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當前的破壞/存檔/2013年10-12月

Ianbu的最新留言:10 年前
  此頁僅處理破壞,請轉此處提報不當用戶名--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10月1日 (二) 06:57 (UTC)
(:)回應:了解----Jomey (talk) 2013年10月1日 (二) 06:59 (UTC)
  此頁僅處理破壞,請轉此處提報不當用戶名;如有明顯破壞,並且警告後無效,可予以封禁--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10月1日 (二) 07:01 (UTC)
  編輯爭議。請考慮解決爭議雙方編輯均無可靠來源,無法證明內容正確與否--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10月1日 (二) 07:06 (UTC)
 封禁一周--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10月1日 (二) 11:32 (UTC)
Maibu12345是Maibu123的傀儡。Maibu123已經被鎖定,詳見Special:中央認證/Maibu123。--byfserag留言2013年10月1日 (二) 12:54 (UTC)
另此用戶存在亂掛模板的編輯行為,參見1,已警告。--天天 (留言) 2013年10月1日 (二) 15:05 (UTC)
已經處理--♥VC XC 2013年10月1日 (二) 15:14 (UTC)

42.77.*.*、42.79.*.*

(~)補充實際已知破壞的IP段是42.79.0.0/16和42.77.0.0/19,考慮到之前有過相似破壞,而且解封IP段後繼續破壞, 封禁6個月--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10月3日 (四) 18:28 (UTC)
終於禁封了。--Outlookxp留言2013年10月4日 (五) 09:41 (UTC)
(~)補充:並多次亂刪討論頁之其他編輯留言。--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0月5日 (六) 04:50 (UTC)
呵呵,禮尚往來嘛。-Msuker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7:22 (UTC)
太明顯了,只要打驚嘆號,說的話就有道理。-Msuker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8:02 (UTC)
我發一次言被你刪一次,我已經數不清楚多少次了。我簽了名的留言,你有什麼資格刪除、移動、篡改、整合?我最起碼的想在哪裡說什麼話的權力你能剝奪?什麼投票規則,根本沒有遵守任何程序的違法投票,還投票規則呢,規則都是你一個人定的?-Msuker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7:28 (UTC)
  • 處理:
  此頁僅處理破壞,請轉此處提報爭議。--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10月10日 (四) 01:56 (UTC)
投票頁偷偷創建根本沒有討論過選項就算了,現在被發現了還不讓人討論?在討論頁討論?投票頁本身就是討論頁,而不是條目,為什麼要在討論頁討論?禮尚往來不是理由,理由是提報時提供的,根據提報的理由是否構成破壞當然由管理員等考慮,但是理由中的事實都是實際存在的,如何是「誣」?我沒有「誣」而你誣我「誣」,是不是「擾亂」?-Msuker
  此頁僅處理破壞,請轉此處提報爭議。--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10月10日 (四) 01:57 (UTC)
  此頁僅處理破壞,請轉此處提報爭議。--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10月10日 (四) 01:57 (UTC)
呵呵真有趣。—Snorri留言2013年10月12日 (六) 00:42 (UTC)
意思就在正式稱呼是有別,但日本人罵台灣人還是會這樣稱,我曾祖父那年代就這樣。--Outlookxp留言2013年10月12日 (六) 00:49 (UTC)
    • (!)意見:罵人或其它也有當成一樣的就同罵韓國和朝鮮的用詞一樣原因。這地方要是有爭議也是屬於現在用法的部分。但條目在講過去的用法《日本外交文書: 大正》 是2010年出版的。慶應義塾幼稚舎史料集是2009年出版的。《支那高級初級中學課程標準》、《支那幼稚園小學課程標準》沒看到內容無法肯定,不過確實是當時台灣出版。我希望對方在反駁時也能提供佐證,而非刪除。再次說明,目前爭議部分是指過去的用法,請正視or搞清觀點。--B3430715留言2013年10月12日 (六) 00:51 (UTC)
      • (:)回應:抱歉我沒說清楚,出版又不是指出版那年的用法。《日本外交文書: 大正》 是大正七年的文書;慶應義塾幼稚舎史料集那段是二戰前的資料,裡面提到的蘇嘉謨是當時的留日醫學生(1913年6月11日生~2005年1月4日);《支那幼稚園小學課程標準》等是翻譯書,來自民國21年中華民國教育部公布〈幼稚園課程標準〉、〈小學課程標準〉、〈中學課程標準〉等,這皆是過去的用法。對於爭議部分是指,我是覺得就註解支那人是皇民化運動時日本鄙視台人的用法,不是正式稱呼(我曾祖那代就是這樣被罵過,不過留日回來後就鄙視在臺的日本九州人是鄉巴佬)。--Outlookxp留言2013年10月12日 (六) 01:01 (UTC)
        • (!)意見:抱歉我沒說清楚,我是說那基本書是現在出版的,所以不是一字未改就出版吧?大正七年的用詞,用字,就像文言文那樣。。。。我更是不想說他那個圖片的簡介究竟有能證明什麼,難道說用那個來否認「台灣(日本統治時期)」的邏輯?不過這不是重點。。。。
        • (:)回應:我覺得,問題方向不是是否過去有沒有區分,而是過去有沒有這樣叫過。據所謂的「台灣(日本統治時期)」(或Outlookxp你曾祖的經歷)來說,就是確實有叫過(不過Outlookxp你曾祖的時代應該沒那麼早吧?)。就像「支那共和國」的說法,1932年日本官方在中華民國政府的要求之下,改以「中華民國」代替支那在官方文書的稱呼,但民間報刊仍稱中國爲「支那」。並不是說「支那共和國」並不存在,或是官方有沒有區分。。。。
        • (!)意見:不過這視乎也不是這裡的重點吧,問題是我個人認為Wildcursive(無視WP:中立WP:原創總結WP:方針WP:OR的)做法已經構成破壞。。。。。--B3430715留言2013年10月12日 (六) 03:05 (UTC)
咦,小弟有破壞麼?這裡不是「Wikipedia:當前的破壞」麼?如果有請提醒一下小弟,小弟願意認錯道歉啦。--田中愛好者本季推薦~家族計劃~留言2013年10月17日 (四) 10:11 (UTC)
Wikipedia:RFCU#hanteng--byfserag留言2013年10月17日 (四) 10:35 (UTC)
請確認該用戶存在濫用傀儡的行為,並提供濫用傀儡的編輯版本。烏拉跨氪 2013年10月17日 (四) 10:55 (UTC)
Wikipedia:RFCU#蘿蔔炒飯與田中羅密歐2,另請關注一下最底下的那個請求。--byfserag留言2013年10月17日 (四) 11:13 (UTC)
  拒絕,使用傀儡參與不同頁面內的討論,此行不符合「偽造民意」、「裝成中立的評論人」或「偷換概念以擾亂討論」。不屬於濫用傀儡。烏拉跨氪 2013年10月17日 (四) 11:18 (UTC)
不就是一時中二了,不太規範地附和一下嗎。這一定能說明什麼嗎?--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3年10月18日 (五) 06:23 (UTC)
(~)補充User:50.2.43.37自10/11日起即連續七次加入不符維基規範之英文評論,經管理員保護5天半後,目前又正以新帳號重行相同干擾性編輯多次。--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0月20日 (日) 20:06 (UTC)
  • 處理:

現在又以42.67.170.221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繼續人身攻擊。--Outlookxp留言2013年10月24日 (四) 00:25 (UTC)

咦,小弟有破壞麼?這裡不是「Wikipedia:當前的破壞」麼?如果有請提醒一下小弟,小弟願意認錯道歉啦。--田中愛好者本季推薦~家族計劃~留言2013年10月17日 (四) 10:11 (UTC)
Wikipedia:RFCU#hanteng--byfserag留言2013年10月17日 (四) 10:35 (UTC)
請確認該用戶存在濫用傀儡的行為,並提供濫用傀儡的編輯版本。烏拉跨氪 2013年10月17日 (四) 10:55 (UTC)
Wikipedia:RFCU#蘿蔔炒飯與田中羅密歐2,另請關注一下最底下的那個請求。--byfserag留言2013年10月17日 (四) 11:13 (UTC)
  拒絕,使用傀儡參與不同頁面內的討論,此行不符合「偽造民意」、「裝成中立的評論人」或「偷換概念以擾亂討論」。不屬於濫用傀儡。烏拉跨氪 2013年10月17日 (四) 11:18 (UTC)
不就是一時中二了,不太規範地附和一下嗎。這一定能說明什麼嗎?--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3年10月18日 (五) 06:23 (UTC)
補充最新發展(以免其他用戶誤會該用戶沒有被處理),User talk:蘿蔔炒飯與田中羅密歐#封禁申訴一次未過,因用戶查核確認,而User talk:蘿蔔炒飯與田中羅密歐#封禁申訴2號該用戶以「開玩笑」為由使用傀儡進行申請解封,然因為此次使用傀儡涉及一位永久封禁用戶,該用戶在多次濫用傀儡確定永封後,曾威脅社群,而不少資深用戶高度懷疑此用戶乃此永久封禁用戶,而該用戶又未能清楚交待其傀儡行為及動機,所以本人在此建議兩封禁案併案考慮如此所述,並提醒管理員,小心有其他傀儡用戶進行當下的破壞。--(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10月23日 (三) 11:56 (UTC)
補上連結至傀儡破壞理據編輯說明:User_talk:蘿蔔炒飯與田中羅密歐#merge。--(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10月24日 (四) 10:53 (UTC)
 永久封禁烏拉跨氪 2013年10月31日 (四) 03:13 (UTC)
比以前已經好很多了。烏拉跨氪 2013年11月4日 (一) 02:23 (UTC)
注意用戶已獲警告在先[42]仍違反WP:3RR
  • 根據WP:3RR,回退破壞是不受限制的,對於一個未經討論得出共識就開始大幅修改常用模板並且加上一個不倫不類的旗幟的行為,將之認為是一種破壞有什麼不妥麼?至於你濫用警告模板什麼的我就懶得說了,我的討論頁都被你刷屏了。--羅小黑 2013年11月14日 (四) 06:16 (UTC)
補充被刪除的del/hilite排版
--(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11月14日 (四) 09:56 (UTC)
以del及hilite模版標出非回退的舉動,請注意明察;另所謂「大幅修改常用模板」的指控有問題,該用的常用模板應是CHN及PRC而非有違反WP:避免地域中心的模板。--(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11月14日 (四) 05:53 (UTC)
這只是你一系列編輯中的一個步驟罷了,之前做的一大堆事情你咋不提了?另外,CHN和China目前被用於大量頁面,難道不算「常用模板」?這個冷笑話還不錯啊。模板是否違反方針或者什麼才是「該用的常用模板」這類問題的不是你一個人就能說了算的,大家討論完了才能做決定。--羅小黑 2013年11月14日 (四) 06:07 (UTC)
內容爭議請到WP:VPD討論,回退的認定很清楚,請注意。--(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11月14日 (四) 12:04 (UTC)
  • User talk:Znppo編輯 · 主題 · 鏈入 · 歷史 · 監視 · 日誌
  • 此IP用戶於User talk:Znppo‎條目進行騷擾破壞。屢次添加廣告內容,我回退他的編輯並叫他不要亂我討論頁,他卻反過來回退我的回退。此討論頁的主人我都宣告「我不歡迎他」了,居然還侵門踏戶起來反客為主。
  • 已警告但仍不停止其騷擾破壞行為。
被控訴者(:)回應:請明察編輯記錄史,+-427的內容只是使用tb模板提醒該用戶於互助客棧發起的討論串有最新進展及回應內容,為正當使用tb模板方式,若說這是「添加廣告內容」則是否發起此討論串的Znppo是在互助客棧添加廣告內容的發起人呢?至於本人和Znppo的發言哪一個不符合Wikipedia:討論頁指導方針,請按發言內容查看,另外「離開我的討論頁」一語是在編輯摘要中出現,並非在討論頁面,而一個維基編輯用戶A,是否能叫一個僅使用tb模板的編輯用戶B說「離開我的討論頁」有待商確,請管理員小心不要創不當先例。若Znppo有不當使用警告模板及對本人進行不實人身攻擊的部份(e.g.在此處無證據指控我為「此IP用戶」),請不用封禁他,口頭警告說明方針的意思請其不要再犯就可以。--(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11月14日 (四) 10:59 (UTC)
(:)回應:我正在編輯中的時候,就遭到不斷回退,讓我無法把註解加入。當我已經到這個閣下的頁面留言,希望討論,並把合乎他要求的部份引用文獻註腳加入,這位閣下仍然不停回退。我無法判斷是否應該繼續編輯,希望管理員或對這個條目有興趣的編輯可以到討論頁發表意見,讓我知道是不是應該繼續把剩下的部份編完。--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3年11月17日 (日) 08:19 (UTC)
  • 台灣的食品安全編輯 · 討論 · 鏈入 · 歷史 · 監視 · 日誌兩岸三地編輯 · 討論 · 鏈入 · 歷史 · 監視 · 日誌
  • 不斷將台灣的食品安全條目中的「兩岸三地」改成「台灣與其他國家」,遊戲3RR規則。在兩岸三地條目中不斷將「中国内地」改為「中国大陸」,將「台」置換為「臺」,構成繁簡地區詞破壞。—Snorri留言2013年11月18日 (一) 10:31 (UTC)
  • 發現人:Snorri留言2013年11月18日 (一) 10:31 (UTC)
  • (:)回應:臺灣的食品安全是國際問題,已如條目本身(內文確實提及多個國家)及相關新聞所述,刻意窄化為小區域的意義何在?以條目名稱起頭也正是維基各條目首段敘述的慣用法。這可不是從「台湾」移動到「臺灣」,而純粹是將臺灣內部的俗字「台灣」轉到較正式的用法「臺灣」(臺灣大多數的政府機關公文與教科書皆採用「臺」字),不涉維基的正簡爭端。很高興能藉此機會提醒部分用戶:臺灣維基人已於Talk:臺灣Talk:臺灣光復節等多次投票達成應儘可能於臺灣相關條目內使用「臺灣」而非「台灣」之共同意見。如同「臺灣」等許多以臺灣為名的條目般,我們只是依循這項行之有年的指標性高度共識替換用字,過去已有無數將條目由「台灣」正名移動到「臺灣」之實踐。至於所謂內地一詞之意,大家自可參考。我看不出在明確提及臺灣/中華民國的條目中將所謂「中國內地」換成「中國大陸」有任何不妥。Wikipedia:封禁方針有這麼句話:「明顯錯誤封禁如:封禁理由是違反三回退原則,但很明顯該用戶只進行了三次回退。」我並未「執行多於三次的回退」,而且我的編輯還修訂過時部會/錯誤機關名稱與增補法規與連結等。。--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1月18日 (一) 10:51 (UTC)
  • 補充(:)回應:臺灣食安主要屬國內廠商行為與中央/地方政府之管理議題,其演進有時空上的獨立性,我完全看不出何以需於首句強調與標題和內文無必然連結之「兩岸三地」?實在予人為加而加的突兀之感。
其次,若是從「台湾」變更為「臺灣」自然有問題。但將「台灣」轉到「臺灣」並非破壞(非針對對方所使用用字將zh-hans改為zh-hant或反之),管理員機器人也只針對將「台湾」變更為「臺灣」做偵測,而不包括將「台灣」轉到「臺灣」,顯然後者並非破壞。
從臺灣史上用字、臺灣政府用字、臺字在許多維基條目中之不可替代性與不可轉換性 (無論用哪個臺/台, 簡字使用者的螢幕都會顯示出其用字; 但正體字使用者只有用臺字才能顯示臺字)。
根據不完全目測,光是2013年1月1日迄今,就已有多位包括臺灣、香港、中國之維基人與管理員等用戶執行更換用字之移動。Pbdragonwang替換 88則條目、WildCursive 46則條目、Fcuk1203 7則條目、管理員Gakmo 5則條目、Kanashimi 5則條目、管理員Alberth2 2則條目、管理員Jimmy xu wrk 2則條目、Iokseng 2則條目、Xiaodol 2則條目、管理員YFdyh000 1則條目、Sekisama 1則條目、Kolyma 1則條目、Aaa8841 1則條目、FBI-MAN2 1則條目、太刻薄 1則條目。另有Outlookxp等更多編輯將原先無「臺灣」之條目名加入正寫之「臺灣」一詞,以資辨別。若加上臺北臺中臺南臺東等例之替換正式用字,那數量就多更多了。
將「台灣」轉到「臺灣」(及臺北、臺中、臺南、臺東等)純屬正體字使用者之間針對臺灣一詞更嚴謹的用字選擇,與簡體字使用者之編輯是兩條不相涉的平行線。維基應該沒有僅因將「台灣」替換為「臺灣」、「台北」替換為「臺北」、「台中」替換為「臺中」、「台南」替換為「臺南」、「台東」替換為「臺東」就被視為破壞而遭封禁之前例。事實上,這在許多情況下是一種勇於提升用字準確性的完善。這樣合理的主張與執行現狀有許多可靠事證依據的強力支撐。
--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1月19日 (二) 01:0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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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RR[76][77][78][79]
  • 發現人:202.129.16.66留言2013年11月21日 (四) 12:05 (UTC)
  • 處理:
  • (!)意見:不知IP用戶違反3RR是不是就可以不受封禁?不過不管封不封,此條目半保護就可避免IP編輯戰,個人只想不升級編輯爭議的方式完善條目,他人想要升級以製造不必要的爭議來阻止關於獨裁者知識在網路上傳播的動機問題還比較大。現在被全保護了反而順了部份編輯的意。不過,此案仍是有趣的對管理員處理3RR封禁案是看口水還是看理據的比較。在同一條目上,樓下關於我的是沒有列出證據的3RR破壞提案,這裡關於別人的顯有3RR破壞提案,討論參與差別大。個人認為看管理員怎麼處置兩案,就知理據和口水何者比較有理。--❦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3日 (六) 04:12 (UTC)
提示,可以搜「守望者」三字在此頁出現的發言,找根據(或污衊)。--❦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2日 (五) 08:19 (UTC)

(~)補充合理懷疑User:守望者愛孟在針對本人時的言行有可能是Edo/黑雪的真人儡傀,證據見User_talk:Hanteng/存檔8#Black[80][81][82],證明User:守望者愛孟和該永久封禁用戶「黑雪姬」所創的qq 群有直接關係。該用戶在此頁明有現案未處理的情況下,另添一案的動機可議。請管理員比較我和User:守望者愛孟於此頁的發言和舉證有無。--❦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3日 (六) 04:40 (UTC)
這兩位編者並未針對來源及內容進行實質討論為事實,唯兩者分別單純回退並未超過3RR,加總的單純回退才有超過3RR。似乎有和大白兔奶糖於此的破壞提報內容有相似之處,建議再觀察兩者編修言行。--❦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0日 (三) 12:57 (UTC)
本來不想升高編輯爭議的,本人還在20日開始於User:蘇州宇文宙武的用戶討論頁和條目討論頁做一系列編輯理據的說明[83](提醒次數不下兩次)。不料,守望者愛孟於21日回退使條目損失共7個註釋(含本人從討論頁及CNKI等找到的可靠來源的總結改寫),隨後User:蘇州宇文宙武再進行類似的回退兩次,[84][85]。在此認為此兩位以刪除可靠來源內容並且以簡單回退不在討論頁上進行討論的方式實為破壞,而經提醒後仍以刪除可靠來源內容似有惡意。另外,User:蘇州宇文宙武指控螺釘回退大量內容的問題,實為其中有一問題段落,也已放在討論頁上待補充來源及改寫字句後納回。所以事實上,確有破壞刪除有可靠來源內容的為此案的被控者 守望者愛孟 和 蘇州宇文宙武,並非螺釘。--❦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3日 (六) 05:44 (UTC)
  • 獨裁者編輯 · 討論 · 鏈入 · 歷史 · 監視 · 日誌
  • 真人傀儡破壞,行走京滬線 User:Legolas1024在從未參與的背景上以加入大量問題模板的方式(見此[89]共10個問題模板)做出唯三次編輯,並未在討論頁發起討論,而當本人按編輯常識回退其編輯至User:蘇州宇文宙武的版本時,在非常短的時間內,User:蘇州宇文宙武在本人用戶頁面警告後,還在此VIP破壞頁面進行和具體事實不符的舉報(見#meat_vandal)。由於此次事件明顯有濫用管理員及社群寶貴認知資源,而和這兩位用戶有密切往來的用戶亦常出現在此VIP頁的被控訴人及控訴人當中,有必要對兩位用戶提出警告,不要企圖以故意升高編輯爭議的方式來設局害人,應改設身處地同理心方式追求共識的形成(和異議的記錄),以讓社群共識能成長而非聚幫害人(見管理員達師對User:Legolas1024最近公開評價)。(管理員達師表示不願被捲入故按其意願del,可見兩人個人討論頁)關於兩人實質做出真人傀儡破壞的詳細證據(含時間碼)見#meat_vandal
回應幾位,請讓管理員看此處陳述的時間戳、統計數字的直接證據、和其他如某管理員在他處分享的相關佐證,再來回頭看您們在此發言的意見(及誰上來發言了)來做出按證據說道理的獨立判斷。--❦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2日 (五) 10:05 (UTC)
請不要將個別管理員的個人言論當成令箭,謝謝!另外,設局害人聚幫害人幾個字原封不動還給閣下。——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11月22日 (五) 10:48 (UTC)
我倒覺得,另兩位聯手在維基百科各個版面各個條目逐風起浪,才是真正的真人傀儡。以上兩位的行為與那兩位完全無法相比。—Snorri留言2013年11月22日 (五) 10:15 (UTC)
Snorri你這發言和此破壞案有什麼關連?你是要說可知真人傀儡幫「逐風起浪」的群聚效應嗎?--❦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3日 (六) 04:22 (UTC)
  • 發現人:❦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2日 (五) 07:55 (UTC)
  • 處理:
  • (!)意見:大陸有個流行語,叫做「躺着也中槍」。Hanteng說沒有參與就不能編輯,那這有沒有違反人人可編輯呢?還有,我也不是沒有理由的添加,直接拿現在還存在版權的一本書作為文章段落的標題,並且動輒在正文就提這本書,是不是涉嫌廣告呢?而且就拿一本書的內容作列表,是不是大量引用單一來源呢?Hanteng寫論文的精神是值得欽佩的,但是這裡是百科不是論文啊,怎麼能用論文的寫法寫百科呢?說我聚幫害人,那是誰聚幫謀財害人呢?我和蘇州被提名了,是不是Hanteng和達師也要配個對,做對好基友呢?如果時間能證明所謂傀儡破壞,那還要語言做什麼呢?唉,在時間面前,語言總顯得如此的蒼白。-- 行走京滬線  旅客留言  時刻表  2013年11月22日 (五) 12:15 (UTC)
Legolas1024貢獻:[90][91][92]。   110.29.117.23留言2013年11月23日 (六) 00:31 (UTC)
大家冷靜點。自從黑雪姬的各種傀儡和疑似傀儡以後,hanteng對傀儡這種事已經比較敏感了,這也不是不合理。如果真是躺着也中槍,咱們也別理了(這還是有一定自信才能做的事,要不然哪天就有一管理員認為你已經證據充足可以封了),該討論啥討論啥去。--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3年11月23日 (六) 01:11 (UTC)
hanteng 回應User:Legolas1024
  1. 你一次編輯此條目三次,全是加入「大量問題模版」[93],又沒有在討論頁留下理據,按編輯常理,這樣回退並沒有破壞刪除問題模版的問題。這不是躺者,這是有行動介入。
  2. 你是否和某一幫人協同行動,別人自有觀察,他人亦在您現在的維基獎勵投票中亦有發表意見。
  3. 至少在這個VIP頁面,某一幫人協同行動是事實。
  4. 至於你現在才提出來的理據(我全不贊同且有反駁意見),請放到討論頁。
  5. 我並沒有表達此意見,User:Legolas1024又一誣告:「Hanteng說沒有參與就不能編輯」
  6. 你和蘇的行動,刻意要讓此條目首頁被十個問題模版佔據,而蘇事後還阻止本人「升國旗」而蘇本人用戶頁大升國旗,其州官選擇性放火的心很清楚。(見Talk:獨裁者
  7. 別偷換概念捲入管理員達師,本人與他稍早在條目引用格式的小細節上亦有不同意見,在此我只借用其獨立觀察,他並沒有明說誰是和你一幫的,但他的確有針對你的言行提出反對意見是事實,本人只是借用他的獨立觀察(包括言行及簽名檔格式)來推論你們一幫人有誰,這裡列的人是我自己的判斷和達師個人判斷無關。--❦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3日 (六) 04:00 (UTC)
--❦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3日 (六) 04:00 (UTC)
呵呵,我在我用戶頁只升中國國旗,哪像你升「萬國國旗」?你自己看看升國旗後條目混不混亂,現在很多還是錯的,這麼多國旗你升得過來嗎?我為了簡潔刪掉國旗,你執意要加國旗我也沒有辦法,但勸你升對了,現在居然成了「罪狀」了。大開眼界,佩服佩服。——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11月23日 (六) 04:16 (UTC)
Talk:獨裁者--❦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3日 (六) 04:23 (UTC)
Talk:獨裁者中我有沒有說讓你升對國旗?但你都升對了嗎?——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11月23日 (六) 04:33 (UTC)
時間戳#meat_vandal顯示蘇州宇文宙武的快速警告及誣告(#meat_vandal_蘇州宇文宙武),沒有你的協同合作難成案。--❦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4日 (日) 04:21 (UTC)
  • 證據(~)補充的必要,此案提案人是否詳細舉證,請明查。若管理員需要相關(包括在互助客棧、該條目討論頁等等)的有關誰有寫理由、誰沒寫、誰無故回退統計數字,請通知本人。至於另外注意現在似乎有許多IP用戶動員起來參與編輯的走向,我仍主張問責制的確立,在此先自我克制匯報破壞以做反制的動作。望其他用戶包括IP用戶可以先到相關討論頁討論瞭解相關編輯爭議點,以求編輯爭議的討論解決。--❦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1日 (四) 12:46 (UTC)
你當管理員不會數數的麼……--CHEM.is.TRY 2013年11月21日 (四) 12:56 (UTC)
樓上放著ip用戶撒野發生編輯戰,而只在一旁冷眼旁觀的心態亦非常可議。雖然要抓人家的把柄,也太難看了吧。--Changnick留言2013年11月21日 (四) 20:24 (UTC)
「冷眼旁觀」這種誅心之論就不要拿出來說了。圍觀改變世界。—Snorri留言2013年11月22日 (五) 02:13 (UTC)
恩,的確我對閣下多次濫用回退權的行為也只是「冷眼旁觀」。下次就不會了。--CHEM.is.TRY 2013年11月22日 (五) 05:33 (UTC)
怎不見您去粗體大聲說此案上方的確有違反3RR了的案子呢?--❦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2日 (五) 03:57 (UTC)
也就是說閣下自己也承認了自己違反3RR咯。難得啊!--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1月22日 (五) 07:22 (UTC)
口水無法當證據。我說上樓確有違反3RR了,這裡關於我的,我已說了,你們一幫人提不出3RR證據只會左一句右一句的口水後,還加弄了一個人肉傀儡的局惡意誣告本人回退如此加入「大量問題模版」[94]的動作是破壞,連時間碼都不仔細查看,就來誣告我經警告還去回退(事實是警告後我一次回退也沒有,還是被你們一群人來告)。你們自己捫心自問,若有人一次加入「大量問題模版」而沒在討論頁留言,之前也沒有參與編輯,一般的編輯會不會做回退的動作。我不相信你們一幫人就從沒回退過別人加入的問題模版。--❦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3日 (六) 04:05 (UTC)

User:蘇州宇文宙武上述提報本人破壞所提供的證據有惡意誤導之嫌,以下詳細diff碼來看他提供的證據:

  • {{diff||29286248}}:蘇說本人刪除維護模板:[95]
  • {{diff||29286272}}:蘇說他提警告:[96]
  • {{diff||29286267}}:蘇說本人經警告無效仍去刪除:[97]

從上面看時間序列流水號,就可以知道真實的時序為何。蘇將後兩項顛倒陳述用以控訴本人為事實。顯然本人回退的動作是在蘇提警告之後,但蘇及群黨仍不顧事實,到現在仍持續誣告本人,而提不出來本人於蘇警告編號29286272次編輯後的再回退證據,只好在此突顯強調。--❦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2日 (五) 10:21 (UTC)

當然,本人可以AGF來推定User:蘇州宇文宙武並非惡意,然而以下證據可以說明不得不推定其惡意的原因:

  1. 本人回退的是 行走京滬線User:Legolas1024分兩次加入相關的「大量問題模版」,是將該條目回退至 行走京滬線 參加前的 蘇州宇文宙武 最後編修的版本。請看本人回退版本中的編輯摘要和該版本的比較:[98](沒有差異)
  2. 加入「大量問題模版」者是 行走京滬線 ,按統計工具發現[99][100],在此事件發生前, 行走京滬線 在該條目的編輯和條目討論頁的編輯為0。截至目前為止, 行走京滬線 僅編輯此條目三次,全是加入「大量問題模版」。
  3. 對本人用戶頁提出警告的不是 行走京滬線 ,而是 蘇州宇文宙武 ,也請注意相關時間的緊湊程度。
  4. 根據見管理員達師對User:Legolas1024最近公開評價, 行走京滬線 有在中文維基上糾眾成幫,以及用影射等方式對其他編輯進行攻擊。(個人從最近這幾天的觀察列了個表於此,或許和管理員達師描述有所出入,僅供參考。)
  5. 本人在昨晚至今天早上,還曾嘉許原來在此條目與我有不同意見的 蘇州宇文宙武 見此處發言[101],並以感謝按鍵感謝 蘇州宇文宙武 做出的有建設性的編輯。
  6. 從 行走京滬線 於從2013年11月22日 (五) 05:00‎ 加入大量模板開始,花不到5分鐘的時間 蘇州宇文宙武 警告本人,花不到12分鐘的時間 蘇州宇文宙武 在此發言對本人進行提報。

總結以上事實,能夠推出的結論就是 蘇州宇文宙武 使用 行走京滬線 作為真人傀儡,否則無法解釋為什麼,原來沒有任何參與的 行走京滬線 ,可以在短時間內不斷快速地加入「大量問題模版」後,再由 蘇州宇文宙武 於本人用戶頁提出警告後,不到三分鐘的時間來此告(告理據見上述時間碼說明)本人?

有趣的是,本人回退 行走京滬線 是回退至 蘇州宇文宙武 的版本![102](我連編輯摘要上都提示了)。此次事件顯然是 蘇州宇文宙武 和 行走京滬線 連手擾亂編修、濫用警告模版、並在此VIP頁面濫用管理員保貴認知資源。

最後,本人回退 行走京滬線 的唯三編輯,實為一次大量加入許多問題模版之故,一般維基編者應該都會起疑見此蘇版和行版的差異[103])。就算此條目仍有不少相關爭議,各位可以去比較 行走京滬線 所加入的大量問題模版是否合理,是否之前有出現。--❦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2日 (五) 07:36 (UTC)

您這段話於此頁重覆發了兩次[104][105],但仍改不了上述您所提供的證據有惡意誤導之嫌,現在你這些留言更證明你不是不小心的錯誤或錯看誤會本人,而是有犯意及惡意誤導管理員。按時間戳的證據是,我並沒有如你再次誣告的,『警告了你,你卻置之不理再次回退』,至於我回退的 由 行走京滬線 做出的大量添加問題模板是否是破壞,別人自有評斷。--❦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2日 (五) 10:11 (UTC)
呵呵,你自己搞破壞,我還會「不小心錯看誤會」你?不要太搞笑哦。——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11月22日 (五) 10:18 (UTC)
可能確如你所言你回退在先,我警告在後,但在我看來卻是你在我警告後再次回退,因為我是警告了你之後才看到你回退的,時間相差不大。但是你違反3rr證據確鑿無疑,這裡不過提供了你更多破壞的證據而已。無故刪除模板,不管是不是被警告,都是破壞,只不過方針容許你犯一次錯誤罷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11月22日 (五) 10:28 (UTC)
是可能還是確定?請確定以後做該做的更正。--❦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2日 (五) 10:45 (UTC)
不需要更正,因為你確實無故刪除維護模板而構成破壞行為,不因我是否警告過你而有所改變。——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11月22日 (五) 10:50 (UTC)
「確實無故刪除維護模板而構成破壞行為」還給您:[106][107]。--❦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4日 (日) 04:24 (UTC)

比較兩個版本:[108]看看哪一個是破壞?(都是蘇的版本)

  1. 大量加模版前:[109]
  2. 大量加模版後:[110]

而事實是,蘇前幾天,包括昨晚我嘉許他時[111]做的版本,都沒有這些巨量模版。--❦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2日 (五) 10:56 (UTC)

我不會加模板,會的話早就加了。請不要將個別管理員的個人言論當成令箭,謝謝!另外,設局害人聚幫害人幾個字原封不動還給閣下。——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11月22日 (五) 10:58 (UTC)

若你要對本人做出指控,請提供證據和論點。另外補上我當時的發言:

目前看IP編輯戰停下來後的三位註冊用戶的編輯都是增進式的編輯,大致看了一下都是正面的,包括原來和本人有不同編輯意見的User:蘇州宇文宙武於此一系列的編修[112]都算不錯,在此嘉許User:蘇州宇文宙武最近幾小時的編修。

和當時我嘉許User:蘇州宇文宙武時的版本[113]。--❦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2日 (五) 11:03 (UTC)

  • 香港獨立媒體編輯 · 討論 · 鏈入 · 歷史 · 監視 · 日誌
  • 雖已在討論頁多作出番唇舌試圖尋求共識,但此人偏頗固執並未對條目細節跟其他編輯者作出深度討論,並多次將條目作出粗暴的一次性破壞回退,行徑乃針對編輯者而非條目當中的章節,如哪句、哪詞出了什麼問題,此人從來沒有作出深度討論,也從未提出過哪個部分應該重寫,此人似乎沒有尋求共識的意圖,相反其作出的指控卻是言之無物,令維基人感到困惑 (參見討論頁),更多次無視可靠來源破壞條目,無視並曲解維基相關方針。另外此人有多次誤導管理員的前科,建議管理員親身閱讀條目並對前文後理作出了解,始終一個僅能以「破壞」、「不可靠」去籠統其詞,這種將條目萬字移除的理由,極不尋常。補充:被破壞的文字已補回,但在編輯歷史的摘要部分被自動加上「新用戶加入明顯宣傳性內容」的tag,實為機械誤判,特此回報。
  • 發現人124.244.209.241留言2013年11月25日 (一) 18:58 (UTC)
  • 處理
  • IP用戶多次作出相同的盲目回退, 一直加入不可靠來源, 這是最新的編輯[117]
  • 發現人:神話的搜尋者留言2013年11月25日 (一) 16:34 (UTC)
  • 回應:投訴人指控籠統,事實上「多次作出相同的盲目回退」在先的,是他本人,此人多次將別人編輯的大量段落一按即回退過去,閉屏手段粗暴,更一直將他人的編輯強說為不可靠來源,誤導維基眾人。本曾邀此人就編輯方向作出討論,但此人無視討論,無視別人提出之疑問,一直死守捍衛自己的編輯版本,令人懷疑此人是否要維護條目的主人公,但維基絕不是隱惡維穩的平台。建議管理員慎讀條目前文後理來源,以及條目的討論頁,不致被人誤導。124.244.209.241留言2013年11月25日 (一) 19:17 (UTC)
  • 處理
  • 晉語編輯 · 討論 · 鏈入 · 歷史 · 監視 · 日誌
  • 晉語及晉語模板等一些條目,長期被該人的多個ID破壞,加入一些內容,試圖為「晉城不屬於山西而是河南」提供證據,該人長期活躍在百度百科、百度貼吧等處,已經將百度百科的相關條目增加了此類內容。試圖在維基百科也能達到同樣的目的,可以確認該ID與永久封禁用戶「Ribenzhichun」為同一人,請管理員查驗,謝謝!
  • 發現人:開成留言2013年11月26日 (二) 05:32 (UTC)
  • 處理:  此頁僅處理破壞,請轉此處提報用戶核查。其編輯行為是否為破壞不能明確,請提供更為詳細的對比。烏拉跨氪 2013年11月26日 (二) 08:48 (UTC)


  • User talk:2D-2R編輯 · 主題 · 鏈入 · 歷史 · 監視 · 日誌
  • 雖然2D-2R已因濫用傀儡而被封禁,但該用戶卻屢次對2D-2R用帶有一絲挑釁的語氣騷擾2D-2R,所以在此提報。
  • 備註:但我認為該用戶的行為並沒有非常嚴重,我能了解該用戶只是想表達不滿但語氣不佳罷了。因此在此提報只是希望管理員能對該用戶稍作警告或提醒該用戶收斂他的態度(我也想過自己去提醒,但我覺得管理員比較有說服力),所以管理員不需封禁該用戶或撤銷該用戶的貢獻,謝謝。
  • 發現人:165.155.200.91留言2013年11月26日 (二) 18:00 (UTC)
  • 處理:  拒絕,可自行警告,無需管理員進行。烏拉跨氪 2013年11月27日 (三) 03:26 (UTC)

 封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11月28日 (四) 01:06 (UTC)

我報一個亂掛模板給你。[132],我掛模版的理由在該條目討論頁寫明,反而是你亂移除模板,屢教不改[133]Ianbu留言2013年11月30日 (六) 12:04 (UTC)
若僅此,則不能將其編輯行為視作為破壞,僅能視為編輯爭議。烏拉跨氪 2013年12月5日 (四) 15:58 (UTC)
 封禁3日烏拉跨氪 2013年12月5日 (四) 16:04 (UTC)
那是一位常惡搞台灣文藝人物的破壞者,近日也以42.71.68.0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220.136.1.205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120.96.251.250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111.243.40.187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140.112.25.7 (討論 | 貢獻 | whois | (記錄))破壞。--Outlookxp留言2013年12月12日 (四) 06:15 (UTC)

1,所加內容的來源中沒有提到上海幫,來源中也沒有進行過任何比較。比較屬於編者自我總結和原創。

2,即便是自我總結和原創也與事實不符,因為胡溫體制中上海幫成員占絕對優勢,上海幫就是胡溫體制的一部分,這怎樣做比較?

沒有必要為了這一句話進行編輯戰。所以應該制止編輯者的自我總結和原創行為,因為這違反了維基百科的編輯準則,屬於明知故犯的破壞行為。

  • 持續修改地區用詞
  • 發現人:一個死宅留言2013年12月21日 (六) 18:58 (UTC)
  • 處理: 封禁1月烏拉跨氪 2013年12月22日 (日) 05:11 (UTC)
  • 反對:你們說他是持續改變地區語言,其實根本是無中生有,如果拿那位在6月底沒禮貌的紀錄來搪塞,請問他之後有再不禮貌嗎?看過他的紀錄,該人非再次有不禮貌的行徑。另外持續改地區語言,用詞,又是何在,在台灣也說欺負,也說暴力,不是只有你們有耶!普通人也還是說欺負為多。還有他在改成台灣原本用繁體寫的漢字時,有沒注意到用更正的詞嗎?他再改正前是會想過的,他不會亂碰你們出產的東西。回退的那幾頁都是繁體人寫的,至於繁體當然台灣最多,裡面也都是台灣的用詞,所以說何來持續改用詞。那發現者為何不邀請他到你的地方去,這位發現者根本就沒有警告過他人,就只拿以前的紀錄,還有沒有討論就來封禁,根者發現者根本就是在公報私仇。另外這個封禁的管理員本身紀錄也有很多弊案,如果執意聽信而封別人的紀錄,應該找客觀的管理員來評比。120.124.199.20留言2013年12月23日 (一) 02:13 (UTC)

(:)回應:這裏回退4次的人只有你吧!除了文中已列明的可靠可查證新聞報導,民主臺灣的國會議事紀錄亦載明立法委員吳育昇:「我擔心中國的好事之徒可能會去卡張懸的演唱會。」求真存實的世界維基可不是中國的河蟹百毒!維基上少數好竄改真實歷史與當事人發言之徒要公然污染「海納百川,有容乃大」的維基計畫只會讓人看笑話!--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2月23日 (一) 02:32 (UTC)

  • 610辦公室編輯 · 討論 · 鏈入 · 歷史 · 監視 · 日誌
  • 無理一次性回退我多次在摘要中一一給出說明的編輯,這才是一種嚴重破壞行為。
  • 發現人:小蓮莊處士 2013年12月25日 (三) 22:04 (UTC)
  • 請管理員注意user:Marvin_2009(自稱為「小蓮莊處士」)的封禁記錄和政治背景,以及疑似編輯利益相關條目的行為。—Snorri留言2013年12月25日 (三) 22:19 (UTC)
  • user:Marvin_2009長期編輯法輪功和中共相關條目,堅持將自己的政治立場灌輸到條目中,造成不中立的事實。結合其以往的編輯行為和封禁記錄,任何一個有理性的用戶都有充分的理由懷疑,user:Marvin_2009試圖挑起另一場編輯戰。在這種理解下,我對其編輯做出回退。—Snorri留言2013年12月25日 (三) 22:29 (UTC)
  • 回應:User:Snorri以上此說是對我的侮辱,610辦公室主任被撤消職務,是今天的中國新聞,不少國內外媒體有報導,我加入到條目,有何不當?並且,「上述「消息」均沒有獲得其他第三方可信媒體或機構的報道或證實」這一句,根本不為來源所支持,純屬原創。我給出理由的情況下刪除這一句,也並無不妥。問題實質在於,一直來偏好於610辦公室及相關條目的User:Snorri接受不了610主任被查辦的現實,不問青紅皂白攻擊我破壞,並一次性回退我按方針所作的多次理性編輯,根本沒有任何交流的意願。實質上該用戶長期來對這類相關條目採取了610辦公室的立場,破壞了維基編輯方針。User:Snorri長期來無理性偏向於610辦公室,對堅持報導事實的編輯構成強制壓迫,以前曾多次在此誣告於本編輯,並且該用戶不懂得編輯之間交流的基本文明禮節,以所謂政治立場攻擊人。請管理員明察。小蓮莊處士 2013年12月25日 (三) 22:41 (UTC)
(!)意見--
  1. User:Snorri對於法輪功等中共敏感相關條目進行「原創研究」非第一次,是否構成「破壞」?這一次,對於美國國會報告引述指出法輪功學員死亡被證實的有3000多人,Snorri 自行在後面加一句「不過,上述「消息」均沒有獲得其他第三方可信媒體或機構的報道或證實。(無任何來源)」但這些死亡案例,有些被報導過、收錄在聯合國或人權組織的報告當中。
  2. 關於610辦公室 與國務院之關係?Snorri是以形式上跟國務院有關係,Marvin 是指「實質上」;畢竟 大家都知道 中國共產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很多機構都是「一個機構,掛兩個以上牌子」。Marvin的有來源之編輯指出,610辦公室在中共文件為「直屬中央機構」,亦即運作上不屬國務院總理能管的動,事實上...是 國際關注的「維穩沙皇」「中共中央政法委」所管轄(與綜合治理辦公室的關係)。因此,Marvin並非破壞,但建議Marvin透過補充的方式,在條目中來說明此關係。
  3. Marvin的封禁記錄,就有 某位 管理員涉嫌未依據方針處理的事件。如果Snorri要求看Marvin的封禁記錄,那建議也看看 Snorri被舉報破壞的紀錄,看看標準是否一致?以及Snorri被舉報時是哪些敏感條目、Snoori的編輯理由。Wetrace留言2013年12月26日 (四) 03:47 (UTC)
  • 處理:

(+)支持多次無故移除維護性模板, 回退ing-- 9shi~~躺着也中槍  囧rz... 2013年12月26日 (四) 16:36 (UTC)

(&)建議(~)補充補充郵件內容-- 9shi~~躺着也中槍  囧rz... 2013年12月26日 (四) 16:32 (UTC)

 封禁一個月--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12月27日 (五) 02:47 (UTC)

(!)意見有證據證明提及的編輯非本人所為,更非破壞,而僅是發現人自己看錯已發現是惡意檢舉,請求不予處理。--Howard61313留言2013年12月29日 (日) 14:51 (UTC)

  拒絕,如上。烏拉跨氪 2013年12月29日 (日) 15:17 (UTC)

https://zh.wikipedia.org/wiki/Special:%E7%94%A8%E6%88%B7%E8%B4%A1%E7%8C%AE/221.127.64.149

「李朝實錄」存在條目名稱爭議[167][168][169],現名稱爭議模版被要使用「李朝實錄」做為條目名稱者移除,反被Snorri假借理由告破壞。Ianbu留言2013年12月31日 (二) 22:2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