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当前的破坏/存档/2015年7月

最新留言:Antigng在9年前发布
  • 松井优征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别人编辑 出生星 South Node 南交点 前生过度发展、习惯、业力 今生留有发展可继续发展,美国 Astrotheme 出生星图网站连奥巴马本人生日时间都有给网站查询,每个人南交点前生习惯今生都还会有如果你不朝别星发展的话,我编辑南交点前生发展习惯业力他只想用他自己编的文而自私不让别人编辑文,凭什么他能编辑别人不能编辑?破坏他人言论自由!
  • 发现人:Leo King Man留言2015年7月3日 (五) 19:19 (UTC)
  • 处理:
  • [[吴妍京宋玟京成幼真许英珠裴柱现]] 
  • 曾经根据页面存废讨论、档案存废讨论结果删除后又重新创建的内容。在这些条目直接撤销原管理员编辑,都未提出存废复核请求经过管理员同意下重创条目。...此IP过去在Lay条目就有随便撤销已经过页面存废讨论结束后的编辑情况,让管理员只好将条目做无限期半保护。
  • 发现人:Acer2046留言2015年7月7日 (二) 03:21 (UTC)
  • 处理:

#条目繁多,请管理员查其Special:用户贡献/67.243.179.81,部分我已予以回退,必要时请批量回退,谢 #现在清空其我留言后的讨论页,已后退--Nbfreeh留言2015年7月8日 (三) 00:34 (UTC)

(:)回应@Carrotkit

你提出的理由证明你根本就没有看我的回复,我当初已经说了“如果不是BIAS方针我连讨论都未必会加入,更何况是修改呢?”,光是这句话就可以把那句“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破坏者为宣传政治观点而刻意违反惯例”的那句无据推论的文字给推翻了。至于第二句“事前没有与任何编者讨论,他的方案亦不受其他编者认同”根本自相矛盾,没有“讨论”何来“不受认同”?难道有用户竟愿意拿“我的方案”另外跟其他用户讨论?我提出的相关证明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15年2月#建议将所有“中华民国-X关系”及“中华人民共和国-X关系”并入“中X关系”讨论:中国#目前大多有关“中国”的条目叙述很令人心寒啊!都证明有人支持类似甚至是我自己的提议。还是你要说“要得到所有用户的认同才能更动”?而且说真的那“惯例”可不是只有我不认同而已,春卷也说目前根本没有达成“共识”,那“惯例”难道比“方针”还神圣?还有说句题外话,我回退你第三次回退时就提醒这是第三次了,你说“你没注意”不就代表你根本没仔细看我的编辑摘要?以上都不是我第一次提,若你肯耐心看完并拿出诚意谈就不会搞到现在这么难堪。方针的部分我看我还是有机会在说吧,这部分我想说的太多了。你唯一理性的地方就是把自己的回退给回退了,这点的确令人敬佩,如果你在面对这件事能拿出这份理性也不会搞到现在这么难堪。es91213留言2015年7月9日 (四) 09:21 (UTC)

请先看清楚,BIAS方针也不总是正确,香港回归vs.香港主权移交已是一个好例子。补充:毛里塔尼亚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15年7月9日 (四) 09:49 (UTC)
(:)回应@Owennson@Carrotkit
我说楼上那位被叫来参与讨论的,你会先闯红灯再去质疑交通条例吗?“WP:BIAS”关于两岸国体政治方面或许就如你所说“不总是正确”,但是我个人没有看到在其讨论页有任何一个结论是认为“中国”可以当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简称。没有成功推翻过去的解释自然只能依照目前的方针编辑,不然凭什么无视方针,任其所欲的编辑?至于你提出的“香港回归vs.香港主权移交”我不知道你想证明什么,如果你是说英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中国”唯一合法政权的话,方针也早说过“纵然联合国及世界上大部分独立国家都已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但维基百科应该反映中立的现实,从而应认为“中国”一词不应该与任何单一独立政治实体或政府相同。”,所以我看不出你所谓的“不总是正确”。

在这我把刚才没说的讲出来,自从我得知BIAS方针后,就尽力修正任何不服方针的文字。结果发现这方针竟然被许多用户给直接无视,试图修正还遭到阻扰;我想当然是自身意识形态所导致。最严重的就是当今中国外交的系列条目,根本是“上面讲上面的,我说我说”,我到现在即使看过讨论内容还是好奇为何能通过这“惯例”。所以我2月在互助客栈借由提出这问题顺便强调此方针,回应却不竟理想,还被说是挑起冲突;搬出方针后某用户的不削言语到现在还在上头。让我感到原来BIAS竟如同一纸废文。后来我还去特地去确认方针的地位,知道方针如同“维基百科的法律”后,自然决定继续修正。但无视的用户实在太多了,感觉整个维基根本没人把这方针当回事般。所以就有我5月时在互助客栈的悲愤之语。没想到先是有用户告诉我“加强执行方针”,过了一段时间我再回来看竟然已经讨论一大串了,而且风向还朝向我这边,之前坚决反对的春卷到那时也转变成中立。至少证明有同样想法的用户不只我一人。我那时就如同看见一道曙光,决定改变“无视方针”的现况。

我曾经扪心自问自己是否在曲解方针,所以想当出这段文字被制定的理由。结论就是为了避免像今天一般的冲突而制定的,也就是不希望“中国”一词被用作与现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管治下的地区,或与未包含香港及澳门的“中国大陆”同义。如今许多用户都无法理解当初用户的用心良苦,却又没有更好的说法(也是,那章节被制定到现在也才不过十年,两岸还不是依旧如故);连去质疑方针的力气都不愿意出,直接无视便是,“反正没人去鸟什么BIAS,一切看谁人数多”。这种现象算是维基百科的悲哀吗?

你如此不满维基百科,故意挑起本来已经沉下的争议,对维基有利吗?--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15年7月9日 (四) 11:49 (UTC)
我不知你为何会产生我“不满维基百科”的错觉,至于到底对维基有没有益,我觉得那要看你怎么想。es91213留言2015年7月10日 (五) 05:51 (UTC)
  • 裴柱现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 曾经根据页面存废讨论、档案存废讨论结果删除后又重新创建。将条目直接撤销原管理员编辑,都未提出存废复核请求,经过管理员同意下重创条目。...此IP过去在Lay条目就有随便撤销已经过页面存废讨论结束后的编辑情况,让管理员只好将条目做无限期半保护。以上在2015年7月7日我曾提出过。

而7月12日此IP又二度回退裴柱现条目, 加上以前总共裴柱现 条目 三度重创条目,其中还回退管理员的并入编辑 ,视为破坏


背景 2015年7月9日 我协助更新、扩充 “台湾白海豚”的这个条目,我编集的版本大概在 2015年7月9日 (四) 18:07‎ 完成。 用户 Mys 721tx 2015年7月9日 (四) 18:19‎ 删除 “台湾白海豚”的这个条目,并于 2015年7月9日 (四) 18:23‎ 将 “台湾白海豚”的搜寻结果导向“中华白海豚”。


申诉理由

用户 Mys 721tx 将 “台湾白海豚”的这个条目删除,并将 “台湾白海豚”的搜寻结果导向“中华白海豚”的这项修改是非常荒谬的。

台湾白海豚是中华白海豚的亚种,就如同台湾黑熊是亚洲黑熊的亚种一样。台湾白海豚的科学学名是 Sousa chinensis taiwanensis , 中华白海豚的学名是 Sousa chinensis 其指名亚种是 Sousa chinensis chinensis。 将“台湾白海豚”与“中华白海豚”这两个这科学分类上不同的亚种混淆,并将“台湾白海豚”的搜寻结果导向“中华白海豚”是非常严重的错误。


科学依据 (资料佐证)

(1) 《Zoological Studies》科学期刊 2015 年鲸豚研究学者John Y Wang, Shih Chu Yang and Samuel K Hung 发表于《Zoological Studies》科学期刊的研究指出,位于台湾西海岸的白海豚族群,因为地理区隔的因素,无法与中国沿海水域的白海豚基因交流,在演化上独立于中国水域的白海豚,属于特有亚种。在分类学上,中华白海豚(Sousa chinensis )也更新为台湾白海豚Sousa chinensis taiwanensis 与中华白海豚Sousa chinensis chinensis 两个亚种。

期刊原文网址:http://www.zoologicalstudies.com/content/54/1/36


(2) 国际自然保护联盟 保育红皮书RED LIST的保育等级的不同

台湾白海豚 http://www.iucnredlist.org/details/133710/0

中华白海豚 http://www.iucnredlist.org/details/20424/0

台湾白海豚 Sousa chinensis taiwanensis 保育等级为 CR (极危) (2008年) 中华白海豚 Sousa chinensis 保育等级为 NT (近危) (2008年)

关于IUCN的注解:因为鲸豚学家于2015年的科学研究期刊发表台湾白海豚(Sousa chinensis taiwanensis)为台湾第一个鲸豚类亚种,所以在IUCN上的资料(2008年的资料,所以那时还未正名为新亚种),台湾的白海豚的族群名称为 中华白海豚的东台湾海峡族群 。

两者的危急程度差很多,如果将“台湾白海豚”的搜寻结果导向“中华白海豚”,会误导民众正确地认识台湾的白海豚, 误解“台湾白海豚”还有很多只,事实上,“台湾白海豚”只剩 80 只左右生活在台湾西海岸,将 “台湾白海豚”的保育程度误解为NT是非常严重地生态保育上的错误理解。


(3) 栖息地的不同

“台湾白海豚” 的 栖息地范围在台湾西海岸,从苗栗后龙溪龙凤渔港、台中、彰化、云林、嘉义、到台南曾文溪将军渔港等,水深20米左右,离岸3~5公里的水域,生活在浅水海域与河口。

“中华白海豚” 的 栖息地范围在整个东南亚。

从条目里的栖息地地图可以看出明显的栖息地范围不同。(请参考 台湾白海豚的(历史编辑)条目 及 中华白海豚 的条目)


补充

(1) 用户 Mys 721tx 意图删除 台湾白海豚 的照片 (资料为知识共享4.0,已有标示作者、来源,仍检举侵权) 用户 Mys 721tx 还检举了所有台湾白海豚的照片有侵权问题。事实上,我们的网站(台湾妈祖鱼保育联盟http://twsousa.blogspot.tw/)已有使用知识共享4.0, 而其中的两张照片 File:幼年与成熟台湾白海豚.jpg 以及 File:台湾白海豚成熟个体.jpg 为我们联盟的监事 张恒嘉 先生 本人摄影,并授权提供给台湾妈祖鱼保育联盟使用,如还有其他问题,我们也已连络 张恒嘉 先生 提供 相关授权信给WIKI。 关于另外两张栖息地的图,

File:台湾白海豚栖息范围.png 为科学期刊《Zoological Studies》的Open Source 详见:http://www.zoologicalstudies.com/content/54/1/36

Received: 23 December 2014 Accepted: 1 April 2015 Published: 24 April 2015 © 2015 Wang et al.; licensee Springer. This is an Open Access article distributed under the terms of the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License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4.0), which permits unrestricted use, distribution, and reproduction in any medium, provided the original work is properly credited.


File:台湾白海豚栖息地分布图.png 为 “东台湾海峡印太洋驼海豚技术顾问工作小组” 提供“社团法人台湾妈祖鱼保育联盟”使用。 详见:http://twsousa.blogspot.tw/ 知识共享 4.0

(2) 已向用户 Mys 721tx说明扩充编写原因,但用户 Mys 721tx仍恶意将整个“台湾白海豚”条目页面删除。(已经说明过了,仍第二次删除整个条目)

我发现“台湾白海豚”条目于2015年7月9日 (四) 18:19、18:23 ‎被删除、重导后,考虑到用户 Mys 721tx 可能不清楚最新科学研究上的发表,已向 用户 Mys 721tx 留言说明台湾白海豚为科学上的新亚种,并附上其科学期刊原文连结给用户 Mys 721tx参考,我于 2015年7月14日 (二) 15:44‎ 将“台湾白海豚”条目复原。但,用户Mys 721tx 于 2015年7月14日 (二) 15:51,又将“台湾白海豚”的这个条目删除,并将 “台湾白海豚”的搜寻结果导向“中华白海豚”。 为了避免彼此一来一往的修改、无意义的覆写,因此留言给WIKI管理员您,希望您能协助处理此用户的恶意删除行为,保护“台湾白海豚”的条目页面。


(3) 用户 Mys 721tx 的不良记录

在WIKI 的对话后台可以看到,用户 Mys 721tx 有82则讨论,其中有相当多的讨论,都在跟 Mys 721tx 询问为何或抗议 Mys 721tx任意删除对方的页面,以及已经有授权的资料,为何还被检举侵权?

希望WIKI 的管理员能够处理“台湾白海豚”条目被恶意删除的事情,以及根据 Mys 721tx 的过往记录,适当地约束这名使用者的修改权限,以免造成大家的困扰。谢谢WIKI! 谢谢管理员!!


使用者JUAtelier 敬上

To 回退员Bigtete
  1. special:diff/36451018“这样的文字显然非中立,应该删除”,删除wp:可供查证来源,已警告
  2. special:diff/36451272“杨本人则引用网友的话认为自己是国民党的良心”,唯于不才所补充相关报导,最重为‘他也说在今年接受网友专访时,对方称呼他为“国民党良心”,痛批“如果国民党今日自己抛弃良心,那么这个政党的未来令人堪忧。”’,望文生义,疑似WP:OR,不才对Bigtete君的第2次警告
  3. 这里不是您个人的政治宣扬处。--凡夫2015留言2015年7月23日 (四) 04:34 (UTC)
本人一再修改,力求折衷,你却一味回退到最偏颇的版本。如果此人有回退权,建议将其回退权取消。Bigtete留言2015年7月23日 (四) 06:27 (UTC)
此人是否回退员?如果是,我要求取消其回退权。Bigtete留言2015年7月23日 (四) 19:09 (UTC)

条目还有伊斯兰教,WIKI,顺德联谊总会胡兆炽中学 ‎

同上.—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Vgenapl对话贡献)加入。

::哈,数人一起干掉他..—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Vgenapl对话贡献)加入。

  • 处理:
  • Vgenap于杨千嬅查看历史 2015年7月26日 (日) 12:57及此页讲粗口--Pacoho留言) 2015年7月28日
  • 虽然用户Vgenapl的表达方式不太好,但他所提出的指控非无道理,用户Pacoho对百科条目作出奇怪编制、吹捧偶像、对条目加入侵权内容、霸占条目所有权、使用傀儡用户支持自己编辑等,经多次封禁、解封后仍然如此,长此下对维基百科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令其他用户误以为长此在百科作出类似行为也不会有任何后果,只管重复封禁、解封、封禁、解封、封禁、解封的情况。--Penguin Shido留言2015年7月28日 (二) 14:14 (UTC)
  • 我这版本沿用5年了,但遭Penguin Shido 长期破坏兼回退 --Pacoho留言2015年7月28日 (二) 14:12 (UTC)
  • 这版没有使用了5年,就算真的有使用过5年,主要原因是因为阁下霸占条目所有权而引起,其他更用用傀儡用户支持自己编辑,而认为阁下编辑有问题及回退阁下编辑的则大有人在,甚至有其他用户曾因阁下编辑而本人求助;请不要再执迷不悟,再胡乱尝试标签本人,因为阁下的所作所为在维基是有纪录的。--Penguin Shido留言2015年7月28日 (二) 14:25 (UTC)
  • 赖清德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本人编辑新闻报导内容:“2015年07月16日“反南铁自救会”到台南地检署按铃控告赖清德贱卖市产、图利财团。”并有提出新闻来源[1]

结果该用户不断破坏编辑,删除我编辑的内容,分别于:1.2015年7月26日 (日) 10:20、2.2015年7月28日 (二) 09:12、3. 2015年7月28日 (二) 13:24‎、 4.2015年7月29日 (三) 06:39‎不断删除别人编辑内容。 刚才有的用户名O0o93的也加入删除行列,而且历史记录只编辑过1次就是删除我的编辑,不知道是不是分身!删除的理由是:下面已有,重要性不足以放入首段。一个政治人物由受害者向地检署控告其图利财团,是不重要的事吗??

个人认为在生人物的导言段应避免写入具争议性的内容(如对该人的评价),而且内容已经在“评价”章节提及,故不应再次在导言段重复这些个别事件。IP用户最初加入的版本为“2015年07月16日反南铁自救会台南地检署 按铃控告赖清德贱卖市产、图利财团,台南市府惨赔9亿余元!”,内容俨如哗众取宠的新闻报导,故予以回退。但IP用户其后违反3RR,该名新用户也与我无关。— lssrn | talk 2015年7月29日 (三) 10:13
导言不就是应该写入最快让人了解主题的内容吗?政治人物的所发生的最新事务写入导言中难道不对吧!在“评价”章节提及,那导言中的内容那一点不是下面各章节内容有重复的?我最初加入的版本为“2015年07月16日反南铁自救会台南地检署 按铃控告赖清德贱卖市产、图利财团,台南市府惨赔9亿余元!”,内容不是最真实该政治人物被受害者控告的事情内容吗?182.155.194.108 | talk 2015年7月29日 (三) 19:16 (UTC)
如果这一次“按铃控告”就已经足以写进导言段,那“争议”段所有内容都有写进导言的资格了。如果如此,文中不少内容都是“最新”、“有来源”、“最真实”,那把整个条目复制到导言段不就好了?你想加入的内容在“争议”段落已经有所提及,因此你在导言段刻意放大个别事件,丝毫不提及当事人的回应,此外更使用哗众取宠的字眼,我认为这是不能接受的。另外IP用户没有用户页,请不要照办煮碗复制我的签名。— lssrn | talk 2015年7月29日 (三) 11:43 (UTC)
你认为是哗众取宠,别人认为是实际发生的真实事件,等以后如不起诉或是被判有罪,之后不也是要依实际发生事件编辑,连别人编辑实际事件都不能接受,那不是代表你本身就有偏见,硬要把真实发生有依据的事件删除,或隐藏到别人比较看不到的地方吗?如果被告到地检署了,而且不是政客们乱告,而是实际受害者去提告,这样都不重要别人都不能编辑?你认为当事人回应需要编辑,你可以编辑啊,只要是有依据实际发生的真实事件就行了,干马去删别人编辑的实际事件,这才是破坏跟欲盖弥彰吧!User talk:182.155.194.108
首先哗众取宠和“实际发生的真实事件”没有冲突。其次,“贱卖市产、图利财团,台南市府惨赔9亿余元!”这些指控都市发展局在你提供的来源中已经有作反驳,你却只取迎合你个人立场的内容,有欠中立,而我实际上没有义务帮你重写有问题的内容。不过更重要的是,我移除的内容早就在“争议”段有叙述,如果这次按铃事件就已经重要得可以写进导言,那“争议”段许多内容都可以写进导言了,如此导言就与正文无异,失去意义。举个例,如果他被判有罪的话,这才是重要的事情,毕竟市长犯罪是大事,但控诉、质询、批评这些事情经常发生,如果有些团体闲得天天去按铃一次,难道就要把这些每一件“实际发生的真实事件”都写进导言段吗?在人物传记的导言段断章取义、加入个别负面事件的做法并不可取。— lssrn | talk 2015年7月29日 (三) 13:07 (UTC)
你都说是实际发生的真实事件了,还不让人编辑,事实上就是有人去地检署按铃控告,难不成导言就只能写美化的言词,而不能写出最新容易让人理解的“实际发生的史实”了吗?别人写真实事件就是断章取义?加入重大事件就是负面事件不可取?一看就知道是为要掩盖而删除破坏了,然后把文章移到让人看不太见的地方,最后等我们这些编辑的人不注意了在删掉全部的编辑吗?User talk:182.155.194.108
我说的是,如果这一次事件就叫“重大”,那全部事件都是重大了,把所有内容挤进导言,导言作用何处去?而你只抄出批评不引述回应,难道不叫断章取义?写事实也不是想怎样写就怎样写,你上次被封禁过后还不明白吗?你总是抱着“其他人移除掉就是掩盖事实、破坏”的错误心态看事情,怎能明白其他人的观点。— lssrn | talk 2015年7月30日 (四) 02:53 (UTC)
政治人物被告图利跟贱卖政府资产不算重大事件???我上次被封禁,原因是有人要求提供我编辑资料的来源,结果我的引用的网络资料,里面有大量的广告连结,才被封禁的,而不是破坏别人的资料!结果我被封禁的第二天所有来源依据的编辑全被删了,这就是你们贯用的手法吧!还好意思提什么封禁,只要是不利你们的就说什么哗众取宠,然后就可以光明正大的破坏别人的编辑吗?User talk:182.155.194.108
你上次被封禁的原因不只是因为文献内有过量广告连结,建议你先行阅读方针再作控诉。而这次你可以自己去搜搜“按铃”就知道台湾一些政客多么喜欢提告,几乎数天就按一次,但这些罪名有可能是一个都不成立,甚至是为抗议而凑合起来,目的在争取公众关注而已。先不说生者传记方针已经提醒我们需对罗织入罪的主张保持警惕:“留心那些针对在世人物的具有偏见和恶意的内容”,更不符合中立方针内的合理比重原则。坚持把这些内容用片面之词重复强调、复制贴上于导言段,并非可接受的做法。— lssrn | talk 2015年7月30日 (四) 06:3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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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反南铁自救会 告赖清德涉图利,联合报 记者曹馥年、修瑞莹,2015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