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存废复核请求/存档/2012年1-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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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于3日的讨论将会由Jimmy-bot存档。 |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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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您好,关于这个页面,我认为我只是为维基加入关于闪翼工作室的资料,我并没有卖广告的用意,我只希望维基能加入闪翼的讯息 假如当中你觉得有广告性质的文字, 我可以修改一下...望批准, 如果仍然不批核的话, 我也不强逼了... Hcw12889 (留言) 2011年12月28日 (三) 07:08 (UTC)hcw12889—Hcw12889 (留言) 2011年12月28日 (三) 07:08 (UTC)
- 察其编史,不免感到此文正然推广此工作室。阁下可于沙盒重撰。--J.Wong 2012年1月3日 (二) 11:33 (UTC)
自杀的扭力理论是目前国内解释自杀的先进文化理论,该理论已经在国内外多家SCI,SSCI杂志上刊登,是中国社会科学界、流行病、精神疾病科学里公认的理论。该理论的提出人是张杰教授,现任中国财经大学社会发展学院院长,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终身教授,山东大学客座教授和长江学者。也是目前国内研究自杀两个大型团队之一的主持者。本条目的内容均来自公开发表的论文,所引之处都有参考文献。 自杀的扭力理论对解释中国的自杀有独到之处:中国的自杀与西方有许多不同之处,西方有90%以上的自杀与精神疾病相关,而在中国仅有30-70%的自杀与精神疾病相关;中西方的文化差异在中国的自杀事件中的意义与西方相比要更加显著。 在百科中登出代表中国文化特征的自杀的扭力理论,对预防自杀有积极作用。若扭力理论能在百科中登出,怀有自杀意念者在试图查询自杀问题时能看到该理论,能够对照自己找出问题纠结的原因,可以预防个体自杀的实施。 希望您重新核实评价。—Liziyao (留言) 2011年12月29日 (四) 14:48 (UTC)
- 无该条目的删除记录。乌拉跨氪 2011年12月29日 (四) 14:57 (UTC)
- 无删除纪录。至于文章内容添减,请至该用户讨论页或文章讨论页与该名用户达成共识,解决争议。甚或乎,仍未能解决之时,可提案至互助客栈征集社群意见。--J.Wong 2012年1月3日 (二) 11:37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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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本人乃公众人物,有生存在维基百科上的必要。—强仔 (留言) 2012年1月3日 (二) 08:44 (UTC)
- 理据欠奉,恕不受理。--J.Wong 2012年1月3日 (二) 11:4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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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状态: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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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Xiongshi727 (留言) 2012年1月4日 (三) 09:14 (UTC)
此文原版是搜搜百科中内容,我已修改多次,尽量保持中立的评价。请告诉我删除理由,我好重新修正。
- 未完成 没有指明页面。Liangent (留言) 2012年1月4日 (三) 10:50 (UTC)
- 状态: 发还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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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存废讨论后,发现条目的名称在中国战典一书中记载,可证明并非本人原创研究。条目中亦已提供参考来源阐述观点与结论俱非原创研究,存废讨论中并没有认真理解。—Aurora (留言) 2012年1月4日 (三) 04:09 (UTC)
- 现时问题似乎不止原创研究,亦都重复其他细文。此文附载有来源,而讨论未有全面考量,则似有不妥。不过,既然重复其他小文,本人则不考虑发还重议。反而,想问一下阁下是否仍要恢复此文?抑或阁下可以协助扩展此等细文?--J.Wong 2012年1月4日 (三) 06:33 (UTC)
- 若可以恢复周宣王对周边各 族之战此条目,本人一定会协助扩展此战事的影响及结论,务必突显此条目有别于只重复细文,阁下在存废讨论中可看到本人已经参考了一些历史著作或评论如《中国通史》、《西周史》、《趣看夏商与西周》、《王室衰微与平王东迁》等,本人会以这些参考书目以达到撰写此条目的用意——总括周宣王在位时期对外族的各大小战役以阐述这些战役对西周由中兴至衰亡的影响和关系,并非在于重复其他细文。本人曾考虑过Nivekin的意见,但是认为将所有战役重定向至此条目并未能达到以上的目的,只能表达这条目只是各大小战役的总称。另外因史料有限,要扩展此等细文(各战役)的条目并非可行的方法。Aurora (留言) 2012年1月4日 (三) 09:37 (UTC)
- 如此,本人决发还重议,望熟悉中史者定断。--J.Wong 2012年1月5日 (四) 05:32 (UTC)
- 状态: 非复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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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我是原文作者,并且已经在百度百科上按要求添加了遵守维基百科的文档规范,无侵权行为.而且也用百科注册邮箱发送了消息,特此申请复核!,谢谢!—Bhqt22 (留言) 2012年1月5日 (四) 08:47 (UTC)
- 此文无任何删除或保留纪录,无可复核。--J.Wong 2012年1月5日 (四) 10:28 (UTC)
- 状态: 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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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雪晶耳 一文是在介绍一个新的植物品种,文中除了研究机构的名称,并未提及其他商店或公司名称,为何被认定是广告? 如果条目名称是 大闸蟹 或 加州樱桃,也会被认定是广告吗?—King899 (留言) 2012年1月5日 (四) 05:52 (UTC)
- 的确并非广告,乃复还。不过,请阁下多改善此文,紧贴主题,另外,亦极须补充来源,否则,可能遭到提删。--J.Wong 2012年1月5日 (四) 10:40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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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第一次在维基百科发词条,发太多了,并且有两个词条加了链接,导致账号finasy被封禁了。现在想重新发词条,绝对不加链接。—Nasy (留言) 2012年1月5日 (四) 07:02 (UTC)
- 广告意味甚为明显,驳回。--J.Wong 2012年1月5日 (四) 10:42 (UTC)
- 状态: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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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维基百科:档案存废讨论/记录/2011/12/24#File:1996年时代杂志年度风云人物何大一博士.jpg结束讨论之后,发现上载用户Wildcursive在英文维基的同样版权限制杂志封面,被质疑宣称合理使用不当,正在那边讨论。所以建议复核考虑删除之,以免像是[1]继续滥用,没完没了。--Jusjih (留言) 2012年1月6日 (五) 17:17 (UTC)—Jusjih (留言) 2012年1月6日 (五) 17:17 (UTC)
- 首先,本人肯定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廿四日档案存废讨论所得裁决,禁止此图载于其他一切确实关系之条目。的确,继续容许展示于该等条目,则有违于《合理使用》及其非自由版权杂志封面授权协议条款——“只用于该期杂志的出版所产生的议题中作为插图”。上述裁决则容许此图继续使用于《时代年度风云人物.历年时代年度风云人物列表》,本人则有鉴于以下因由,推翻此决并处以删除︰
- 正如上述所援版权协议条款——“只用于该杂志出版所引起之议题中作为插图”。继续容许使用于《时代年度风云人物.历年时代年度风云人物列表》,则明显不符此限。列表从无简述,乃至详叙其所引发之议题。如若今年年度风云人物封面引来某政府抨击,描述此事时则可插入今年封面,否则仅为列表,自不可为之。故删除此图并禁止加插至此类列表。--J.Wong 2012年1月7日 (六) 12:32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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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我并没有破坏。—泉水 (留言) 2012年1月7日 (六) 08:57 (UTC)
- 此“模板”仅为测试结果,除非呈请可详述其用,否则恕难效劳。--J.Wong 2012年1月7日 (六) 12:46 (UTC)
前几天先说需要加上参考资料,我加了;然后说还需要加上“内文脚注”,我又加了!加了32条。条条可查证的权威来源。但今天却言而无信地被删除,连一句正当理由(说我是原创研究,那是在我跟大家一起完善之前,一个匿名编者首先提出的疑义;后来,只说缺少“内文脚注”,然后,我又认真加上了脚注32条,条条权威来源!)都没有!!这是民主啊,还是利益小团体无耻作为??!!民主在哪里??言而无信,欺骗编者!!!维基百科中文版被哪些人控制??如果是经常“聚会”,还在用繁体中文的某些“同胞”,我就觉得很可笑!!这种行为很无耻啊!!我的词条“裸辞”是说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现的一种职场现象,是裸现象的一种,大量权威报道(包括基督教科学箴言报和日本外交家网站)认为,这种裸现象的大量兴起,是中国“镀金时代”结束的表征,是中国(大陆)迈入社会与经济、政治发展新阶段的信号。并引用可供查证的权威资料。一开始,说缺什么,我补什么,我都完善好了(2012年1月8日),突然一言不发,全部删除(2012年1月9日)!!这是哪门子行径??哪门子人干的??还有公平吗??维基百科中文版,已经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控制了!!!已经违背了维基的方针!!你们对我词条讨论的内容,我作为编者之一,怎么什么也看不到!!!关于我词条的“存废讨论”链接页面,我点击,却是无效页面!!!怎么回事???解释!!!对了,给我删除页面的(2012年1月9日 (一) 03:28 Shizhao)这是他的删除时间和名字,我要求他做出解释!!!一声不吭,是小人所为!说我是“原创研究”,这句话,在我刚创建时,是一个匿名的编者提出来的,建议我加“参考资料”,我就加上了,当时还有几个人帮我一起整理了一下参考资料和内容,这些人是匿名的,我不知是谁,但是他们都很热心,我修订的同时,帮我完善。完善后,词条上面又匿名显示,参考资料可以了,需要加“内文脚注”,我遵循维基原则,费了很大劲,加上了最完整、最权威的内文脚注!!总32条,花了大约5天时间,不敢马虎。昨天(2012年1月8日下午)刚刚完成,没想到今天凌晨(2012年1月9日凌晨3点28分)被一个叫做Shizhao的编者毫无征兆、言而无信地给删了!!!维基的公平与信用哪里去了??说出的话没有一点信用!这是在欺骗维基的普通编者!!如果,不给公平处理,我将继续投诉,投诉到美国总部!!!叫维基总部给出处理结果!让维基总部看一下,我这“裸辞”词条究竟是不是原创研究???!!!如果,删词条的人还不会读简体中文,那是他的事情,说明他需要学习,就比如他没来过中国大陆,就说中国大陆不存在,或者还处于原始社会,那就说明他见识短浅,井底之蛙,不适合作为维基的编辑!!!维基的所有编者编辑,都可以为证!!!
这件事不公平处理,维基中文将毁在这些人手里!!!这些有不良用心的人!!!大家明鉴!!!如果他有胆量,就把他删除的“裸辞”词条页面,公共显示出来(我2012年1月8日最后修订的那个版本,我有留底),让大家来评判!!维基百科不是他一个人的,也不是某个团体的,是全世界的!!!属于全体维基人!!全体维基人见证!!!请凡是有正义感的维基人,有民主意识的维基人,真正的维基人,真正遵守维基三原则的维基人,一起来探讨和维持维基的尊严!!!
张天诚 (留言) 2012年1月9日 (一) 16:13 (UTC)
- 囧rz...,管理员只是看投票几天没有大意见就删除,用不着扣这么大帽子吧。--爱管闲事的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2年1月9日 (一) 09:11 (UTC)
- (-)反对,依旧是原创研究,由已知的资料自行总结得出新的结论。乌拉跨氪 2012年1月9日 (一) 09:17 (UTC)
- 最新建立的版本我进行了速删。就以这个版本看看到底是否应当删除。
- 先看看传说中的32个注脚。虽然貌似旁征博引,但这堆注脚对条目内容的支撑作用非常有限。注释3、4、5、6、7、8、9、10、12、13、14、15、16、17、18、19、20、22、23、24、25、26、27、32都只是证明了文中的某些无关观点、事物和现象之存在,而对它们与裸辞的联系毫无支撑作用。注脚11基督教科学箴言报的通讯稿只是例举了若干“裸”,而未对11.0、11.1、11.2三处“标志着中国镀金时代的结束和进步时代的到来”、“体现一种新的时代精神”、“也是中国开始发生重大社会变化”有任何支撑作用。
- 剩下1、2、21、28、29、30、31七个注脚。注脚1的使用上类似于证明这个东西的全称或译名,但是中文内容无此用法。注脚2是合理的。注脚21,“其中以‘裸辞’现象为代表”,原文看不出丝毫依据,而且这是网络留言合辑。注脚28,也就是作者和楼主ID相同的这个注释,它是小说,不是可靠来源。注脚29,暂且算有,但是“价值观变化”归纳到“思想变革”,即使可以接受也是原创总结。注脚30对应的“代表中国的白领劳动阶层所正在发生的一场新的思想变革与集中的行为体现”原文里没有。注脚31对应的“高强度劳动”,原文里没有,而且31是新闻评论,可靠性相对较低。
- 结论:32个注脚仅1个是合理且切题的,因而有理由判断此文90%以上是原创研究。因而结论是不予恢复。
- 以上。--达师 - 218 - 372 2012年1月9日 (一) 09:41 (UTC)
- 页面白纸保护3个月。各位管理员上述结论推翻前请勿解除保护。--达师 - 218 - 372 2012年1月9日 (一) 09:45 (UTC)
- 以上。--达师 - 218 - 372 2012年1月9日 (一) 09:41 (UTC)
- 状态: 暂时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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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我的照片还没有贴上条目就被删除了,这是怎么回事啊?—肚子又饿了 (留言) 2012年1月9日 (一) 03:12 (UTC)
- 上传三天不用……你网速那么慢? 囧rz...。即日起恢复,保留一周,如果再不用就不予恢复了。如果不是机器人存档,请将此讨论保留一周。--达师 - 218 - 372 2012年1月9日 (一) 09:57 (UTC)
王椰
参考资料
- 王椰专家资料http://china.chemnet.com/tech/expert/expert.php?l=awyx-333#intro
- 王椰主要研发成果http://china.chemnet.com/tech/expert/list.php?l=awyx-333
- 该条目尚未删除。乌拉跨氪 2012年1月9日 (一) 15:14 (UTC)
该词条修改的版本曾经被删除,提示要用自己的话重写,在此用自己的话认真、慎重的另外重新进行了编写,但这次重写是否合乎要求不肯定,特在此谨请复核,对不合乎要求的格式谨请给与指导。谢谢!
- 审查侵权与本页面无关,你可以到互助客栈求助。--MakecatTalk 2012年1月10日 (二) 00:54 (UTC)
- 状态: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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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原条目的链入被其他编者不小心移除,现已修复,麻烦恢复速删。—Jack Tao(留言) 2012年1月11日 (三) 04:43 (UTC)
- 完成 Liangent (留言) 2012年1月12日 (四) 07:41 (UTC)
- 状态: 没有可恢复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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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本人所创建的该条目中详列出了出处来源,也另外将来源网站中的资料重新整理归纳一番,并非完全直接复制贴上,谢谢—Gonzalo (留言) 2012年1月11日 (三) 18:48 (UTC)
- 这个页面好像没有可恢复的版本。请检查页面名称是否正确。--达师 - 218 - 372 2012年1月12日 (四) 14:05 (UTC)
- 状态: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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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想创建—Kenny※讨论页 2012年1月12日 (四) 07:18 (UTC)
- 我想问在2011年10月11日的快速删除的原因是什么?--Kenny※讨论页 2012年1月12日 (四) 07:28 (UTC)
没理由,原页面就没有速删模板。已经恢复。Liangent (留言) 2012年1月12日 (四) 07:40 (UTC)- (※)注意: 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10/04通过删除--Nivekin※请留言 2012年1月12日 (四) 08:15 (UTC)
- 恢复到User:DeletedPages/Ubs,编辑到和原内容有明显不同后找管理员移动到条目。Liangent (留言) 2012年1月12日 (四) 08:31 (UTC)
- (※)注意: 现有User:DeletedPages/Ubs及Ubs两个页面--Nivekin※请留言 2012年1月12日 (四) 08:48 (UTC)
- 请问在2011年10月11日的快速删除的原因是什么?--Kenny※讨论页 2012年1月12日 (四) 12:21 (UTC)
- User:DeletedPages/Ubs完全是已删除版本组成,Ubs是最近被人新创建的版本(完全没有基于原内容)。Liangent (留言) 2012年1月12日 (四) 14:26 (UTC)
- 状态: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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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想创建—Kenny※讨论页 2012年1月12日 (四) 12:03 (UTC)
- 这堆页面的历史很奇怪,2011年12月以后还有删除的版本,但是删除日志只有一次。不清楚发生了什么。请多等待几天。--达师 - 218 - 372 2012年1月12日 (四) 14:12 (UTC)
- 你看错了,那个是2010年12月。还是恢复到deletedpages下面了。Liangent (留言) 2012年1月12日 (四) 14:33 (UTC)
- 这堆页面的历史很奇怪,2011年12月以后还有删除的版本,但是删除日志只有一次。不清楚发生了什么。请多等待几天。--达师 - 218 - 372 2012年1月12日 (四) 14:12 (UTC)
- 状态: 无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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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前版本因宣传/广告原因被删除了,想知道新的版本还有地方需要改善吗??谢谢!—Muzicatering (留言) 2012年1月12日 (四) 05:16 (UTC)
- 这里只负责已删除页面的恢复,您的申请与此无关。另附,如果没有人要求继续改善,那么它应该是可以存活的。--达师 - 218 - 372 2012年1月12日 (四) 14:06 (UTC)
- 目前条目没有关注度来源证明, 请补充, 否则有可能在2012年2月11日版提交存废讨论。有关注度的定义,可参考维基百科:关注度--Nivekin※请留言 2012年1月13日 (五) 02:25 (UTC)
- 状态: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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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已经提出参考资料来源,但在存废讨论时没有认真考虑便作废。—Aurora (留言) 2012年1月4日 (三) 03:36 (UTC)
- 搁置,直至主条目提案得出结果。--J.Wong 2012年1月4日 (三) 06:24 (UTC)
- 既然条目周宣王对周边各族之战已被证明并非原创研究,Template:Campaignbox 周宣王对周边各族之战的删除理由便不成立。再者周宣王对周边各族之战已被保留,恳请重新考虑恢复Template:Campaignbox 周宣王对周边各族之战。谢谢!!Aurora (留言) 2012年1月16日 (一) 15:04 (UTC)
- 承存废讨论结果,复还此板。--J.Wong 2012年1月18日 (三) 15:29 (UTC)
- 既然条目周宣王对周边各族之战已被证明并非原创研究,Template:Campaignbox 周宣王对周边各族之战的删除理由便不成立。再者周宣王对周边各族之战已被保留,恳请重新考虑恢复Template:Campaignbox 周宣王对周边各族之战。谢谢!!Aurora (留言) 2012年1月16日 (一) 15:04 (UTC)
- 搁置,直至主条目提案得出结果。--J.Wong 2012年1月4日 (三) 06:24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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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并未侵权,维基上指出的侵权页面,其实是复制自我司的网站上的内容。详见http://www.n-ing.net—Ganaelle (留言) 2012年1月5日 (四) 02:01 (UTC)
- 阁下所提网页并未能开启,请君修正。--J.Wong 2012年1月5日 (四) 05:34 (UTC)
- 一周既逾,仍无回音,驳回。--J.Wong 2012年1月18日 (三) 15:32 (UTC)
- 阁下所提网页并未能开启,请君修正。--J.Wong 2012年1月5日 (四) 05:34 (UTC)
- 状态: 非复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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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我是 Kpopn 的创办人,我没有任何广告宣传的意思,我想要回我的资料重新编辑—124.11.241.21 (留言) 2012年1月9日 (一) 09:05 (UTC)
- 可将删除的内容以邮件的方式发送给你。乌拉跨氪 2012年1月9日 (一) 09:06 (UTC)
- 乌拉跨氪啥时候变管理员了……Liangent (留言) 2012年1月12日 (四) 07:41 (UTC)
- 可将删除的内容以邮件的方式发送给你。乌拉跨氪 2012年1月9日 (一) 09:06 (UTC)
转状态为“非复核案”。--J.Wong 2012年1月18日 (三) 15:33 (UTC)
- 状态: 驳回
- 复核理由:不知为何快速删除,立即加入Hangon及讨论说明还是被AT以(CSD G11: 广告或宣传)删除。请说明原因。(留言) 2012年1月13日 (四) 7:21 (UTC)
- 根据历史纪录,未见加入Hangon的纪录。—AT 2012年1月19日 (四) 01:08 (UTC)
- 所提不实,驳回。--J.Wong 2012年1月19日 (四) 04:21 (UTC)
- 很明显现在这个是2012年1月14日 (六) 02:56 重建的版本……--Nivekin※请留言 2012年1月19日 (四) 05:23 (UTC)
- 有此版本么?--J.Wong 2012年1月19日 (四) 05:39 (UTC)
- @Nivekin:讨论时间时请注明时区或使用UTC。Liangent (留言) 2012年1月19日 (四) 05:41 (UTC)
- 有此版本么?--J.Wong 2012年1月19日 (四) 05:39 (UTC)
- 很明显现在这个是2012年1月14日 (六) 02:56 重建的版本……--Nivekin※请留言 2012年1月19日 (四) 05:23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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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我为独立的个人,并非做广告。而且所写内容为负面倾向,请问何人会给自己做负面广告。所以管理员做法严重欠妥。请予以恢复。—119.40.16.67 (留言) 2012年1月18日 (三) 09:36 (UTC)
- 本人同意管理员快速删除此条目的理由 (G11),亦同意当日条目内容是只针对专门用于宣传的页面,这些页面需要经过完全重写才能体现百科全书性,因此管理员做法并非严重欠妥。复核驳回。--pedist (对话页) 2012年1月24日 (二) 09:23 (UTC)
首次提请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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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遇到滥用职权删除此条目,要求恢复!—123.69.31.226 (留言) 2012年1月24日 (二) 06:14 (UTC)
- 此条目曾在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1/10达成删除的共识,而你亦未有举证何处有滥用职权。复核驳回。--pedist (对话页) 2012年1月24日 (二) 09:10 (UTC)
二次提请
我是"李文武"条目的创建者,但遭到少数不负责或不明真相的管理员的破坏与删除!我内心佩服李文武先生,所以我要为他创立这个条目!当然,你们可以修改条目的内容!你们可以在百度与谷歌搜索到的个人专栏!我创立其条目,并不是为其广告,只是把他写出来,让我们见证他的努力与奋斗!中国需要这样的人!如果管理员你们有良心的话,或者内心是善良的话,或者是对维基百科负责的话,请帮我恢复"李文武"的条目!新春快乐!诸位!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Zhouxian(对话|贡献)于2012年1月26日 (四) 01:46加入。
- 未完成 请学会阅读他人的留言。Ben.MQ 2012年1月26日 (四) 10:27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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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前版本已更新,已说明出处并交代版权,非随意复制其他文章的内容,请恢复。—Changcchen (留言) 2012年1月12日 (四) 07:55 (UTC)
- 此条目曾在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1/04达成删除的共识。同时,此条目在删除前,并没有列明来源,或提供任何可供查证的地方。复核驳回。--pedist (对话页) 2012年1月26日 (四) 16:53 (UTC)
- 状态: 移动至Portal:日本新闻动态/201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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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此条目先前被我提删,后被J.Wong君提交复核,没过几天保留。当时我的理由并不是只有“新闻动态”[4],我还认为它缺乏百科性、没必要按月分。其实这种没有明确主体独立性的条目完全可以合并或移动,最初的讨论中Shizhao就主张合并,现在其他一些同类型条目也已移动。-苍白的火 (留言) 2011年9月15日 (四) 10:50 (UTC)
- 本人乃转交该案,而非提案。虑及该页面曾于本年四月达成共识保留,事隔不足半年,而情况未有特别改变,竟再提删。实在欠妥,遂决转交此处,以中止存废讨论。而是次讨论,所谓达成共识,亦有欠公允︰首先,安可君已陈述理由反驳呈请,而移动一票亦仅为建议并无理据支持,根本未有共识;更何况,讨论之中,全无邀请上次讨论之主留者发言。就算有此所谓共识,亦建基不稳。既然如此,本人会稍后一次过提案此处,要求推翻此等无理裁决。—J.Wong 2011年9月15日 (四) 15:38 (UTC)
- 又或者,折衷而言,本人建议发还此议,不过务必尊重既有共识,包括呈请应更详细解释何谓“非百科内容”,该文如何违反《收录准则》及明列涉事条款。另外,亦须解释何谓“无必要按月分”?又如何看待一般叙事条目如《2011年1月》按月分之实?而发还以后,呈请亦务必邀请前次存废讨论参与者发表意见。—J.Wong 2011年9月15日 (四) 16:07 (UTC)
- 请其他管理员处理。—J.Wong 2011年9月23日 (五) 10:35 (UTC)
- 按月份分的条目基本上都极其短小,其主题缺乏独立性,我认为2011年1月的条目都不应存在。为何是非百科?因为这种内容并无深度可言,仅仅是新出事件的简单罗列。它仅仅是“主题关系松散的罗列”而已-苍白的火 (留言) 2011年9月24日 (六) 02:41 (UTC)
- 为何不(►)移动到Portal:日本新闻动态/2011年1月?--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11年10月3日 (一) 18:14 (UTC)
- 2011年2月至9月都有“Portal:日本新闻动态/2011年N月”的页面,应该日本2011年1月都是属于portal吧?--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11年10月19日 (三) 07:47 (UTC)
- 此非原名,全因九月二日存废讨论,其名遭易。本人已述因由,不再重复。总之,本人建议发还重议。--J.Wong 2011年10月19日 (三) 10:25 (UTC)
- 这一直不存档?--Nivekin※请留言 2012年1月30日 (一) 06:22 (UTC)
- 一直都没有人处理吧……--J.Wong 2012年1月30日 (一) 06:43 (UTC)
- 我只知道后来被我搬走了 XD --Alberth2 汪汪 2012年1月30日 (一) 07:00 (UTC)
- 即可视为阁下处理了本提案?阁下是否须要重新审视?如不需要,请转换状态,告知机械人可以存档。最好,亦请写少少理由,以备查核。有劳。--J.Wong 2012年1月30日 (一) 07:58 (UTC)
- 我只知道后来被我搬走了 XD --Alberth2 汪汪 2012年1月30日 (一) 07:00 (UTC)
- 一直都没有人处理吧……--J.Wong 2012年1月30日 (一) 06:43 (UTC)
- 完成:移动至Portal:日本新闻动态/2011年1月。最初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04/09#2011年1月日本讨论中,因当时Portal:日本新闻动态尚未建立,故未有合适移动至地方,故获得保留之共识;2011年5月18日Portal:日本新闻动态建立后,多数日本新闻动态资料都已被移动至Portal:日本新闻动态之下,为维持整体格式的一致,故移动。--Alberth2 汪汪 2012年1月31日 (二) 00:22 (UTC)
- 状态: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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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需要使用—Liangent (留言) 2012年1月30日 (一) 12:14 (UTC)
- 请问有何用途,烦请简述。--J.Wong 2012年1月31日 (二) 09:49 (UTC)
- 作为一些callback模板的placeholder用。Liangent (留言) 2012年1月31日 (二) 10:27 (UTC)
- 请问有何用途,烦请简述。--J.Wong 2012年1月31日 (二) 09:49 (UTC)
- 状态: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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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12/16已列出关注度来源: 痴人乐队在人大举行《痴人说梦》专场音乐会 / 郭德纲《我是大侦探》热播 痴人乐队受关注—Nivekin※请留言 2012年1月31日 (二) 10:47 (UTC)
- 有鉴于文内所附连结确有讲述此乐队,合符《关注度》要求,而存废讨论之中,正方未有援引有力理据支持其论点,遂推翻原决,复还此文。--J.Wong 2012年2月2日 (四) 13:58 (UTC)
[[:]]
- 状态: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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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111.161.71.54 (留言) 2012年2月2日 (四) 11:53 (UTC)今古传奇, 搞笑小说, 百度百科保存/
- 未完成:没有指明页面。Liangent (留言) 2012年2月3日 (五) 09:40 (UTC)
- 状态: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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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许多药物的商品名已被创建,如安维汀;也有其他商品名可待创建,如莫须瘤,不知为何贺癌平无法被创建。—Twoboss (留言) 2012年2月3日 (五) 07:18 (UTC)
- 未完成:非复核请求。页面无法创建是因为其中有“癌”字,已代为创建并翻译了来自英文维基百科的第一句。Liangent (留言) 2012年2月3日 (五) 09:49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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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此乃无线电视之艺员—Yi Jody (留言) 2012年2月3日 (五) 18:48 (UTC)
- 此条目曾分别在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0/11/25及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1/27达成删除的共识,并且呈请人亦未有提出有力的复核理由,故复核驳回。--pedist (对话页) 2012年2月6日 (一) 16:48 (UTC)
中国成语
谈古论今 (tán gǔ lùn jīn)
解释:从古到今无所不谈,无不评论。
出处:元·张可久《端正好·渔乐》:“人间开口笑樵渔,会谈今论古。”
示例:连知识也说不上,哪里还有资格~。 ★巴金《谈我的散文》
用法:作谓语、宾语;指夸夸其谈
历史网站
网站简介
“谈古论今”是一个有关中国历史方面的网站,它的内容涉及中外历史发展、古代名人、中国传统文化和古董收藏等各方面的文史资料以及当代异闻等。
网站特色
“谈古论今”设置有文章修改功能,读者可以在网页上直接修改不大准确的文章,也可以添加相关的文章。
版块内容
1.历史上的今天 古今中外当日曾发生过的故事。
2.奇闻异事 当今发生的奇事,趣事,涉及天文地理、科技、生活、娱乐等。
3.历史事件 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件,包括正史、野史、民间故事和传说。
4.历史人物 包括:历代皇帝、王侯将相、文人墨客、传奇人物、后宫人物及神话人物等。
5.传统文化 栏目有中国各地民族风情、传统节日、民间文化艺术、诸子百家及命理等。
6.古玩收藏 这里是古董爱好者的乐园,在此可以欣赏各个朝代的文物,领略陶瓷、钱币、字画、玉器及邮票等的真容。
7.图说历史 用相机记录下的历史,通过当年的老照片来开启往日故事的记忆。
- 复核并非再就有问题内容发表意见之时机,而应用以纠正过程中所发生(未有重要新资料所引起)之缺失,本人认为当日快速删除的理由并没有任何不妥之处,而呈请人亦未有指出,当日的页面有何值得恢复的理由。复核驳回。--pedist (对话页) 2012年2月6日 (一) 17:11 (UTC)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2年2月7日 (二) 00:01 (UTC)之前加入的。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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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119.178.64.127 (留言) 2012年2月6日 (一) 02:19 (UTC)
胜利(阿布哈兹语:Аиааира,英语:Aiaaira)是阿布哈兹共和国的国歌,制定于1992年。由根纳季·阿拉玛尼作词,瓦雷拉·斯卡杜瓦作曲。
阿布哈兹语 歌词 | 拉丁转写(ISO 9) | 土耳其语 翻译 | 中文翻译(仅供参考) |
---|---|---|---|
Шәнеибац, шәнеибац, |
Šwneibac, šwneibac, |
Birlikte ileri, birlikte ileri
Birlikte ileri, Abhazya halkı! |
携手共进,携手共进,
O-ho-ho-o-ho-o-rada
Rada, Reyda, Rarira,
|
- (※)注意:请问阁下是想要《胜利》进行复核请求吗?目前该条目因为命名问题被移动到胜利 (歌曲)。--全无尊严先生 (留言) 2012年2月6日 (一) 09:43 (UTC)
- 无可复核,驳回。--J.Wong 2012年2月7日 (二) 07:57 (UTC)
- 状态: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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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你们删除我的词条“语义信息”词条符合维基百科精神吗?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维基百科 人人可编辑的自由百科全书 --这应该是维基百科精神。 我写的词条被你们删掉了, 我保留了最接近的版本在这里: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2056&do=blog&quickforward=1&id=534649 我是一个专业研究者, 出版过相关专著, 国内外期刊发表过相关文章, 参看http://survivor99.com/lcg/books/GIT/index.htm。 我写的词条都不能被接受, 更何况一般人? 你们其中一个理由是有原创内容, 你们再看看, 有我个人研究特意宣传? 还有人说, 网上搜索“语义信息”到处是我的东西,他据此认为“语义信息”是我的原创, 那更是误解。 语义信息问题, 国际上讨论60多年了, 最近更热。 我以为要想维基百科更好发展, 应该促使更多专业的, 特别是前沿研究者加入。
要真的宽容点, 有问题可以修改,不要轻易一棍子打死。—Lcguang (留言) 2012年2月6日 (一) 23:05 (UTC)
(!)意见:提供几个其他维基标题相近的链接,请Lcguang君看看您的条目是否与之相关:
我们不是您这个专业的人士,可能不太了解,敬请谅解。 AlexHe34 (留言) 2012年2月7日 (二) 02:57 (UTC)
- (!)意见:对这个领域不了解,但看提供的链接里面列举的资料,包括不少正规的文献论述,应该是值得收录的条目。—Snorri (留言) 2012年2月7日 (二) 03:02 (UTC)
理由:任何创新、任何进步、任何变革,都应当被维基百科所记取。 在导航业内,优索导航具有特殊意义,在它出现之前,所有导航均是文字版的,它是第一家图标式导航,具有革命意义,它开创了一个时代。 正如:微软的DOS命令,被苹果的图标式操作系统取代一样。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希望维基百科对待新生事物,能宽容。希望恢复被删除的内容(且原优索导航并没有广告用语)—61.179.161.135 (留言) 2012年2月9日 (四) 12:18 (UTC)
- 驳回。维基百科不会收录你的广告。详情建议阅读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达师 - 218 - 372 2012年2月9日 (四) 12:21 (UTC)
"本网站(或页面)的文字允许在CC-BY-SA 3.0协议和GNU自由文档许可证下修改和再使用。"
高雄朝后宫全球资讯网 http://farmer.iyard.org/mazu/
高雄朝后宫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mazu-blog/article?mid=6072
侵权应该是被误会 谨此申覆 谢谢—Mazu803 (留言) 2012年2月9日 (四) 04:52 (UTC)
- 内容未被删除,请前往WP:CV。--达师 - 218 - 372 2012年2月9日 (四) 12:22 (UTC)
- 状态: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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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该页面非以广告为目的,而是对所述公司情况、发展历程、取得成果等的详细介绍,使公众获得对该公司情况的一般了解和信息。—TDENERGY (留言) 2012年2月8日 (三) 06:55 (UTC)
- 怎么不是广告啊,光看你用户名就能猜出是广告。顺便,您已被永久封禁。--达师 - 218 - 372 2012年2月9日 (四) 12:26 (UTC)
--219.78.83.232 (留言) 2012年2月7日 (二) 12:33 (UTC)
- 状态: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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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此条目内容完全真确, 而且不涉及抄袭, 是本人经过观看整套超级娃娃战士动画后分析及归纳出来的, 不符合之前在这条目的删除讨论上对之"内容虚假"的指控—219.78.83.232 (留言) 2012年2月7日 (二) 12:33 (UTC)
- 提交的页面可能有误。这个页面早在2008年就已经全保护,而且删除理由不是侵权或内容虚假,而是关注度不足。--达师 - 218 - 372 2012年2月9日 (四) 12:29 (UTC)
- 状态: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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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能让人加深对此角色的了解—219.78.83.232 (留言) 2012年2月7日 (二) 15:52 (UTC)
- “能让人加深对此角色的了解”并不是维基百科收录这个角色的理由。参见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Wikipedia:关注度。--达师 - 218 - 372 2012年2月9日 (四) 12:31 (UTC)
[[:]]
- 状态: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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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60.234.165.92 (留言) 2012年2月15日 (三) 09:18 (UTC)
- 未完成 Liangent (留言) 2012年2月15日 (三) 16:05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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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此条目内容完全真确, 而且不涉及抄袭, 是本人经过观看整套超级娃娃战士动画后分析及归纳出来的, 不符合之前在这条目的删除讨论上对之"内容虚假"的指控—219.78.83.232 (留言) 2012年2月6日 (一) 14:47 (UTC)
- 查过往纪录,本条目乃基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廿七日删除投票而删除,并无人质疑条目之真伪,亦无人质疑侵权。而内容则已合并至主条目《丽佳公主》,请径往查阅。此呈理据有欠,驳回所请。--J.Wong 2012年2月22日 (三) 04:01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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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It may be revised and linked to the English version of the same item in English. I can help with this. But I cannot read the display below (format unknown).—132.207.198.117 (留言) 2012年2月9日 (四) 16:26 (UTC)
- 内容涉及侵权,恕难复还。--J.Wong 2012年2月22日 (三) 04:04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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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Carbonite都可以有介绍,为什么凯备份这个产品不能介绍.谢谢您的回答.—Johnlya (留言) 2012年2月10日 (五) 10:49 (UTC)
- 一、本方针表明,文文相异,各有独特之处,本人不受理如此比较作为理据。
- 二、此文,行文用字,确如广告,合符《快速删除准则》,本人肯定该删除。请参考所提之另一条目,改之为中立条目。
- 鉴此,驳回所请。--J.Wong 2012年2月22日 (三) 04:12 (UTC)
- 状态: 重复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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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此条目内容完全真实,切不涉及抄袭,是本人经过分析山特维克发展史归纳而出,并非广告内容—山特维克 (留言) 2012年2月20日 (一) 05:36 (UTC)
- 重复提案。--J.Wong 2012年2月22日 (三) 04:17 (UTC)
[[:]]
- 状态: 非复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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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Dsz546798069 (留言) 2012年2月21日 (二) 06:25 (UTC)
- 非复核案。--J.Wong 2012年2月22日 (三) 04:17 (UTC)
- 状态: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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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转自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2/11#黑石头站的讨论—Nivekin※请留言 2012年2月14日 (二) 08:21 (UTC)
(×)删除理据:关注度不足、无任何可靠来源描述,属于不可查证的内容。
本条目曾经挂关注度,并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08/25讨论过,结果居然三票保留,保留票如下:
- 存在的车站
- 同上
- 有关注度 [6]
但是Wikipedia:关注度说,“如果一个主题得到了可靠来源的有效介绍,而且这些来源独立于主题实体,则可假定该主题或符合独立条目的收录标准。”只要求存在可靠来源,和是否存在没有任何关系,所以第一、二个保留票根本就是无效的。第三个,我点进去一看,就一个结果,hi.baidu.com。综上所述,2011年8月25日的存废讨论3票保留均无效。
同时,找不到任何可靠来源描述此车站。我还专门去图书馆翻网上查不到的《北京志·铁路运输志》,也没有关于此站的描述,甚至连关注度指引中定义的“无效介绍”都没有。
综上,这个条目完全不符合WP:V、WP:RS、WP:NOTE,绝对不是可删可不删的条目,而是必须删除的条目。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达师 - 218 - 372 2012年2月11日 (六) 07:30 (UTC)
- http://www.cnki.net/kcms/detail/detail.aspx?dbcode=cjfq&dbname=cjfq2011&filename=slyz201108037 Liangent (留言) 2012年2月11日 (六) 09:34 (UTC)
- 引原文出来。学术搜索查“黑石头站”不带引号就只有网页存档了。--达师 - 218 - 372 2012年2月11日 (六) 11:31 (UTC)
- 相关的好像只有一句,“最西边依次为:苹果园(51号站)一福寿岭(52号站)一北京军区后勤大院(53号站)一黑石头(54号站)一三家店火车站一京原铁路”,别的不复制了以防侵权。另全文质量差,本身疑似网上资料拼凑。Liangent (留言) 2012年2月11日 (六) 12:22 (UTC)
- 引原文出来。学术搜索查“黑石头站”不带引号就只有网页存档了。--达师 - 218 - 372 2012年2月11日 (六) 11:31 (UTC)
- (×)删除,第一关注度不足;第二即使那个地区存在一座站台和轨道,没有任何可靠来源表明此处为一座曾用车站“黑石头站”。北京地铁一期工程在公开文献中仅提到修至高井。--IFlyboy (留言) 2012年2月11日 (六) 10:46 (UTC)
- 这些情况是不是到维基百科:存废复核请求?--Nivekin※请留言 2012年2月12日 (日) 04:15 (UTC)
- 复核主要还是处理被删除的页面吧。--达师 - 218 - 372 2012年2月13日 (一) 16:03 (UTC)
- 不对,是存废复核,不是删除复核--Nivekin※请留言 2012年2月13日 (一) 16:19 (UTC)
- 复核主要还是处理被删除的页面吧。--达师 - 218 - 372 2012年2月13日 (一) 16:03 (UTC)
- 呈请所言合理,决推翻存废讨论所得结果,删之。--J.Wong 2012年2月22日 (三) 04:34 (UTC)
- 状态: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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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有大量媒体报导: 首投族组国政观察团 吁候选人别呼拢; 首投族民调 马英九领先; 学生首投族 7问双英。另请另行提删关注度条目的朋友, 避免把新提删放入原来的提删模版内[7], 以免混乱。。及紧记要签名, 确认提删者是谁。—Nivekin※请留言 2012年2月18日 (六) 03:46 (UTC)
- 我还真的以为是你提送的。 XD --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8日 (六) 09:35 (UTC)
- 囧rz... 我也真以为是自己提的, 所以几天都没有翻看及提出异议……--Nivekin※请留言 2012年2月18日 (六) 11:04 (UTC)
- 已恢复。请尽快改善条目质量。--达师 - 218 - 372 2012年2月25日 (六) 10:43 (UTC)
- 状态: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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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之前看到条目挂侵犯版权的模版后,我就有改善,弃用相关版权文字重写,也新增了中文的相关二手文献。但仍遭删除,可否请编辑确认一下条目最新的状态,因为我花了一些心血在重写上,但我没有在自己的电脑存档自己写好的内容,另外我这个条目只有挂侵犯版权,可能是我没有做验证的程序?但我并不知道怎么验证,总之这样结果让人感到挫折,请百科编辑再确认一下,谢谢。—上官 (留言) 2012年2月18日 (六) 12:35 (UTC)
- 目前已无处理必要。请不要在侵权页面上直接重写。--达师 - 218 - 372 2012年2月25日 (六) 10:45 (UTC)
- 状态: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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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此条目内容完全真实,切不涉及抄袭,是本人经过分析山特维克发展史归纳而出,并非广告内容—山特维克 (留言) 2012年2月20日 (一) 05:35 (UTC)
- 驳回。--达师 - 218 - 372 2012年2月25日 (六) 10:45 (UTC)
- 状态: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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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此网站有网址,有相关报到,真实存在,要求复核—Yugu4574 (留言) 2012年2月22日 (三) 08:02 (UTC)
- 驳回。--达师 - 218 - 372 2012年2月25日 (六) 10:47 (UTC)
- 状态: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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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管理员您好,山形健是我第一次编写维基百科的条目,因不熟悉版权的相关内容,所以一开始有侵犯版权争议的文字,但在挂上版权争议之后,我便全数弃用有问题文字并自行撰写条目,因为我不熟悉维基侵犯版权的管理流程,一时不查七日内没有验证或留言会遭删除,于是我直接重写贴在条目里。今天看这个条目已经被删除,请管理员复核,我后来编辑的内容完全属于原创编辑,毫无侵犯版权争议的文字,请管理员复核—麦永达 (留言) 2012年2月22日 (三) 16:25 (UTC)
- 就最新版本而言,仅有其作品表,维基百科不是结构松散的数据库,不应收录此类内容。不予恢复,如有兴趣可以重新建立。--达师 - 218 - 372 2012年2月25日 (六) 10:49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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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本敔 (留言) 2012年1月30日 (一) 20:37 (UTC)
- 不宜并入江西中山大学条目 | 编者只知前者于1927年裁彻,后者于1927年成立,不知道其间的相关性。有相当多名人是该校毕业生,编者也提出“私立江西法政专门学校二十周年纪念特刊”佐证,虽然编者手头无这本书。但基于机构的独立性,编者建议保留该条目,让有心人补充或提供资料。--本敔 (留言) 2012年1月30日 (一) 20:37 (UTC)
- 本敔君︰此条目乃基于二零一二年一月四日存废讨论删除,而当中并无关系于“江西中山大学”,或要求合并两文。鉴此难以受理。君,如欲恢复已删版本则请就上述存废讨论提出论据。认为毋须者,则可以直接撰写新版。--J.Wong 2012年1月31日 (二) 10:01 (UTC)
- 一周既逾,仍无回音,而呈请理据有欠,遂驳回所请。--J.Wong 2012年2月22日 (三) 03:47 (UTC)
- 本敔君︰此条目乃基于二零一二年一月四日存废讨论删除,而当中并无关系于“江西中山大学”,或要求合并两文。鉴此难以受理。君,如欲恢复已删版本则请就上述存废讨论提出论据。认为毋须者,则可以直接撰写新版。--J.Wong 2012年1月31日 (二) 10:01 (UTC)
- 本人已自台大图书馆取得私立江西法政专门学校二十周年纪念特刊,根据特刊重编,请查阅。感谢你们的坚持,耐心等候可靠资料出现。--本敔 (留言) 2012年2月25日 (六) 22:29 (UTC)
- 状态: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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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并未引用User:乌拉跨氪指认的该书内容 http://yuedu.baidu.com/book/view/98996c2daf9561fa9d14ecc6 我所引用的是《诗经》《汉书》《晋书》《隋书》音乐志的内容—五鹿充宗 (留言) 2012年2月18日 (六) 00:38 (UTC)
- 该页面未被删除。请求驳回。另外“孔子兴礼乐在乐器方面极为讲究”是引用的“《诗经》《汉书》《晋书》《隋书》音乐志”吗?不可能吧。--达师 - 218 - 372 2012年2月25日 (六) 10:41 (UTC)
- 2012年2月16日 (四) 23:09 被删除了呀。孔子造乐怎么不可能?六经(诗书礼乐易春秋)皆定于孔子。《史记》曰:“诗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于韶、武、雅、颂。”“故孔子闵王路废而邪道兴,于是论次诗书,修起礼乐。适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孔子赞《周易》,修《诗》《书》,定礼,正乐,作《春秋》。《汉书》云:“周道始缺,怨刺之诗起。王泽既竭,而诗不能作。王官失业,雅颂相错,孔子论而定之,故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隋书·音乐上》“圣人造乐,导迎和气,恶情摒退,善心兴起。伊耆有苇籥之音,伏牺有网罟之咏,葛天八阕,神农五弦,事与功偕,其来已尚。黄帝乐曰《咸池》,帝喾曰《六英》,帝颛顼曰《五茎》,帝尧曰《大章》,帝舜曰《箫韶》,禹曰《大夏》,殷汤曰《护》,武王曰《武》,周公曰《勺》。”“孔子闻之,曰:“谁谓由也不知礼乎?'若依肃议,郊既有迎送之乐,又有登歌,各颂功德;遍以六代,继之出入,方待乐终。此则乖于仲尼韪晏朝之意矣。””《晋书》“农瑟羲琴,倕钟和磬,达灵成性,象物昭功,由此言之,其来自远。殷氏不纲,遗风馀孽,淫奏既兴,雅章奔散,《英》《茎》之制,盖已微矣。孔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周始二《南》,《风》兼六代。昔黄帝作《云门》,尧作《咸池》,舜作《大韶》,禹作《大夏》,殷作《大濩》,周作《大武》。”-五鹿充宗 (留言) 2012年2月26日 (日) 07:38 (UTC)
- 达师先生,五鹿充宗先生说的应该是说他做的修订版本被乌拉跨氪删除,而不是整个条目被删除。--全无尊严先生 (留言) 2012年2月27日 (一) 11:33 (UTC)
- 状态: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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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Liuguangxi (留言) 2012年2月29日 (三) 08:46 (UTC)
我本人提交的“新疆西域”词条,贵站认为与***liuguangyi***相同,我以为这个liuguangyi就是我本人,因为有些人经常将“曦xi”误读为“蚁yi”,请复核为荷? 致谢!
Liuguangxi (留言) 2012年2月29日 (三) 08:46 (UTC)
- 请写上你要恢复的的页面名称,在递交申请时请务必填写名称,避免造成管理人员的困扰。--全无尊严先生 (留言) 2012年2月29日 (三) 11:53 (UTC)
- 所指页面无已删除版本。Liangent (留言) 2012年3月2日 (五) 09:14 (UTC)
- 状态: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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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新手对于条款不甚熟悉,赞同管理员提出的快删理由,但希望可以允许本人重新编写—Rita 2012年3月2日 (五) 23:55 (UTC)
- 已将内容发至User:BHGBOX的电子邮箱,另User:BHGBOX已因宣传性用户名被封禁。Liangent (留言) 2012年3月4日 (日) 06:50 (UTC)
自杀的扭力理论的提出人是张杰教授。本条目的内容是作者的原作。所引之处都有参考文献。希望您重新核实评价。—Liziyao (留言) 2012年2月10日 (五) 16:26 (UTC)
- (※)注意:阁下请求恢复的页面名称可能有误,请自行修改。--全无尊严先生 (留言) 2012年2月12日 (日) 06:32 (UTC)
- 无此条目,待正其名。--J.Wong 2012年2月22日 (三) 04:20 (UTC)
- 一周既逾,尚无回音,乃告无效。--J.Wong 2012年3月4日 (日) 14:15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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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著名魔术师,应该存在于维基百科—Singholee (留言) 2012年2月23日 (四) 12:56 (UTC)
- 内容确如广告,速删之实为合则,驳回。--J.Wong 2012年3月4日 (日) 14:19 (UTC)
- 状态: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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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香港艺人,他是香港无线电视艺员训练班18期毕业生,现为无线电视之艺员,仍有在无线电视上出现,还有继续为无线电视拍摄剧集!—Yi Jody (留言) 2012年2月14日 (二) 15:43 (UTC)
- 有鉴于︰
- 本文历经两次存废讨论,而正方均无陈明理据;
- 再者《人物收录准则》明确表示,可以收录曾次演一系列角色而作品又经商业发布者,文内列表已堪证此点,
- 遂推翻前决,复还此文。--J.Wong 2012年2月26日 (日) 15:35 (UTC)
- (!)意见 刘天龙是以关注度提删, 明显是闲角, 不合关注度--Nivekin※请留言 2012年2月27日 (一) 03:29 (UTC)
- 请阁下首先提案互助客栈修改上述条文,否则本人仅可作此裁决。另外,阁下绕过存废复核,绕过关注度,直接提案存废讨论,此举不免那个。实建议阁下不服,应再提案存废复核,要求另一位管理员处理,又或者直接要求“社群介入”处理。--J.Wong 2012年3月4日 (日) 13:45 (UTC)
- 提案存废讨论不就是要求“社群介入”吗?反正2月26日post的意见到3月4日 才有回应……另有关闲角的存废讨论请参考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0/08/09(蔡考蓝)、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0/08/13(潘冠霖)、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02/05(赵乐贤)等。--Nivekin※请留言 2012年3月4日 (日) 17:08 (UTC)
- 如此,则应明确修订为“配角”,现在只是徒惹争议。阁下若要回应,请更改申请状态或留言于敝议页。--J.Wong 2012年3月5日 (一) 13:00 (UTC)
- 提案存废讨论不就是要求“社群介入”吗?反正2月26日post的意见到3月4日 才有回应……另有关闲角的存废讨论请参考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0/08/09(蔡考蓝)、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0/08/13(潘冠霖)、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02/05(赵乐贤)等。--Nivekin※请留言 2012年3月4日 (日) 17:08 (UTC)
- 请阁下首先提案互助客栈修改上述条文,否则本人仅可作此裁决。另外,阁下绕过存废复核,绕过关注度,直接提案存废讨论,此举不免那个。实建议阁下不服,应再提案存废复核,要求另一位管理员处理,又或者直接要求“社群介入”处理。--J.Wong 2012年3月4日 (日) 13:45 (UTC)
- (!)意见 刘天龙是以关注度提删, 明显是闲角, 不合关注度--Nivekin※请留言 2012年2月27日 (一) 03:29 (UTC)
- 有鉴于︰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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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我已经删除了侵权的内容!剩下的是我自己翻译的!古文用现代话说也不行啊!—冲之 (留言) 2012年2月24日 (五) 01:00 (UTC)
- 内容与百度百科同名条目雷同,乃驳回所请。--J.Wong 2012年3月5日 (一) 13:18 (UTC)
ONE NET是华为公司提出的,面向云与物联网时代,基于标准、协同、一揽子的方针构建的企业网络解决方案。 One Net 解决方案三要素 1 One Net标准化 开放标准,打破封闭,倡导互通,为企业大幅降低建网成本。 严格按照标准规划产品和解决方案,确保能与其他标准化的设备进行快速互通,降低了网络的复杂度和维护成本。 2 One Net多层网络协同 纵向协同 网络中的部件间互相协同,保障海量终端和用户的泛在接入,打破云管端界限,实现各个部件的智能联动。 横向协同 多个网络间相互协同,不但保障了网络的安全边界,又能让网络间信息的流动得到精细化控制和高品质保障。 “协同”将使得用户完全可以忽略网络中的异构的存在,感知得到统一保障,体验像一张网络,这也就是所谓的超融合状态。 3 One Net 一揽子解决方案 提供业务与网络架构一揽子方案, 简化网络建设和维护。—Yanshun net (留言) 2012年2月24日 (五) 01:41 (UTC)
- 驳回,广告意味仍重。--J.Wong 2012年3月5日 (一) 13:31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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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词条系地方简介,广告—Idan619 (留言) 2012年2月25日 (六) 10:38 (UTC)
- 阁下所言,堪证此删合删,遂驳回所请。--J.Wong 2012年3月5日 (一) 13:38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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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已寄送捐赠版权材料之电邮到[email protected], 及在文章出处(http://nxbasetemple.org/?page_id=31) 页面加上授权字句.—Mikexo2(留言) 2012年3月1日 (四) 18:02 (UTC)
- OTRS单号为:2012022310016244。但是删除理由中还认为该条目涉及宣传。--KuailongTM 2012年3月4日 (日) 06:27 (UTC)
- 此文虽已捐予维基百科,惟内文确如广告。如此,恕难效劳,请君多改良之。--J.Wong 2012年3月5日 (一) 14:33 (UTC)
- OTRS单号为:2012022310016244。但是删除理由中还认为该条目涉及宣传。--KuailongTM 2012年3月4日 (日) 06:27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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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已寄送捐赠版权材料之电邮到[email protected], 及在文章出处(http://nxbasetemple.org/?page_id=31) 页面加上授权字句.—Mikexo2(留言) 2012年3月1日 (四) 18:03 (UTC)
- 此文虽已捐予维基百科,惟内文确如广告。如此,恕难效劳,请君多改良之。--J.Wong 2012年3月5日 (一) 14:37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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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已寄送捐赠版权材料之电邮到[email protected], 及在文章出处(http://nxbasetemple.org/?page_id=31) 页面加上授权字句.—Mikexo2(留言) 2012年3月1日 (四) 18:03 (UTC)
- 此文虽已捐予维基百科,惟内文确如广告。如此,恕难效劳,请君多改良之。--J.Wong 2012年3月5日 (一) 15:12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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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已寄送捐赠版权材料之电邮到[email protected], 及在文章出处(http://nxbasetemple.org/?page_id=31) 页面加上授权字句.—Mikexo2(留言) 2012年3月1日 (四) 18:04 (UTC)
- 此文虽已捐予维基百科,惟内文确如广告。如此,恕难效劳,请君多改良之。--J.Wong 2012年3月5日 (一) 15:14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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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这不是广告,这是一款创新的浏览器,他提出了全格式浏览器的概念而已,旨在帮助用户提升工作效率节省时间,管理员请阅读试用!。—59.55.152.134 (留言) 2012年2月29日 (三) 02:19 (UTC)
- 惜行文确实如此,恕未能效劳。--J.Wong 2012年3月5日 (一) 15:16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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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亲。我写的没有广告的内容,如果您觉得有需要改动的。我可以改。但麻烦您能不删除我的页面吗?—Crowne Plaza HS (留言) 2012年2月29日 (三) 03:44 (UTC)
- 此文确如广告,请保持语调中立。如此,阁下可尝于子页撰之,然后请管理员或资深用户检核,乃移回条目名下。--J.Wong 2012年3月5日 (一) 15:28 (UTC)
- 状态: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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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较知名的开源搜索引擎,正确名称为“Yioop!”,google“Yioop!"的搜索结果约236000 条。删除原因为过期小小作品,但正文加上信息框内的文字应已达到50字之最低要求。—彭鹏 (留言) 2012年2月24日 (五) 07:22 (UTC)
- 驳回,内容未达《小小作品》所定。--J.Wong 2012年3月5日 (一) 13:35 (UTC)
- 不解驳回原因,烦请详述。——彭鹏(留言) 2012年3月5日 (一) 13:47 (UTC)
- 此文未达五十字之要求。--J.Wong 2012年3月5日 (一) 13:57 (UTC)
- 如此,可否将此文源码发于我,容我扩充?——彭鹏(留言) 2012年3月5日 (一) 14:10 (UTC)
- 完成 Liangent (留言) 2012年3月5日 (一) 14:15 (UTC)
- 恕我多言,按照我的理解,依据Wikipedia:小小作品中有关小小作品的定义,Liangent君发来的源码确实已达到五十字之要求:正文45字,讯息框内的实际内容10字,原文已列明出处资料,可计5字,总共60字。不知我的理解是哪里出了问题,能赐教否?——彭鹏(留言) 2012年3月5日 (一) 15:52 (UTC)
- 请恕在下孤陋寡闻,未知《小小作品指引》有此修订,以旧有认知处理本案。既然合符新订条文,复还则属当然。本人谨建议修订小小作品模板,列明该等细则,或移前该定义。不过,到底何苦“斤斤计较”、“锱铢必较”?要加多一句数字,莫非已难比登天?--J.Wong 2012年3月5日 (一) 18:09 (UTC)
- 完成 Liangent (留言) 2012年3月5日 (一) 14:15 (UTC)
- 如此,可否将此文源码发于我,容我扩充?——彭鹏(留言) 2012年3月5日 (一) 14:10 (UTC)
- 驳回,内容未达《小小作品》所定。--J.Wong 2012年3月5日 (一) 13:35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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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我完全按照百度百科词条编辑的该词条,为什么要删除词条呢?不管怎样,谢谢了—Ingliu(留言) 2012年3月6日 (二) 03:07 (UTC)
- 按《收录准则》,本处不收广告。另,维基百科,百度百科,相互独立,无必收之理。--J.Wong 2012年3月7日 (三) 15:59 (UTC)
- 状态: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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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雨草"条目内提供的资料没错,为何要把页面删除?—60.246.148.177(留言) 2012年3月7日 (三) 09:26 (UTC)
- (:)回应:该条目经维基用户于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讨论后,被认为不适合做为维基百科的条目而删除。--全无尊严先生(留言) 2012年3月7日 (三) 11:25 (UTC)
- 两次存废讨论所提之理据,均不可直删此文。罪之关注度匮乏应悬模板三十日,等待改善,未能方可提删。而生人传记,除褒扬或批评,其馀客观事实纵无援据,亦不应成为删除理据。鉴此,复还此文,并悬关注度模板,三十日后仍未改善或能提出其他可删除理据,方应再提删。--J.Wong 2012年3月11日 (日) 10:51 (UTC)
- 状态: 转介存废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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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不是广告—124.64.120.107 (留言) 2012年2月29日 (三) 07:04 (UTC)
- 意见︰本人倾向复还并转介存废讨论,不过亦怀疑此文有犯版权。--J.Wong 2012年3月5日 (一) 18:14 (UTC)
- 并非明显广告,复还并转介存废讨论。--J.Wong 2012年3月14日 (三) 15:21 (UTC)
- 状态: 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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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第4次数学危机真的发生了,也的确是由史蒂芬‧霍金在《Science》期刊中登出。—163.25.118.163(留言) 2012年3月25日 (日) 06:38 (UTC)
- [9],就是只有维基有这信息。--路过围观人士(路过进来留个爪) 2012年3月25日 (日) 23:19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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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我只是把网站稍微介绍一下,你就说我发广告啊,我的网站又不是垃圾站。—Mianyz(留言) 2012年3月13日 (二) 11:12 (UTC)
- 驳回:被删除之版本确实具有为该网站作宣传之成分。--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7日 (二) 02:40 (UTC)
- 状态: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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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这一则有关中国艺术家周依的信息内容完全真实,而且有报刊杂志以及重要网络媒体的报道作为依据,希望可以在最短时间之内恢复文字的内容!—Yizhoustudio(留言) 2012年3月14日 (三) 07:07 (UTC)
- (?)疑问 是不是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2/24#依经误删了?--Nivekin※请留言 2012年3月14日 (三) 08:01 (UTC)
- 完成:跟剧系统记录判断,确实未曾被送交存废讨论或快速删除,故恢复条目。--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7日 (二) 02:43 (UTC)
- (:)回应:请问阁下是要恢复你的用户页吗?依规定用户页不可放置与维基百科无关的资料,或是对用户自我介绍以外无关的资讯。--全无尊严先生(留言) 2012年3月16日 (五) 12:03 (UTC)
- 驳回:泳庆国际有限公司条目未曾被建立过,而个人用户页面确实不适合放置广告内容。--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7日 (二) 02:47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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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非商业操作,只是作为设计师的完整介绍,还请再三过目内容—124.193.201.166(留言) 2012年3月19日 (一) 09:03 (UTC)
- 驳回:被删除版本之内容虽然对此设计师之介绍非常完整,但也确实具有宣传之成分,建议可以参考Category:时尚设计师下之其他设计师之条目之内容来介绍此设计师。--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7日 (二) 02:55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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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203.218.30.158(留言) 2012年3月13日 (二) 09:09 (UTC)
- 驳回:已有相同条目,建议申请者可协助Battle Spirits之扩充。--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7日 (二) 02:56 (UTC)
EASE Qigong-the secret is: Close the body and mind sensations(like deep meditation), keep on the Heart Sutra situation(心经之境--五蕴皆空)or Solomon's Proverbs 17:22-A joyful heart(but be quiet, no anxiety);...no regular moves ,only keep ease;close the eyes,ignore breathing(sometimes keep deep breathing,it's good;but be natural and normal, or sometimes like Dan Tian breathing);...Let the soul(spirit)dancing(or pray:Thank God...);...Assimilate the universe's "positive energy";...Enhance chakras(or Dan Tian) energy and been resonating (Root Chakra-海底轮-...or Dan Tian ..)-One time will be lifetime....
- (:)回应:维基百科仅收录可以做为百科全书内容的文章,自己的创作请放在自己的网志,还有这里是中文维基百科,请以中文书写内容;所有发布在维基百科的文章都必需遵守创用CC的CC-BY-SA-3.0协议文本,请注意这一点。--全无尊严先生(留言) 2012年3月11日 (日) 02:00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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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我不是该条目作者,纯粹想查询资料才发现这个问题,该条目本被乌拉跨氪提议转移到维基文库保存,但我去文库想查询却发现不存在,不知为何直接被shizhao删除,该文作为重要史料,就算不在百科,在文库也有保留价值。--九紫离火很高兴认识你o(∩_∩)o 2012年3月12日 (一) 23:18 (UTC)
楼下不要搞错了,该文是蒋中正所写所公告,和你说的徐步有啥关系?--九紫离火很高兴认识你o(∩_∩)o 2012年3月13日 (二) 10:41 (UTC)
- 疑似侵权,蒋介石的文章应该还没有版权过期。Liangent (留言) 2012年3月21日 (三) 06:18 (UTC)
- 该文是公告全国人民的,和私人著作不是一个性质。--九紫离火很高兴认识你o(∩_∩)o 2012年3月21日 (三) 07:10 (UTC)
- 那你就自己粘过去让文库的人查吧……这种版权特例不熟悉。Liangent (留言) 2012年3月22日 (四) 05:20 (UTC)
- 该文是公告全国人民的,和私人著作不是一个性质。--九紫离火很高兴认识你o(∩_∩)o 2012年3月21日 (三) 07:10 (UTC)
驳回:确实是经存废讨论于维基百科删除的条目,因此并不适合在此恢复条目,如果认为合适放于文库中,建议可以帮忙在文库中建立此内容。--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7日 (二) 03:02 (UTC)
- 状态: 恢复至用户页子页以便改进条目,解决致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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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并非拙劣的机器翻译,我确实是通过Google Translate Toolkit来完成 Icecast 条目汉化,但70%的翻译是我后来手动修改的,因此如果能指出哪些是不合理的翻译,可以让维基百科的管理更加透明,并且同时也能帮助我提高本人翻译能力,但快速删除的理由是拙劣的机器翻译,这一点我认为这不是事实。—Henryhuang(留言) 2012年3月27日 (二) 05:30 (UTC)
- 说句有些伤害哥哥感情的话,您创建的这个条目的确有些地方翻译得很普通。比如这句“较于由Nullsoft的开发的专有媒体服务器程序Shoutcast,Icecast支持它具有类似功能的。”显然有些不通顺。饭桶觉得翻译成“Icecast具有与SHOUTcast相似的功能,但SHOUTcast是由Nullsoft开发的专有软件,而Icecast则属于自由软件。”也许会更合适。哥哥您觉得呢?
所以,饭桶觉得管理员没有删错。但是,哥哥既然愿意改进,那就把条目恢复到哥哥的用户页子页(User:Henryhuang/Icecast),等哥哥把条目改进得比较通顺,我们再移动回Icecast。哥哥觉得怎样?--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2年3月27日 (二) 13:34 (UTC)
- 说句有些伤害哥哥感情的话,您创建的这个条目的确有些地方翻译得很普通。比如这句“较于由Nullsoft的开发的专有媒体服务器程序Shoutcast,Icecast支持它具有类似功能的。”显然有些不通顺。饭桶觉得翻译成“Icecast具有与SHOUTcast相似的功能,但SHOUTcast是由Nullsoft开发的专有软件,而Icecast则属于自由软件。”也许会更合适。哥哥您觉得呢?
- 状态: 合并编辑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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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删除之后又重新以原内容重建为夏朝君主世系图,理应恢复原始版本。——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2年2月14日 (二) 01:44 (UTC)
- 查无删除纪录,待正。--J.Wong 2012年2月22日 (三) 04:24 (UTC)
- 请看链入页面,有提删记录的。——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2年2月29日 (三) 09:17 (UTC)
- 两次讨论均未尝决议删除,而仅仅易之为重定向,未知阁下所欲为何?易名?--J.Wong 2012年3月5日 (一) 14:49 (UTC)
- 完成:已合并两者的编辑历史,至于名称问题,可直接在条目用户页上讨论。--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8日 (三) 10:02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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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此非基督教团广告,乃音乐团体。— - by ❤ mt ™ ( mt's 讨论页 | mt's 贡献 ) 2012年3月9日 (五) 12:08 (UTC)
- 所以……?--J.Wong 2012年3月11日 (日) 11:01 (UTC)
- 驳回:本条目被快速删除的原因为“非常短,而且没有定义或内容。”,被删除时的条目仅有一个年份列表,未有任何说明解释,因此符合快速删除之准则。如要重建本条目,务必对此主题做出明确的解释及介绍。--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8日 (三) 10:15 (UTC)
- 状态: 请至Wikipedia:请求保护页面#请求解除保护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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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此为韩国经纪公司 B2M Entertainment 2012年1月所推出的新女子团体
不仅 Youtube 上 可搜寻到最新的MV http://www.youtube.com/results?search_query=spica&oq=spica&aq=f&aqi=g10&aql=&gs_sm=3&gs_upl=949l2673l0l3151l5l5l0l0l0l0l369l1102l0.2.2.1l5l0 Google 亦可轻易的搜查到spica的最新消息 https://www.google.com/webhp?hl=zh-TW#hl=zh-TW&site=webhp&q=spica+&btnK=Google+%E6%90%9C%E5%B0%8B&oq=&aq=&aqi=&aql=&gs_sm=&gs_upl=&gs_l=&bav=on.2,or.r_gc.r_pw.,cf.osb&fp=8322f07b7afc5e08&biw=1139&bih=625 http://kpopn.com/tag/spica/ 怎么说都只有在2010年以前才有SPICA的讯息 ? SPICA 在维基百科 已有使用过 (属天文的) 依之前其他女子团体的用法 所以才使用 SPICA(组合) 来申请 百度百科都已经有一大篇的内容 http://baike.baidu.com/view/1129078.htm 但在维基百科建立 却以最近无新资料 是没查到 还是其他什么原因 ? 这未免以令人太无言了 烦请允许回复成可编辑—59.112.161.94(留言) 2012年3月14日 (三) 08:16 (UTC)
- (:)回应:正确的格式应该是SPICA (组合),名字与括号间要有一个空格,错误的格式是不能建立的,但是该页面目前被保护无法编辑。--全无尊严先生(留言) 2012年3月14日 (三) 10:08 (UTC)
- 被删除的SPICA (组合) ,目前半保护。 --C933103(留言) 2012年3月22日 (四) 10:41 (UTC)
- 未完成:申请解除条目之保护应至Wikipedia:请求保护页面#请求解除保护提出。--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8日 (三) 10:17 (UTC)
"本页面被白纸保护以防止创建。理由是:多次重复创建。您可以检查删除日志查阅页面被删除原因。如果您认为删除或白纸保护的理由有争议,请在维基百科:存废复核请求上提出新请求以供管理员审核以便恢复此页面"
此页面现在是"被白纸保护以防止创建" 是否以"认为删除或白纸保护的理由有争议"处理?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59.112.166.144(对话)于2012年3月29日 (四) 02:59加入。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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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我从小学的时候就开始喜欢维基百科了,至今已有十多年了,总想着能为她贡献点什么,尽自己的一份薄弱之力,所以就把我们本地的冷集网一些发展概括通过联系网站管理员及互联网收集,整合归纳总结整理了一下,发布到维基百科!我没有任何广告意思的,还请维基百科工作人员给与通过—Lengji net(留言) 2012年3月20日 (二) 02:03 (UTC)
- 被删除板本的首段确实具有明显的广告色彩,建议您重新以中立客观的观点来撰写。--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8日 (三) 10:23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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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管理员您好,我第一次使用维基百科,不知道发的百科触犯了咱们那条规则? 本人绝对不是发的广告,感谢管理员的审批。—Loogdao(留言) 2012年3月21日 (三) 07:43 (UTC)
- 被删除版本中,确实有多处具有明显的广告色彩,建议您重新以中立客观的观点来撰写。--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8日 (三) 10:25 (UTC)
- 状态: 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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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错误的重定向页—Astronautguo(留言) 2012年3月24日 (六) 11:06 (UTC)
- 未完成:此重定向页面并未曾被删除过,如果认为有合适的内容可以用于说明“一个”之主题,请直接编辑改写重定向为一般条目即可。--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8日 (三) 10:29 (UTC)
- 状态: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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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3月14日存废讨论。应当无共识保留或继续讨论。--达师 - 218 - 372 2012年3月24日 (六) 17:00 (UTC)—达师 - 218 - 372 2012年3月24日 (六) 17:00 (UTC)
- 完成:已改为无共识暂时保留。--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8日 (三) 10:33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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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相关文字经过 http://www.tsaofilms.twmail.cc/html/index.htm 授权,并无侵权事宜。—Tsaoism (留言) 2012年2月10日 (五) 14:44 (UTC)
- 请援据证之。--J.Wong 2012年2月22日 (三) 04:14 (UTC)
- 授权书请见 http://www.flickr.com/photos/tsaoism/6799799620/in/photostream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Tsaoism(对话|贡献)于2012年3月2日 (五) 08:48加入。
- 仅指明“授权维基百科使用”无效。Liangent (留言) 2012年3月2日 (五) 09:12 (UTC)
- 请问需载明的授权范围,谢谢。—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Tsaoism(对话|贡献)于2012年3月2日 (五) 10:48加入。
- 更新授权书请见 http://www.flickr.com/photos/tsaoism/6955020445/in/photostream—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Tsaoism(对话|贡献)于2012年3月5日 (一) 07:00加入。
- 已授权,本应可复还,惟原送交《侵权》之连结已无法开启,遂难再比对,且授权又仅在列表,而非全文,谨慎起见,决定驳回,恳请见谅。--J.Wong 2012年3月28日 (三) 22:11 (UTC)
- 如无法恢复已删除的页面,请问可重新编辑/建立新的页面吗?但某些内容可能会与之前已被删除的相似,但那些相似的部分会是已经获得授权的内容。—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Tsaoism(对话|贡献)于2012年4月1日 (日) 19:02加入。
- 状态: 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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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版权已授权—210.14.142.25 (留言) 2012年2月24日 (五) 13:23 (UTC)
- 请援据证之。--J.Wong 2012年3月5日 (一) 13:36 (UTC)
- 回音了无,遂定无效。--J.Wong 2012年3月28日 (三) 22:13 (UTC)
- 状态: 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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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香港艺人,他是香港无线电视艺员训练班18期毕业生,现为无线电视之艺员,仍有在无线电视上出现,现还有继续为无线电视拍摄剧集!另外,根据《人物收录准则》,刘天龙确实符合当中“在世的人”的第5点的要求(学警系列-叶浩威),是一系列次要角色。—Yi Jody(留言) 2012年3月6日 (二) 13:26 (UTC)
- (-)反对 “次要角色”不等如跑龙套/闲角/茄哩啡。此条目已经多次被通过删除,请“社群介入”……--Nivekin※请留言 2012年3月7日 (三) 08:00 (UTC)
- 如所谓“次要角色”不等于“闲角”,则请界定何谓“配角”。该艺人既于《学警系列》饰演主角同学、同事,则必然有其对白及位置。如是,则已非“闲角”——人肉布景。另,本人不接受否纳“跑龙套”。按条目定义,岂非只有主角方可收录?此点与现时条文极大抵触。--J.Wong 2012年3月7日 (三) 15:57 (UTC)
- 请于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Wikipedia:人物收录准则讨论--Nivekin※请留言 2012年3月7日 (三) 16:04 (UTC)
- 既已提案互助客栈,厘清条文,本案暂且搁置,待共识得成,按之裁决。--J.Wong 2012年3月7日 (三) 16:10 (UTC)
- 讨论经已存档,然而始终未能成共识,命新解。而旧解又有争议之时,则决继续搁置,待新解得出为止。时则请再提案。--J.Wong 2012年3月28日 (三) 22:40 (UTC)
- 请于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Wikipedia:人物收录准则讨论--Nivekin※请留言 2012年3月7日 (三) 16:04 (UTC)
- 如所谓“次要角色”不等于“闲角”,则请界定何谓“配角”。该艺人既于《学警系列》饰演主角同学、同事,则必然有其对白及位置。如是,则已非“闲角”——人肉布景。另,本人不接受否纳“跑龙套”。按条目定义,岂非只有主角方可收录?此点与现时条文极大抵触。--J.Wong 2012年3月7日 (三) 15:57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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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梁挺福是大陆地区高考志愿填报的专家,虽然和赵本上之类的娱乐界人士的名声无法相提并论,但是考虑到众多高三家长对于高考志愿的迷茫,梁老师给与了极大的帮助。可以参阅soso百科和百度百科的内容,关键词“梁挺福”。—Channelvictor(留言) 2012年3月9日 (五) 07:18 (UTC)
- 删除合符《快速删除准则》,遂驳回所请。--J.Wong 2012年3月28日 (三) 22:43 (UTC)
- 状态: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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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本手册是辅助公益安全知识培训的手机平台,是以完全公益、免费的形式传播。主要功能是普及安全知识和志愿者培训工作。“安全手册”作者:蒋怡李,现为壹基金救援联盟总干事,壹基金救援联盟上级为李连杰先生的壹基金。壹基金救援联盟的主要工作是联合全国各地的志愿力量,逐步完善、整合、扩大救援队伍,普及公众安全和救生常识,以更好地配合政府应对和防治各种灾害,开展救援工作。 。相关链接:http://zh.wikipedia.org/wiki/%E5%A3%B9%E5%9F%BA%E9%87%91,http://baike.baidu.com/view/2838244.htm。感谢您对公益事业的支持。—Ftccc(留言) 2012年3月18日 (日) 11:21 (UTC)
- 的确有广告宣传成分(根据删除记录的部分编辑摘要来看),暂没必要留存,而且维基百科不是简单的资料收集处,像这样的信息,只要在相应的父条目提及就够了(如你所说的壹基金 ),还有,注意链接格式(内链用内链的写法,外链用外链的标准写法)——路过围观人士(路过进来留个爪) 2012年3月26日 (一) 04:42 (UTC)
- 肯定该删除。--J.Wong 2012年3月28日 (三) 22:46 (UTC)
- 状态: 暂时恢复,重新送交存废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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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理由:1. 3/3挂上“关注度过期”模板,到3/10的存废讨论里,有效票应为保留两票(一票为Nivekin阁下、另一票Buddhachan为条目创建者,根据页面存废讨论的规则:“只有在存废讨论提出时是自动确认用户或是被提报页面的原作者将计作有效票”),删除一票(放此模版的风雨同舟阁下)。按照模板规则摆放七天,到3/10应已结束存废讨论,但此模板一直未取下,3/10之后再加入的意见,并不见有效票(天上的彩云阁下提出的是意见并非删除)。因此不明白为何删除此条目?
- 2. 此条目一直在更新中,同时也有各方维基编辑者的心血,使得此条目可以趋向维基的中立性,今天本人欲编辑时,发现删除,如第一点对维基规则的认知,令本人讶异与不解。—Buddhachan(留言) 2012年3月26日 (一) 05:39 (UTC)
- 说明:此条目于 2012年2月13日 (一) 00:49由User:N3aul4wu0所建立,因此User:Buddhachan并非原作者,因此在3/10时,状态为无共识继续延长讨论。而天上的云彩的意见中其实有提到如果未能有效改善的话......。在讨论意见终止一周后,本人重新评估条目状况,认为人未有效改善,故删除之。--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6日 (一) 08:19 (UTC)
- (!)意见提删主因关注度没问题(有报导睽违12年妙天再办大法会 正法修行福报跟著来 );“天上的云彩”的意见全文是“前的内容似乎不够中立,许多来源亦未补齐,条目内容需大幅翻修,如无法补齐,则建议(×)删除无法/不确定之内容后保留条目,如果一直处于现况,则可考虑(×)删除。”,这种情况一般是挂中立性模版而不是删除--Nivekin※请留言 2012年3月26日 (一) 08:55 (UTC)
汪汪阁下,http://zh.wikipedia.org/wiki/User_talk:Buddhachan 里面Nivekin阁下在2012/2/1提醒本人关于本条目的版权状况,所以如何是由别的编辑者在后面的时间创建呢?另外请汪汪阁下可否了解一下持删除意见的编辑者的编辑历史,再客观的评估此条目的改善情形呢?之前这个条目还被维基管理人主动保护,为什么呢?编辑过程的点点滴滴,不如汪汪阁下大刀一挥直接删除。是否请汪汪阁下告知您是如何评估呢?Buddhachan(留言) 2012年3月26日 (一) 09:32 (UTC)
- 最初之版本确实是User:Buddhachan所建立,最后被删除之版本应该是由悟觉妙天禅师/temp移动过来,至于悟觉妙天禅师/temp之建立者目前从系统记录中无法明确判断建立者,故同意User:Buddhachan之申请暂时恢复此条目,并重新送交存废讨论。--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7日 (二) 02:09 (UTC)
- 如同本人在第一点所提出,3/10存废讨论应该就有结论(两票保留对一票删除),理应由风雨同舟阁下将此模板移除,维基自动确认身份的问题也不该由编辑者承担,本人基于如此对维基规则的认知,因此对3/10后之意见均未回应,本人是新手但遇到这个状况只能用功维基的规则,但实际看到的又不是如此。疑问1:为何模板没有在七天到移除,疑问2:为何3/10后的意见仍采纳?Buddhachan(留言) 2012年3月27日 (二) 02:34 (UTC)
- 管理员在处理存废讨论时,并非完全依据“票数”作为决定的依据,3月10日当时本人对照当时条目内容以及讨论意见,仍无法作出决定,因此予以延长讨论;。(延长讨论在存废讨论中是很常出现的状况。)--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7日 (二) 13:12 (UTC)
- 谢谢您宝贵的意见。Buddhachan(留言) 2012年3月30日 (五) 11:55 (UTC)
- 管理员在处理存废讨论时,并非完全依据“票数”作为决定的依据,3月10日当时本人对照当时条目内容以及讨论意见,仍无法作出决定,因此予以延长讨论;。(延长讨论在存废讨论中是很常出现的状况。)--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7日 (二) 13:12 (UTC)
- 如同本人在第一点所提出,3/10存废讨论应该就有结论(两票保留对一票删除),理应由风雨同舟阁下将此模板移除,维基自动确认身份的问题也不该由编辑者承担,本人基于如此对维基规则的认知,因此对3/10后之意见均未回应,本人是新手但遇到这个状况只能用功维基的规则,但实际看到的又不是如此。疑问1:为何模板没有在七天到移除,疑问2:为何3/10后的意见仍采纳?Buddhachan(留言) 2012年3月27日 (二) 02:3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