央並引用基本法第20條,授權特區」:這一段文字是水晶球。到底全國人大常委會會怎樣授權,沒有人知道,連運房局常秘遞交予法庭的誓章也不知道(見上文判詞)。
內地單位派駐、裝備:這些事宜沒有在27頁紙提及,但從參考來源得知,官員也只能給出估計,因為這些事不在協議範圍之內,由內地方全權決定。讀者對於一個口岸會有甚麼人存在,有基本認知。車站仍在裝修,明年底才啟用,沒有人進駐,有必要提及嗎?WP:FAN嗎?

222.167.166.187留言2017年9月30日 (六) 12:19 (UTC)

—以上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於2017年10月6日 (五) 08:42 (UTC)之前加入的。

Special:Diff/46351138Special:Diff/46233905。檢查了可能不當的編輯,未見明顯的加入不實演出資料編輯,請指出。--千村狐兔留言2017年10月6日 (五) 09:40 (UTC)

@Manchiu[11][12][13][14]、([15][16]為 無意義連結) -- 42.98.242.132留言2017年10月6日 (五) 10:18 (UTC)

在下也相信Awesome君在爭議時是希望有溝通及共識以達到大家都滿意的結果,但貿然回退確實有些不當之處,希望Awesome君能夠持續改進,成為一名優秀的編者。Z23168雙十節 2017年10月6日 (五) 12:32 (UTC)

 瞭解,  謝謝你--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10月6日 (五) 18:14 (UTC)
  • 中華人民共和國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其個人頁面User:魚頭炮是這麼說的「魚頭炮對某些西方媒體和政要無視暴徒罪行卻妄談所謂「自由」、「民主」、「人權」表示強烈鄙視。」「魚頭炮強烈要求日本當局還我釣魚台」「魚頭炮視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魚頭炮振臂高呼:犯我赳赳中華者,雖遠必誅。」「魚頭炮對某些維基用戶編輯有關中共條目時無視中立原則表示憤慨。」而且放置了一個維基百科爆炸的GIF。「魚頭炮本人對某些維基人以反共為名對中國政府無端橫加指責表示悲哀。」我用FDR的話講,我們需要恐懼的,只有恐懼本身。其主張暴力,消滅,破壞,打倒的一切活動,不停的講有來源的維基百科內容刪除,而其刪除的理由是「不同意我的偏見的就是破壞」,只要是中國政府做的不對的就是「無端橫加指責」,只要是與中共相駁的就因為相駁而不對,一個不相信討論,只相信戴帽子貼「破壞」標籤的人是不可能中立的。維基百科就是一個小的社群,我們有我們自己的文化,也就是中立原則,來源要有第三手來源,請仔細查看他的編輯,請問「文革」與「反華」兩頂帽子維基人應該戴哪一頂?請問「饑荒」和「反華」兩頂帽子我們戴哪一頂。Jimmy Wales說過,一個懼怕中立事實真相的人或機構,他肯定有問題。而他不停的破壞維基百科的討論原則,別人不同意我的,我會去給人家解釋,而他呢?戴帽子。請問如果釣魚臺實際上是爭議領土,中立原則要把它變成中國的?這就是他的問題。因為西方沒有100%極端的完全的踐行人權,所以就否認人權的歷史重要性和存在本身,這是什麼種姓制度的邏輯啊?為了反對而反對是維基百科這個大家庭最懼怕的。你說我不中立,有來源,沒有情感的就是中立。說出什麼「廣大群眾」「愛國精神」這種模稜兩可的話的就是不中立。中國現在政局盪漾,他保不住的時候便瘋狂宣傳其企圖,正如毛潤之保不住獨裁發動文革浩劫,保不住文革與美建交,我們都是世界的,我們都是同一物種,本來是方以類聚,物以群分,物極必反,物競天擇,他竟然認為是東方是與西方相反的,相反不一定相駁不正是為什麼我們要有一個自由的百科全書嗎?編輯是在別人的東西上添加修改,這叫編輯,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陽把陰給打死了,我們就回原始社會了,他把別人有理有據的事實,勝於雄辯的事實刪除,然後高舉「中立」「防破壞」來壓迫所有反對他的人,這是要在維基百科發動文革的節奏啊!不是你中國你就有理,也不是他美國他就有理,講人權是發達國家會議的敲門磚,這都不明白還愛國?愛國賊是什麼知不知道?去查查吧!話說user:yhz1221你還認識我嗎?
    • 他之所以說了所謂的就是對這些自由民主等理念的現實存在的根本否定,所以這種因為他不完美他就不存在的邏輯,他至少目前看來,並不配做一個維基人!因為我們歡迎自由的遵守維基百科憲法/方針的編輯,反對蓄意刪除別人的事實根據的貢獻,如果他的貢獻只是刪除,就不是真的貢獻。
      • 至於中共的語言,拿「不中立」壓迫到我頭上說「必須回退」,這是共產黨的語言,我說點我早上發表的東西吧「最後維基百科是自由的百科全書,民主派的語言比較少些虛無縹緲的東西,但是剛剛這句話不能往百科裏面寫,除非是quote, 必須讓人們從事實——閱讀百科裏面自己總結出來,某某「稱我覺得」誰聲稱這三個字搞得就跟他說的沒有道理似的,這就是他們拿文字玩的唯心主義奴役的遊戲,而某某覺得中間加上引號便讓你更加可以放下對「稱」這個字的偏見。「 如果奏國歌時不能示威,便不能夠行使示威、集會等基本公民權利。」這是理性推論,沒有feelings,「民族精神」模稜兩可,「基本權利」非常實際,便更加中立,但是這句話本身中立的其實在他限定了「如果」在某種情況下,而不是說誰誰邪惡侵犯基本權利啊之類的,而是我不反對你,可是如果你的具體作為,本來你就不是我選上去的,你的法律行政達到了我反對的基本權利受損,那我只能義不容辭的反對你,而如果相反,則「長治久安」。」
  • 發現人:多面體留言2017年10月9日 (一) 08:40 (UTC)
  • 處理:編輯爭議,請考慮解決爭議。另針對提報人於本頁屢次不文明人身攻擊行為祭出最後警告。——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0月9日 (一) 10:00 (UTC)
  • 大字報還是不要貼這裏比較好。另外提醒提報者不要遊戲維基(WP:GAME)。-- Panzer VI-II·內定、欽點 按照基本法 2017年10月9日 (一) 09:41 (UTC)
  • 感謝免費宣傳我的用戶頁。退出互煮 不再撕逼 2017年10月9日 (一) 10:00 (UTC)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中華人民共和國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屢次蓄意破壞條目內容,添加不正確的涉及個人情感連結。且其破壞被回退後,屢勸不聽。多次故意破壞,建議永封。
  • 發現人:退出互煮 不再撕逼 2017年10月9日 (一) 05:35 (UTC)
  • 處理:編輯爭議,請考慮解決爭議。——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0月9日 (一) 09:58 (UTC)
    • 來玩維基百科這個遊戲要懂得遊戲規則,我沒有回退過三,不聽就是破壞?有理為何要聽,你以為你是誰啊?中共走狗!我是本着中立編輯的,你們網信辦的條目是不中立的!所以不要以為你們統戰部可以在自由互聯網上撒野!管理員出來主持公道!多面體留言2017年10月9日 (一) 08:05 (UTC)
    • "所報告的編輯必須是破壞行為或違反了回退不過三原則的編輯戰,一般的編輯爭議請在互助客棧中討論或考慮其他解決方式,此外還可以使用警告模板提醒相關用戶。"遊戲規則都不懂,沒有觸犯規則還亂報告,栽贓陷害才是破壞,不允許別人的理性討論才是破壞!建議永久封禁User:魚頭炮多面體留言2017年10月9日 (一) 08:06 (UTC)
      • 「該方針規定,一位編輯者對於一個維基百科的頁面,在24小時內,不可以執行多於三次的回退(自我回退,以及修復惡意破壞不受此限)。但這並不表示回退不超過三次就肯定可接受。在極端情況下,即使用戶在一天內回退次數未超過三次,由於編輯戰、惡意破壞,也可以被封禁。」閣下已在多處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條目中添加爭議內容,且在經過其他用戶提醒後依然執意添加。現明顯違反WP:文明,在被本人提出封禁請求後涉及人身攻擊。再次建議管理員對其作出永久封禁。退出互煮 不再撕逼 2017年10月9日 (一) 10:06 (UTC)
  • 朴正熙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經過討論多次後,仍然持續回退我的編輯,儘管我的編輯內容是有註明相關出處的。雖然經過與該用戶的討論後,該用戶有將我部分的編輯內容編輯上去,但還是有大多數有註明清楚來源的編輯內容被該用戶刪除。而關於刊登朴正熙血書的報紙圖檔,也以「具有日本誤導性的皇民色彩」為理由刪除。但我認為該日文報導僅僅是將朴正熙的血書內容節錄至報紙上刊登,目前也沒有證據表示血書內容被竄改後才刊登至報紙。作為該時期的史料,放上條目應該沒有不中立的問題(該圖片也存在於朴正熙的韓文維基頁面)。關於朴正熙寫血書一事,過去也曾有其他編輯試着寫上相關內容,但也被該用戶回退。整體而言,似乎試圖清空所有朴正熙親日的相關資料,以及非中譯韓國書籍出處的內容。
  • 發現人:Hoin留言2017年10月9日 (一) 16:19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Aotfs2013執行   封禁1週。--Joshua Zhan Talk ☎ 2017年10月9日 (一) 19:00 (UTC)
For what reason am I being reported for vandalism? This board should reports of obvious vandalism, and none of my edits are. Who is he trying to compare me to? Artix Kreiger留言2017年10月12日 (四) 21:00 (UTC)
  • 該用戶長期在中文維基百科加入未經翻譯的外文內容。偶爾加入的中文內容還是機器翻譯來的,就算根據善意推定原則,該用戶也做得太過分了,如果不給予封禁,恐怕會一直給反破壞系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 發現人: Panzer VI-II·內定、欽點 按照基本法 2017年10月16日 (一) 15:13 (UTC)
  • 處理:見上方Manchiu君的留言。我私底下也不是很滿意此人所為,不過善意推定的話,翻譯技藝不精不表示這個人翻譯的內容要封殺。之前某惡搞破壞者也爛翻東南亞條目,不過知道這人寫的條目沒有刪掉就是了。--春卷柯南慶祝加入維基十週年 ( ) 2017年10月18日 (三) 13:12 (UTC)

莫名其妙吧,隨便一個blog的內容都能添加進維基百科了?維護清理被說成破壞,也是夠搞笑的了。建議O1lI0學習一下維基百科的基本規則。--LISAN12330留言 2017年10月23日 (一) 12:13 (UTC)

先證明不是發起人部落格。無法證明,代表惡意刪除相關內容。無法證明下,「不懼某人恐嚇」的聲明將被視作人身攻擊及惡意推定。--O1lI0留言2017年10月23日 (一) 12:16 (UTC)

隨便一個blog的內容都能添加進維基百科了?麻煩換上可靠來源,否則依據維基百科規則移除。另外正常的內容編輯被誣陷為破壞,不是恐嚇?--LISAN12330留言 2017年10月23日 (一) 12:20 (UTC)

已經要求你舉證來源的確有問題,無法舉證時,要求你使用{{fact}},並等待改善。--O1lI0留言2017年10月23日 (一) 12:26 (UTC)

來源有問題並且多年沒有改進的內容,直接清理掉,有什麼問題?正常維護清理,並非「破壞」。--LISAN12330留言 2017年10月23日 (一) 12:33 (UTC)

Google後,發現相關網站以社群網站為主,發起運動網站也是社群網站。除非你想提刪,否則請忍受第一手及第二手來源來自社群網站。--O1lI0留言2017年10月23日 (一) 12:39 (UTC)

本身blog內容就不符合維基百科來源要求,不是我能不能忍受的問題。--LISAN12330留言 2017年10月23日 (一) 12:42 (UTC)

建議Lisan1233學習一下維基百科的基本規則,尤其是來源要求部分。--O1lI0留言2017年10月23日 (一) 12:45 (UTC)
  • 處理:
  1. 以「減字」為由刪去小數點後數字[29][30][31]
  2. 加入不實資訊、破壞交流道列表[32][33][34][35]
  3. 不斷加入垃圾連結[36][37][38][39][40]
  4. 大量轉換異體字[41][42]
  1. 把正確用詞修成謬誤用詞、加入不中立觀點,構成破壞:「第1位」→「第1比特」、「圖像」→「影像」、內外部連結的半形符號「()!?」改成全形符號「()!?」使其失效,還有更多......
  2. 承諾不再破壞被解封,解封後繼續破壞。
  3. 應從圓桌會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