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3年7-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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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於3日的討論將會由Jimmy-bot存檔。 |
(抱歉,本人第一次寫申請複核,文筆不佳,也不太懂維基百科的潛規則,如有得罪人請多包含。)
1.原先投票討論覺得決策品質不佳,甚至沒有較為深入討論細節的意見言論,處理上感覺十分粗糙。(附錄一)
2.這個條目根本不是討論網友的小規模研究,也不是只是一小撮人的娛樂活動,而是直接影響到「國家基礎建設安全」程度。
兩國交鋒的時刻(不侷限特定方式)、在人類歷史上絕對是重要的歷史事件,請資深編輯與管理人員審慎評估、本條目的價值所在。
3.本人把比較重要的存檔貼給各位參考:
//== 菲律賓2300網站癱瘓 ==
2013年5月13日,行政院資通安全辦公室指出,臺灣駭客已經全面供陷菲律賓政府網站,總計約2300個。
2013年5月14日,政務委員張善政在記者會上,關於立委提問「臺灣政府是否成立網軍?」回答表示︰希望有這種能量,但是備而不用,而且可以在未來遭受其他國家攻擊時,可以有反制的力量。另外、國防部通訊電子資訊參謀次長胡延年,也說明︰「目前有一個網絡作戰的部隊,目前以防護為主。」
2013-05-12 *重要* 總統府發言人證實 網絡遭菲國駭客攻擊-民視新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FigKEZnnX4
2013-05-13 我展開網絡反擊 在菲官網貼國旗 -udn tv(聯合報的網絡電視新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awQATXzD9c
2013-05-13公視晚間新聞-網友漁民赴菲國辦事處 遞交抗議書
行政院資通安全辦公室指出,臺灣駭客已經全面供陷菲律賓政府網站,總計約2300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eaXCuE_NIs
2013-05-14公視晚間新聞-台菲互駭 菲2300網站癱瘓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HMmnpa7D4
賴士葆:建立網軍、全面阻擋菲律賓IP
http://www.nownews.com/2013/05/14/10844-2938333.htm
張善政:菲律賓駭客透過跳板國家對台灣發動攻擊
http://www.nownews.com/2013/05/14/91-2938340.htm
4.Google幫我存檔,還好找到了,6月份在忙抗議政府官員打算建立臺灣防火長城封鎖境外網站的活動,沒時間關注並且存檔原始文字。
鍵盤開戰行動/手機板頁面/完整版/2013年5月19日頁面快照/.htm
http://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om/search?q=cache:akDL4FLABYUJ:zh.m.wikipedia.org/wiki/2013%E5%B9%B4%E9%8D%B5%E7%9B%A4%E9%96%8B%E6%88%B0%E8%A1%8C%E5%8B%95+&cd=3&hl=zh-TW&ct=clnk&gl=tw
鍵盤開戰行動/手機板頁面/純文字版/2013年5月19日頁面快照/.htm
http://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om/search?q=cache:akDL4FLABYUJ:zh.m.wikipedia.org/wiki/2013%E5%B9%B4%E9%8D%B5%E7%9B%A4%E9%96%8B%E6%88%B0%E8%A1%8C%E5%8B%95&hl=zh-TW&gl=tw&strip=1
附錄一
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6/10
http://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9%A0%81%E9%9D%A2%E5%AD%98%E5%BB%A2%E8%A8%8E%E8%AB%96/%E8%A8%98%E9%8C%84/2013/06/10#.E9.8D.B5.E7.9B.A4.E9.96.8B.E6.88.B0.E8.A1.8C.E5.8B.95
—FBI-MAN(留言) 2013年6月30日 (日) 23:11 (UTC)
- 子條目能否獨立成文,在乎其關注度。而觀乎內文所到連結,則可悉該條目符《關注度通用指引》。然而,其題命而欠妥,致刪除收場。該事之所以觸目,乃因兩群交戰,「死傷枕藉」,牽連甚廣,而非台灣黑客宣告開戰。又,母文亦貌過長,恰應分割。有鑒於此及該文仍可改善,決予復還。--J.Wong 2013年7月1日 (一) 03:47 (UTC)
- 1.謝謝恢復。2.不好意思,請問討論頁面也會一起恢復嗎?FBI-MAN(留言) 2013年7月1日 (一) 10:39 (UTC)
- 還。另,建議該條目改名。--J.Wong 2013年7月2日 (二) 01:44 (UTC)
- 感謝閣下助力、討論頁面可得、甚慰。參照知名國際事件條目2007年愛沙尼亞網絡戰,吾已為、更改為「2013年臺灣與菲律賓網絡戰」、恰如其名。(PS.將在討論頁提出)FBI-MAN(留言) 2013年7月2日 (二) 08:25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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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該詞條屬於企業宣傳使用,被非是廣告,望找回該詞條!謝謝~—李倩偶吧(留言) 2013年7月4日 (四) 03:41 (UTC)
- 未完成 廣告。-Mys 721tx(留言) 2013年7月4日 (四) 03:43 (UTC)
請問為什麼這個頁面會被刪除? 是內容的問題還是其他的問題呢?
- 頁面沒有被刪除。請參閱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5/19#德雷斯羅薩 (ONE PIECE)來了解討論過程。-HW(論 獻) 2013年6月18日 (二) 06:49 (UTC)
對不起,我已看過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5/19#德雷斯羅薩 (ONE PIECE)的討論過程。但能否再次創建或是駁回這項決定呢?
- 如需覆核或推翻原決定則應有正當理由。--廣雅 范★ 2013年6月18日 (二) 11:28 (UTC)
正當理由是指...?
- 何以君有此感覺,認為存廢討論處理不當,而該頁應獨立成文?--J.Wong 2013年6月23日 (日) 08:31 (UTC)
- 一週既逾,仍無回應,結。--J.Wong 2013年7月4日 (四) 08:48 (UTC)
- 狀態: 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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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該校已經中華民國教育部立案—STBA(留言) 2013年7月1日 (一) 02:06 (UTC)
- 何遽相關?--J.Wong 2013年7月1日 (一) 03:58 (UTC)
- 依據今日基督教報首家通過政府立案 浸神再推神學教育計劃 http://news.dhf.org.tw/News.aspx?cate=05&key=429—STBA
- 連結不通,難以審核。另,請參閱《關注度通用指引》,以悉何如證明關注度。--J.Wong 2013年7月2日 (二) 01:51 (UTC)
- 修正及增加資料連結—STBA(留言) 2013年7月2日 (二) 02:06 (UTC)
- http://www.ct.org.tw/news/detail/2013-01730
- http://news.dhf.org.tw/News.aspx?cate=05&key=429
- 既有來源可證其關注度,乃還。--J.Wong 2013年7月4日 (四) 08:5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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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最近關於義隆金融不出金的問題討論的比較厲害,而且鬧得金融人士人心惶惶,所以建立這個頁面介紹給大家,讓大家了解義隆金融,進而自己做決斷。—116.24.145.53(留言) 2013年7月5日 (五) 02:14 (UTC)
- 狀態: 還其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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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不太確定是不是要發這邊,相關內容參見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4/25#食戟之靈以及Wikipedia:互助客棧/求助#食戟之靈。由於有多家媒體公司報導而應該判斷其有關注度而獨立出來,包括Oricon(其他1、其他2)、每日新聞、MSN、Mynavi等媒體。—KOKUYO(留言) 2013年7月5日 (五) 13:30 (UTC)
- 《關注度(書籍)指引》訂明漫畫及雜誌不在其限,即用錯標準,而其後討論亦不離於此。如是者,顯然有誤,理應推翻。及見上列連結皆符《關注度通用指引》,乃翻其決,還其原狀,允其獨立成文。--J.Wong 2013年7月6日 (六) 01:2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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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頁面存廢討論 提供的陸寶詞條信息均屬實,均為有據可查信息,美國等權威機構產品檢測連結,請審閱http://www.lohaspottery.com/introduction/honor.html。另,信息僅為公司信息介紹,並無實質性廣告內容,還煩請重新審核通過並告知不通過的內容和理由,非常謝謝!—小陸(留言) 2013年7月6日 (六) 02:30 (UTC)
- 明顯的宣傳。--廣雅 范★ 2013年7月6日 (六) 03:38 (UTC)
- 狀態: 改為無共識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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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於頁面存廢討論並沒有實際的討論結果出來,提出刪除的用戶也沒有實質的去實現他所提出的方案,在沒有適合提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前怎可刪除頁面,況且若要整合全國的低地板公車型號資訊也不是那麼容易,各車輛型號有專屬頁面介紹會比整合來得詳細,且目前單獨存在的車輛型號頁面也都有一定的內容,如:金龍XMQ6121G、富豪B7RLE巴士、RAC-700-ELCB-27等等,在低地版公車的整合介紹也有專屬頁面-低底盤公車路線 (台灣)介紹使用路線及型號等等,目前刪掉的頁面只是介紹其型號的資料,希望該頁面能重新審查。—Qazwsx34(留言) 2013年7月6日 (六) 11:40 (UTC)
- 完成:改視為無共識暫時保留,故先恢復,建議未來能夠主動在存廢討論中提出意見,避免在處理後才提覆核。--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7月7日 (日) 01:22 (UTC)
感謝恢復,你的建議我知道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Qazwsx34(對話|貢獻)於 2013年7月7日 (日) 15:50加入。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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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原理由G15是錯誤的—Bluedeck 2013年7月7日 (日) 07:25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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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雖然於6月26日有共識刪除,但本人在討論期間把討論移至互助客棧與三條同類條目一併討論,而該項討論在此條目被刪除時仍未達成共識,因此單憑存廢討論內的結果便把此條目刪除於理不合。—Professorjohnas(留言) 2013年7月8日 (一) 07:25 (UTC)
- 3票刪除,0票保留,1個建議,而且又完全沒有具關注度的實證。應該可以算是已達成共識了吧!下同。--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7月8日 (一) 07:37 (UTC)
- 請問何共識之於互助客棧討論?無共識,又何以影響存廢討論所得結果?未如君待《關注度(道路)指引》得建,始再提案,豈非更佳?
- 一再強調,存廢討論不在人數多與少,而在理據強與弱。--J.Wong 2013年7月8日 (一) 08:08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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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雖然於6月26日有共識刪除,但本人在討論期間把討論移至互助客棧與三條同類條目一併討論,而該項討論在此條目被刪除時仍未達成共識,因此單憑存廢討論內的結果便把此條目刪除於理不合。—Professorjohnas(留言) 2013年7月8日 (一) 07:27 (UTC)
- 請問何共識之於互助客棧討論?無共識,又何以影響存廢討論所得結果?未如君待《關注度(道路)指引》得建,始再提案,豈非更佳?--J.Wong 2013年7月8日 (一) 08:3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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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雖然於6月26日有共識刪除,但本人在討論期間把討論移至互助客棧與三條同類條目一併討論,而該項討論在此條目被刪除時仍未達成共識,因此單憑存廢討論內的結果便把此條目刪除於理不合。—Professorjohnas(留言) 2013年7月8日 (一) 07:27 (UTC)
- 請問何共識之於互助客棧討論?無共識,又何以影響存廢討論所得結果?未如君待《關注度(道路)指引》得建,始再提案,豈非更佳?--J.Wong 2013年7月8日 (一) 08:3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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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雖然於6月26日有共識刪除,但本人在討論期間把討論移至互助客棧與三條同類條目一併討論,而該項討論在此條目被刪除時仍未達成共識,因此單憑存廢討論內的結果便把此條目刪除於理不合。—Professorjohnas(留言) 2013年7月8日 (一) 07:27 (UTC)
- 請問何共識之於互助客棧討論?無共識,又何以影響存廢討論所得結果?未如君待《關注度(道路)指引》得建,始再提案,豈非更佳?--J.Wong 2013年7月8日 (一) 08:33 (UTC)
- 狀態: 改為無共識保留
- 覆核理由: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5/20處理結果為「保留」。但是檢查各保留意見,大多是基於「其他條目存在」這樣不合適的理由。以此要求改為無共識保留。
- 另附,Professorjohnas轉述Mewaqua的理由(在2006年和2007年的幾個存廢討論中獲得保留)沒有考慮過2007年1月30日的關注度指引還是一個叫「注目性」的指引提案(連「知名度」都是1月31日才移動過去),上溯到還沒有關注度指引時期的案例顯然是不合適的。—達師 - 270 - 456 2013年7月8日 (一) 08:26 (UTC)
- 的確,存廢討論所得共識莫應有違於任何方針及指引,否則應告無效或擱置直至方針指引得以修改。而該理據亦確實無理,處理違章條目絕未有任何時限。援引案例時,亦應審視是否已不合時宜,有違於新立共識——方針及指引。鑒之,按請,皆改處無共識保留,唯請勿於現況、方針或指引有所變動前再度提審。另外,亦建議盡快提案建立《關注度(交通)》,以解目前僵局。--J.Wong 2013年7月8日 (一) 08:53 (UTC)
順豐優選是中國一家B2C網站,是順豐速運集團旗下全球美食優選網購商城,於2012年5月31日正式上線,現有超過9000種全球美食可供選購。
還要怎麼樣才能通過???到底哪不行,請明示,我看京東商城的比我們的還要多很多,怎麼能過呢???
- 申請格式錯誤……是想申請順豐優選?--C933103(留言) 2013年7月8日 (一) 23:06 (UTC)
- 請參考其他同類條目。撰寫此類條目,理應客觀而中立,而非一味吹噓褒揚。--J.Wong 2013年7月9日 (二) 07:1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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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MBA智庫百科的內容依照GNU自由文檔許可證(GFDL)公開發行 任何人都可以在由自由軟件基金會(Free Software Foundation)所公開發行的GNU自由文檔許可證1.2或之後版本的條款下,複製、發行及/或修改任何MBA智庫百科的文章,不附帶不可變章節,封面文本以及封底文本。—--C933103(留言) 2013年7月8日 (一) 23:02 (UTC)
- 一、侵權︰未見上述文字展示於該網頁,版權並未得以釋放,即仍舊有違於《版權方針》;
- 二、宣傳︰內容屬廣告,不符《收錄準則》;
- 鑒之,駁回所請。--J.Wong 2013年7月9日 (二) 07:16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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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原理由G11是錯誤的!本條目為過世歷史人物生平註解,所提相關人物均無任何貶抑或攻擊,整個條目並無任何違規內容,請管理員自行前往頁面察看,創建者對內容負責—The.mrcleaner(留言) 2013年7月9日 (二) 03:42 (UTC)
- 無刪除紀錄,恕無可效勞。想閣下亦無意覆核速刪保留決。--J.Wong 2013年7月9日 (二) 07:4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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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追加來源未被考慮—--C933103(留言) 2013年7月8日 (一) 23:25 (UTC)
- 該來源可靠否?--J.Wong 2013年7月9日 (二) 07:39 (UTC)
- 不肯定,找不到母頁面。雖然說是網絡商提供的儲存空間…--C933103(留言) 2013年7月9日 (二) 08:09 (UTC)
- 《關注度通用指引》要求來源當須可靠,既無法肯定,恕難效勞。--J.Wong 2013年7月10日 (三) 09:48 (UTC)
- 該來源可靠否?--J.Wong 2013年7月9日 (二) 07:3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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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無任何廣告,不了解為何需刪除—36.226.34.128(留言) 2013年7月9日 (二) 23:04 (UTC)
- 確為廣告,駁回。--J.Wong 2013年7月10日 (三) 09:57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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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英文版有此條目—GZWDer(留言) 2013年7月4日 (四) 05:23 (UTC)
- 維基之中,各自獨立,又人皆可纂,他山有之,絕未堪用以證明何事,乃至推翻存廢討論所得決定。援據反駁主刪者,方為上上之策。--J.Wong 2013年7月4日 (四) 09:06 (UTC)
- 一週既逾,仍無回應,結。--J.Wong 2013年7月11日 (四) 06:5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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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你好,我是上海外灘美術館的工作人員,昨天我們在維基百科上修改了「上海外灘美術館」的詞條內容,增加了上海外灘美術館的簡介與歷史以完善對我們美術館的介紹,使大家對我們有更多的了解,文本內容由我們美術館官方提供,但是卻被人以「廣告或宣傳」的理由刪除,並且加「上海外灘美術館」該詞條也一併刪除,這樣的刪除,非常不公平,希望維基百科可以為我們覆核恢復我們的詞條頁面及介紹內容,非常感謝!
附官網地址http://www.rockbundartmuseum.org/
上海外灘美術館百度百科地址http://baike.baidu.com.cn/view/3637062.htm?fromTaglist以供審核參考—Butter h10(留言) 2013年7月10日 (三) 03:49 (UTC)
- 請先閱讀方針。--廣雅 范★ 2013年7月10日 (三) 04:14 (UTC)
- ……不應該恢復到無宣傳版本?--C933103(留言) 2013年7月10日 (三) 13:23 (UTC)
- 個人認為不適合。其他管理員可再次審核。--廣雅 范★ 2013年7月10日 (三) 15:04 (UTC)
- 無可回退,駁回。--J.Wong 2013年7月11日 (四) 07:03 (UTC)
- 請先閱讀方針。--廣雅 范★ 2013年7月10日 (三) 04:1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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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你好,該詞條內容屬於基本的人物介紹,已經嚴格按照要求來客觀描述,沒有廣告或宣傳,為什麼一直快速刪除?請複合審議一下,謝謝—Bocai88(留言) 2013年7月11日 (四) 06:55 (UTC)
- 確為宣傳。--廣雅 范★ 2013年7月11日 (四) 07:4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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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於頁面存廢討論,此條目被刪除時仍未達成共識,已用足夠來源Amysze123(留言) 2013年7月8日 (一) 08:35 (UTC)
- 請提交可靠來源,需為有深入講解「鬼交」者,以證明所撰並非原創研究。目前所有來源均未能證實有「鬼交」。--J.Wong 2013年7月9日 (二) 07:07 (UTC)
- 鬼交,心理學稱夢交,即與鬼發生性關係。隋朝醫學家巢元方在諸病源候論描述了鬼交的症狀:「其狀不欲見人,如有對娛,獨言笑,或時悲泣。」巢元方又說:「婦人與鬼交通者臟腹虛,神守弱,故鬼氣得病之也。」心理不正常就出現鬼交,產生幻覺。 - Amysze123(留言) 2013年7月9日 (二) 07:41 (UTC)
- 該條目來源可能不足但非OR--C933103(留言) 2013年7月9日 (二) 15:41 (UTC)
- WP:OR:「無法找到可靠來源的內容會被視作原創研究。」這是引伸定義。-Lif…lon 2013年7月9日 (二) 15:53 (UTC)
- 引用諸病源候論即可靠來源,來源可能不足但非不可靠來源,所以非OR。如果WP:OR是「無法找到可靠來源及來源不足的內容會被視作原創研究。」就可以刪除,所以並非原創研究。 - Amysze123(留言) 2013年7月10日 (三) 03:53 (UTC)
- 是否原創研究,本人暫不定論。該文固然附有數個可靠來源,然而當中根本無可靠來源深入講解此症。來源每每僅能證明其中一二為事實,但其中關聯則無可證實,此亦就符《非原創研究方針》所描述。更甚者,其中有文句所附來源根本無載有相對內容。鑒之,呈請務須提交可靠來源,以證當中關聯,否則恕難效勞。--J.Wong 2013年7月10日 (三) 09:40 (UTC)
- 《玉房秘訣》云:採女云:何以有鬼交之病?彭祖田:由於陰陽不交,情慾深重,即鬼魅假像與之交通。與之交通之道,其有勝自於人。交則迷惑,諱而隱之不肯告,以為佳,故至獨死而莫之知也。若得此病,治之法:但令女與男交,而男勿瀉精,晝夜勿息,【困者】不過七日必愈。若身體疲勞,不能獨御者,但深按勿動,亦善也。不治之,煞人不過數年也。欲驗其事實,以春秋之際,入於深山大澤間,無所云為,但遠望極思,唯念交會陰陽,三日三夜後,則身體翕然寒熱,心煩目眩,男見女子,女見男子,但行交接之事,美勝於人,然必病人而難治。怨曠之氣為邪所凌,後世必當有此者。若處女貴人,若不當交與男。【交以】治之者,當以石流黃數兩,燒以熏婦人陰下身體,並服鹿角末方寸匕,即愈矣。當見鬼涕泣而去。一方,服鹿角方寸匕,日三,以瘥為度。今檢治鬼交之法,多在於諸方具載婦人之篇。 - Amysze123(留言) 2013年7月10日 (三) 13:51 (UTC)
- 所援引文並未能證明文中關聯,恐為推砌之物,恕難效勞。--J.Wong 2013年7月11日 (四) 08:0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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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頁面被惡意更改,希望能恢復原始頁面—Diange(留言) 2013年7月11日 (四) 08:44 (UTC)
- 未見破壞之狀,除非君為之。--J.Wong 2013年7月12日 (五) 01:18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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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不合CSD R3—Liangent(留言) 2013年7月11日 (四) 15:53 (UTC)
- 以上四個請求均已恢復。--廣雅 范★ 2013年7月11日 (四) 16:06 (UTC)
- 主條目均沒有電影音樂資料,不合重定向;轉交存廢討論--Nivekin※請留言 2013年7月12日 (五) 04:3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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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有相似的地方,但加入了一大文獻。刪去所謂的「原創內容」。
- 第一.侵權審核已獲撤銷。
- 第二.頁面存廢討論集中討論第二節的所謂「原創內容」,就連提頁面存廢的管理員也認為諸病源候論不是「原創內容」。
第三.既然侵權審核已獲撤銷,請不要以CSD G5作快速刪除的標準。
麻煩管理員審議~ - Amysze123(留言) 2013年7月13日 (六) 14:20 (UTC)
- G5是因為存廢討論結果為「刪除」。--廣雅 范★ 2013年7月13日 (六) 15:08 (UTC)
- 謝謝關心 - Amysze123(留言) 2013年7月13日 (六) 15:39 (UTC)
- 原存廢討論時的前題好像有變?——C933103(留言) 2013年7月13日 (六) 15:49 (UTC)
- 一、侵權審核未見撤銷,終亦因而刪除。二、存廢討論集中評議該文是否原創研究,無關乎前次侵權刪除。鑒之,駁回所請。--J.Wong 2013年7月14日 (日) 00:14 (UTC)
- 意義不明。您是要?--廣雅 范★ 2013年7月13日 (六) 23:37 (UTC)
- 駁回,該網並無載有版權聲明,無法證明兩站相通。--J.Wong 2013年7月14日 (日) 00:17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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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寫了很少內容和基礎人物而被認定惡意破壞,無法接受。—Peterchow2005(留言) 2013年7月9日 (二) 12:44 (UTC)
- 刪除原因為 (A1: 非常短,且無定義或內容:内容为:'{{delete|a1}} {{vfd|非百科的疑问句|date=2013/07/09}} ;故事簡介 :漫畫以白雪為名,以及七位保護她的人為主的故事。作者以一個經歷巨變的東京,...)。就這樣看來,1.不是無定義或內容 2.也不是非常短,可能還超過sub stub標準 即使是sub stub也不是短到沒有內容,至少應掛Template substub 30日 3.亦非非百科的疑問句。--C933103(留言) 2013年7月9日 (二) 15:48 (UTC)
- 此文,定義欠奉,內容匱乏,懸疑之處,更似宣傳。符《快刪守則》A1款,駁回。--J.Wong 2013年7月10日 (三) 09:55 (UTC)
- 希望恢復到我用戶頁以供參詳。--C933103(留言) 2013年7月10日 (三) 13:21 (UTC)
- 請提供頁面名。--廣雅 范★ 2013年7月10日 (三) 15:01 (UTC)
- User:c933103/白雪公主與七個囚犯 --C933103(留言) 2013年7月11日 (四) 10:40 (UTC)
- ……為什麼恢復的版本沒有刪除日誌提到的 漫畫以白雪為名,以及七位保護她的人為主的故事。作者以一個經歷巨變的東京,... 語句?——C933103(留言) 2013年7月12日 (五) 14:47 (UTC)
- 該段文字乃載於舊版。且還予閣下。--J.Wong 2013年7月14日 (日) 11:34 (UTC)
- ……為什麼恢復的版本沒有刪除日誌提到的 漫畫以白雪為名,以及七位保護她的人為主的故事。作者以一個經歷巨變的東京,... 語句?——C933103(留言) 2013年7月12日 (五) 14:47 (UTC)
- User:c933103/白雪公主與七個囚犯 --C933103(留言) 2013年7月11日 (四) 10:40 (UTC)
- 請提供頁面名。--廣雅 范★ 2013年7月10日 (三) 15:0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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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廣州市加度服飾郵箱公司旗下可愛樹在廣州有多家分店,經過本人實地考察確實可靠—Fengyimenghen(留言) 2013年7月17日 (三) 07:27 (UTC)
- 嗯,可靠的廣告。--廣雅 范★ 2013年7月17日 (三) 08:5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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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是誤判嗎?關注度似乎沒有問題。—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7月17日 (三) 02:31 (UTC)
- 內容非百科內容。烏拉跨氪 2013年7月17日 (三) 18:18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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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為台灣線上藝人~參考資料http://zh.wikipedia.org/wiki/%E6%88%91%E6%84%9B%E4%BD%A0%E6%84%9B%E4%BD%A0%E6%84%9B%E6%88%91—49.159.28.150(留言) 2013年7月17日 (三) 18:06 (UTC)
- 請提供可靠的第三方來源。烏拉跨氪 2013年7月17日 (三) 18:2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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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絕不是廣告宣傳,同類參考金坷垃—910JQK(留言) 2013年7月10日 (三) 13:45 (UTC)
- 轉至存廢討論。--廣雅 范★ 2013年7月10日 (三) 14:59 (UTC)
- 存廢討論刪除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7/10#生命鎂。烏拉跨氪 2013年7月17日 (三) 18:2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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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這篇百科都是以事實說話,只是讓大家了解泊盛這個品牌,而不是以廣告宣傳為目的,如果你認為有以廣告宣傳為目的,請註明哪一部分```—Nicoboy(留言) 2013年7月18日 (四) 08:37 (UTC)
- 全部都是。--廣雅 范★ 2013年7月18日 (四) 10:38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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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兩個叔叔堅果中心是真正存在的企業 並沒有打廣告—兩個叔叔(留言) 2013年7月19日 (五) 07:23 (UTC)
- 沒說是假的。--廣雅 范★ 2013年7月19日 (五) 09:27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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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南溪是一位很有名的畫家,在海內外多次獲獎並舉辦了幾十次個展和群展。該條目被列入建議刪除時我已經提出反對,並添加了討論理由。但是沒有人回復我,條目就直接被刪除了。—Xiaofan APG(留言) 2013年7月19日 (五) 02:44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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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對於「自由句」條目感到刪除,非常訝異,這是一個文學史上很重要的事件,其誕生不下於當初現代詩的誕生。我想提出以下幾點辯駁,不僅為自由句,同時也是為了維護維基的聲譽所做的努力:
1.由於自由句是在BBS系統中完成定體的,因此以web為主的google並不能檢索到太多關於自由句的內容。好比,許多古代的作者、書籍,僅侷限於少數書籍的記載,然而卻仍被維基保存條目,除了查驗某些書籍外,根本google不到,內容真實性的查核比自由句更困難,卻仍被立為條目,自由句為何卻不可以立為條目呢?
2.先前投票時,有維基人原本對自由句質疑,投下反對票,但後來卻認可了自由句,更主動編輯條目。這顯示自由句是能獲得一般大眾認可的條目。
3.自由句並非原創研究。關於自由句的發展,寫得比「律詩」「絕句」「現代詩」「俳句」的中文條目都還清楚,有將近七十多年的歷史發展,每一條都是實證,更有學術論文的研究(而學術論文也並非能google得到內容)。先前投票之所以有人批評為「原創研究」,是因為:1.第一位批評原創研究的維基人,他在條目還在編輯中,就給下評斷,但編輯條目並不是一下子就能寫完的,他看到如此殘缺的初稿,自然以為是原創研究。2.第二位認為原創研究的維基人說:「只有《自由句》一書用上「自由句」一詞,予人穿鑿附會之感。此外,沒有使用內文註腳,看起來像原創研究。」---首先註腳已補齊。再來,「自由句」的定體就是來自於《自由句》一書的出版,難道只依google搜不搜的到,就能斷定一個條目?
4.維基自由句的條目並非為《自由句》一書廣告。「2013年NBA總冠軍」的條目,難道是為熱火隊廣告?奧巴馬的條目,難道是為奧巴馬助選?更何況「自由句」只是單純的一種詩歌,與任何商業活動皆未掛勾。維基條目的設立理應站在人類文明保存的立場,而所謂的廣告、意識型態、歷史真相等,都是後來的人預設的,一件事的真理,不正是要在建立條目後,交由大眾不斷書寫去檢定嗎?
5.自由句的條目內容豐富,並不簡陋。自由句條目已經寫得比「現代詩」、「俳句」還清楚詳細,然而卻被刪除。
6.自由句並非獨立條文,有好多位作家都在自由句的發展過程中參與,如:楊吉甫、隱地、木心、詹冰、黃克全、邵僩等等,維基百科不讓自由句列條目,等於讓這些作家的資料有了殘缺,更何況這些作家的自由句內容並未被刪除,唯獨刪去自由句條目,更讓人質疑。
語重心長,是因為自由句條目的刪除,有如將現代詩的條目刪除,請維基百科能恢復其條目,不要刪除。—Juan100(留言) 2013年7月20日 (六) 00:09 (UTC)
- 未完成 使用文獻中例子拼湊出引用文獻中沒有的內容是原創研究。-Mys 721tx(留言) 2013年7月20日 (六) 00:17 (UTC)
這並非原創研究,自由句條目的內容,多是按已出版的《自由句》一書的內容依維基百科體例編輯。手邊有書的話,真的翻一下就很清楚了,難道這一百多位作者們 http://ziyouju.blogspot.tw/2013/07/blog-post_4.html 以及BBS系統(PTT)上一萬多句作品和討論,都是原創研究嗎?請不要再將應該嚴肅看待的文學進展,說是架空的原創研究了。請維基百科各位管理員明鑑。—Juan100(留言) 2013年7月20日 (六) 00:09 (UTC)
條目中也有註明:目前主業是瑜珈教師;10年前也是多部戲劇、電視、電影、重要配角或是主角,
參考資料中,已經附加重要資料來源,有臺灣的中華電視公司的演員資料、有電影的相關資料;
如果她是廣告:敬請管理員同時巡邏並且刪除千餘位演員條目,以表示維基百科確實是: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化!?!?—Eraat57(留言) 2013年6月18日 (二) 14:30 (UTC)
- 未見新的存廢覆核理由,同時沒有新的參考來源。--廣雅 范★ 2013年6月18日 (二) 14:57 (UTC)
這人是有關注度的,用學校圖書館的聯合知識庫(也就是聯合報系電子全文資料庫),輸入「何璦雲」。共找到41筆新聞,雜誌類的商業周刊也有1筆。相關報導主要見於聯合知識庫(需購買登入) 以下節錄幾篇找到的報導:
中視/12:40(普) 媽媽再愛我一次 童養媳的一生 全劇◆述一段發生在民國三十五年台灣南部小鎮的故事。演出陣容包括梅嫦芬、李蕙瑛、曾亞君、玉尚、王惠五、吳帆、王麒、吳敏、洪流、 何璦雲 、康龍、秦揚等實力派演員,及…… 【2000-11-15/民生報/CS3版/電視節目表 】
阿母 試片 民視演員淚汪汪 【記者童心萍∕報導】 ★為爭取金鐘獎最大榮譽,日昨民視第一部金鐘劇「她不俗她是我阿母」試片,在製作人邱秀英感動的淚水中展開。 由劉秀雯、黃膺勳、 何璦雲 與邱幼旻與小戽斗演出的…… 【2000-04-08/星報/4版/麻辣風神榜】
專心侍阿母 黃膺勳想敲鐘、正派登場塑新貌 將心比心秀演技【記者 童心萍/報導 】
★為角逐十月份即將展開的電視金鐘獎,民視特別開闢週日晚間九點「民視劇場」時段,積極推出一系列關懷各族群、階級的金鐘單元劇,由製作人邱秀英製作的「她不俗她是我阿母」也在日前和暖的氣候下開拍,男主角黃膺勳也將角逐金鐘男主角。
參與「她不俗她是我阿母」戲劇演出的有劉秀雯、黃膺勳、小戽斗與 何璦雲 等實力派演員,素有金鐘劇常客之稱的…… 【2000-03-29/星報/4版/麻辣風神榜】
另外其他來源有 [1]、[2]、[3]、中文電影資料庫登錄有案、以及來源搜索:"何璦雲" — 網頁、新聞、書籍、學術、圖像、工具書...等以上請管理員覆核。—安可(留言 ) 2013年6月19日 (三) 06:38 (UTC)
若是以google搜索:何璦芸、何璦雲 資料,可以顯示多筆資料!
- 正值存廢議,遂擱置此案,待其結果,以免相悖。--J.Wong 2013年6月23日 (日) 08:38 (UTC)
- 觀乎是次存廢議所有提證,足以證其關注度,遂翻前決,予以復還。--J.Wong 2013年7月20日 (六) 02:48 (UTC)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88%91%E6%84%9B%E4%BD%A0%E6%84%9B%E4%BD%A0%E6%84%9B%E6%88%91 http://www.taiwancinema.com/ct_57679_39 http://tw.news.yahoo.com/黃曉明送吻-胖妹韓琳萌發好運-213000466.html—49.159.28.150(留言) 2013年7月18日 (四) 04:49 (UTC)
- 所列來源未足以證明此藝人有足夠關注度。請按《關注度通用指引》遞交來源,或證明其符合《人物收錄準則》。--J.Wong 2013年7月20日 (六) 02:56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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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你好 我是郭婕祈本人 以下是我維基百科的網址:http://zh.wikipedia.org/wiki/%E9%83%AD%E5%A9%95%E7%A5%88 我強烈要求能換掉我百科裏的照片 那是我6年前的照片 跟現在已經有差距 在工作方面來說 已經影響到我很多工作的流失 請讓我換掉那張照片 以及上傳新的照片做替補!!謝謝 新照片連結:http://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Mei_mei.JPG—Hiroko800(留言) 2013年7月20日 (六) 00:29 (UTC)
- 閣下當可自行替換。--J.Wong 2013年7月20日 (六) 02:58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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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條目已參選DYK,而且沒有格式錯誤。而且,刪除理由是R3,但那頁根本不是重定向頁。—Carrotkit -> 工作室 / 客棧 (歡迎參加電子遊戲條目質量提升計劃!) 2013年7月20日 (六) 05:14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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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這個頁面其實是我們正在進行的一項教育計劃,想要在台灣做維基百科教學專案使用,它並非孤立頁面,Wikipedia:臺灣教育專案/羅東社大宜蘭環境與維基百科已經有連結到這個頁面,同時也已經先建立了一個母頁面Wikipedia:線上訓練。
因為我們在整理的時候最後的版本沒有在本機端做保留,如果沒有辦法在網絡上恢復,也希望能請速刪的管理員寄給我們最後存檔版本,我們會在個人沙盒上修正,謝謝。—上官(留言) 2013年7月20日 (六) 14:4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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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這個頁面其實是我們正在進行的一項教育計劃,想要在台灣做維基百科教學專案使用,它並非孤立頁面,Wikipedia:臺灣教育專案/羅東社大宜蘭環境與維基百科已經有連結到這個頁面,同時也已經先建立了一個母頁面Wikipedia:線上訓練。
因為我們在整理的時候最後的版本沒有在本機端做保留,如果沒有辦法在網絡上恢復,也希望能請速刪的管理員寄給我們最後存檔版本,我們會在個人沙盒上修正,謝謝。♠奇犽♥·★揍敵客★ 2013年7月20日 (六) 14:5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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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這個頁面其實是我們正在進行的一項教育計劃,想要在台灣做維基百科教學專案使用,它並非孤立頁面,Wikipedia:臺灣教育專案/羅東社大宜蘭環境與維基百科已經有連結到這個頁面,同時也已經先建立了一個母頁面Wikipedia:線上訓練。
因為我們在整理的時候最後的版本沒有在本機端做保留,如果沒有辦法在網絡上恢復,也希望能請速刪的管理員寄給我們最後存檔版本,我們會在個人沙盒上修正,謝謝。♠奇犽♥·★揍敵客★ 2013年7月20日 (六) 14:5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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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們在整理的時候最後的版本沒有在本機端做保留,如果沒有辦法在網絡上恢復,也希望能請速刪的管理員寄給我們最後存檔版本,我們會在個人沙盒上修正,謝謝。♠奇犽♥·★揍敵客★ 2013年7月20日 (六) 14:5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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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段楊鎧凝人物介紹是由TVB劇集」愛我請留言」的Wikipedia內的演員表內的名単連結過來的新創建頁面。如任何巳創建的Wikipedia內的劇集內容介紹頁面的
新演員創建內容簡單被視為G11広告或宣伝,那剝奪了創建專題才能譲人全面了解劇集內容演員的背景的權利。今次管理員只単純憑知名度及個人感覚判斷刪除非常不公平及冒犯。同時在Google 上打上楊鎧凝也能証明楊鎧凝的関注度非常之高。在google的搜尋記錄上有大量有関楊鎧凝的媒體專題報導,包括香港經済日報,星島日報,晴報,東方日報,東週刊,東方新地,三週刊也對楊鎧凝作出專題報導。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lifestyle/20130212/00321_002.html http://www.singtao.com/yesterday/sup/0509mo01.html http://www.hket.com/eti/article/4bf83ad9-839f-4049-ace0-0b469668cc5b-828680?cgs=&source=print&printable=true http://www.3weekly.com/common_emag/view_content.php?issue_no=703&pub_id=7&top_id=18&art_id=169325 http://www.skypost.hk/%E8%A6%AA%E5%AD%90%E6%95%99%E8%82%B2/%E8%A6%AA%E5%AD%90/20130123/008/%E5%BB%A3%E5%91%8A%E5%B0%8F%E5%A4%A9%E5%90%8E%20%E6%95%99%E9%A4%8A%E5%9A%B4%E4%B8%8D%E5%AC%8C%E7%B8%B1/71325 http://tvb4life.pixnet.net/blog/post/41416996-%e6%a5%8a%e9%8e%a7%e5%87%9d-celine-%e5%a3%ab%e5%a4%9a%e5%95%a4%e6%a2%a8-%e5%ad%95%e8%82%b2-%e5%bb%a3%e5%91%8a%e5%b0%8f%e5%a4%a9%e5%90%8e-%e6%9d%b1%e5%91%a8 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13-07/03/content_816677.htm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509/-23-2964178/1.html 符合第3方來源証明公衆對此人的高度関注興趣,及在今次參與」愛我請留言」的演出在7月17日晚TVB黃金時段」東將西望」節目作出楊鎧凝的專訪等,http://www.youtube.com/watch?v=cbEz_GNMMu0 所以就今次就"愛我請留言"的演員連結作出專題創建符合創建原則--Vickyywk(留言) 2013年7月20日 (六) 10:33 (UTC)
- 暫無人質疑其關注度,恕直言之,上列舉證殆無其用。閣下當參考同類條目,再撰此條,切記客觀,避免無引據褒揚,則應可為所收錄。凡事皆有因,勿武斷其事。--J.Wong 2013年7月21日 (日) 14:38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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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僅針對 張楊(台灣)對台灣民俗文化的貢獻,做初部的紀錄。並無廣告之意。—Stan zhang(留言) 2013年7月21日 (日) 15:14 (UTC)
- 確為宣傳。--廣雅 范★ 2013年7月21日 (日) 15:18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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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您好,找同行是一個公益網站,不知這個詞條哪裏有廣告嫌疑?可否明確涉嫌段落?另外,因為我們在整理的時候最後的版本沒有在本機端做保留,如果沒有辦法在網絡上恢復,也請您寄給我們最後版本,我們會在個人沙盒上修正,謝謝。—靈兒喵喵(留言) 2013年7月22日 (一) 06:33 (UTC)
- 已電郵發送。--廣雅 范★ 2013年7月22日 (一) 06:40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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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只是為公司創建一個詞條,就被以廣告的名義刪除,我的內容都是公立可觀的,用事實介紹了公司而已,如果管理員覺得這都有問題的話,請秉承公正、公立、平等的原則把維基百科裏面幾百萬的公司詞條一併刪除了吧。 最後請管理員明察—Mkdby(留言) 2013年7月23日 (二) 02:20 (UTC)
- 未完成,若認為其他條目需要刪除請自行提請。-Mys 721tx(留言) 2013年7月23日 (二) 04:19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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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本頁面並不存在侵權。不屬於商業活動,沒有利用長榮航空盈利。與長榮航空無關。—27.158.114.180(留言) 2013年7月23日 (二) 03:50 (UTC)
- Log not found.--廣雅 范★ 2013年7月23日 (二) 05:15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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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被刪的問題在哪???—St9912345(留言) 2013年7月23日 (二) 07:02 (UTC)
- Log not found.--廣雅 范★ 2013年7月23日 (二) 07:10 (UTC)
2.因『嘉友電子』佐證資料如專利證書與得獎證書無法一一在各個相關官網找到,所以把相關文件掃描起來整裏放到公司的網頁內,是否需要補強? 3.參照國際大廠『宏碁』,內容也有宣傳的敘述,是否也已達提報刪除條目標準?—CHIAYO ADM(留言) 2013年7月23日 (二) 08:35 (UTC)
- 未完成 廣告。其他條目若需提刪請自便。-Mys 721tx(留言) 2013年7月23日 (二) 09:0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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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侵犯版權理由不存在—183.238.100.162(留言) 2013年7月24日 (三) 03:02 (UTC)
- 確實侵權。--廣雅 范★ 2013年7月24日 (三) 05:5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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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I wonder why you delete my article.—Tbjade(留言) 2013年7月22日 (一) 07:54 (UTC)
- 確非破壞,唯其文宣傳,未符《收錄準則》,遂駁回所請。--J.Wong 2013年7月27日 (六) 04:1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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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LIXISE品牌的介紹都是有據可查的,如下:LIXISE品牌國內官方網站 LIXISE國內官方網站 LIXISE品牌英文網站—LIXISE(留言) 2013年7月24日 (三) 02:32 (UTC)
- Log not found.--廣雅 范★ 2013年7月24日 (三) 05:52 (UTC)
- 確為宣傳,駁回。--J.Wong 2013年7月27日 (六) 04:17 (UTC)
而我發表的文章,是將你們維基百科內有捷克文資料直接使用google翻譯成中文貼上的 原文維基網址如下: http://cs.wikipedia.org/wiki/Zaje%C4%8Dick%C3%A1_ho%C5%99k%C3%A1_voda 我做這樣的用意,是方便往後如果有其他人也接觸到這樣的水的時候,可以有中文的網頁可以供查詢 並沒有要做商品的宣傳或廣告—Starnetifa(留言) 2013年7月24日 (三) 07:22 (UTC)
- 確為廣告,駁回。--J.Wong 2013年7月27日 (六) 04:3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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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非廣告,是新上線的產品,跟viber意義一樣的,目前只是在APP store提交了,只出了IOS版本的,功能這塊寫上也是有這些特殊功能,所以才添加的。如還是有地方不符合維基百科的規則,請反饋的時候詳細一點,具體是哪段,謝謝!—子王(留言) 2013年7月26日 (五) 07:59 (UTC)
- 確為廣告,駁回。--J.Wong 2013年7月27日 (六) 05:21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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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請將與此詞條相關的所有信息全部刪除,並同時註銷該賬號。以免百度、谷歌搜尋引擎可以搜到,但又無法點擊打開。—Wjbk20130718(留言) 2013年7月27日 (六) 13:24 (UTC)
- 非DRV請求。--廣雅 范★ 2013年7月27日 (六) 15:0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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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敬請指出何處何文辭是廣告性的,謝謝。若這樣重要的大著都是廣告的話,貴網站關於中西古典哲學著作的介紹都是廣告了。—Wjbk20130718(留言) 2013年7月27日 (六) 11:35 (UTC)
- Log not found.--廣雅 范★ 2013年7月27日 (六) 11:40 (UTC)
- 駁回,確為廣告。--J.Wong 2013年7月28日 (日) 17:1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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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沒理由因為標題問題就刪掉吧…———C933103(留言) 2013年7月28日 (日) 08:30 (UTC)
- 新證據?未見管理員判斷共識出錯。--廣雅 范★ 2013年7月28日 (日) 08:36 (UTC)
- 駁回,未見何誤之於討論乃至共識,主題、內容均鬆散至極,各事本無關係,現強為堆砌,顯然有違《收錄準則.非資訊收集處》及《原創研究方針》。此絕非僅僅立題之過。--J.Wong 2013年7月28日 (日) 17:2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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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Ilovehotdog(留言) 2013年7月29日 (一) 02:09 (UTC)
香港藝人,但維基上沒有他的條目 (http://hktv.com.hk/tv/personal/0048.html)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Ilovehotdog(對話|貢獻)於2013年7月29日 (一) 10:10加入。
- 無實際理由。--廣雅 范★ 2013年7月29日 (一) 15:36 (UTC)
怎樣才算實際理由,其他人都會有興趣知道他們主演過的作品。—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Gummybearlover(對話|貢獻)於 2013年7月30日 (二) 17:53加入。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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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Spikedrock123(留言) 2013年7月29日 (一) 05:11 (UTC)
刺搖滾將是不同的內容,不管是什麼搖滾都是創造出來的,所以刺搖滾的出現是必然的,請求解除白紙保護以修改內容謝謝
- 非DRV請求。--廣雅 范★ 2013年7月29日 (一) 15:37 (UTC)
請問何為DRV請求?如果要解除白紙保護以方便我重新修改頁面是要去哪邊申請呢?—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Spikedrock123(對話|貢獻)於 2013年7月29日 (一) 23:40加入。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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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為Lorem ipsum 此段文字用於說明格式,請勿刪除。 此段文字用於說明格式,請勿刪除。
The quick brown fox jumps over the lazy dog.壹貳叄伍捌叄壹肆伍玖肆柒零柒柒。
—Menghuanxunmeng(留言) 2013年7月29日 (一) 01:33 (UTC)
- 非DRV請求。--廣雅 范★ 2013年7月29日 (一) 15:3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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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Ilovehotdog(留言) 2013年7月29日 (一) 02:02 (UTC)
香港藝人,但維基上沒有他的條目 (http://hktv.com.hk/tv/personal/0064.html)
- 無實際理由。--廣雅 范★ 2013年7月29日 (一) 15:39 (UTC)
怎樣才算實際理由,其他人都會有興趣知道他們主演過的作品。—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Gummybearlover(對話|貢獻)於 2013年7月30日 (二) 17:53加入。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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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Ilovehotdog(留言) 2013年7月29日 (一) 02:06 (UTC)
香港藝人,但維基上沒有他的條目(http://hktv.com.hk/tv/personal/0090.html)
- 無實際理由。--廣雅 范★ 2013年7月29日 (一) 15:39 (UTC)
怎樣才算實際理由,其他人都會有興趣知道他們主演過的作品。—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Gummybearlover(對話|貢獻)於 2013年7月30日 (二) 17:51加入。
- 狀態: 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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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刪除票:保留票為3比2,討論結果為保留的處理不可接受。—Risk留言 2013年7月30日 (二) 12:57 (UTC)
- 用戶切勿僅由於反對存廢討論結果,而再以舊理由提案於此。--廣雅 范★ 2013年7月30日 (二) 15:31 (UTC)
- (!)意見這不是單純對存廢討論結果反對,而是對結案管理員的想法未有清楚在討論中反映而提出的問題。建議管理員在爭議較大的條目結案時可寫一句陳詞--Nivekin※請留言 2013年7月31日 (三) 03:34 (UTC)
- 那麼意思是再討論一遍?--廣雅 范★ 2013年7月31日 (三) 05:58 (UTC)
- 意思是明顯錯判。--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7月31日 (三) 06:04 (UTC)
- 所以要改成「無共識」?--廣雅 范★ 2013年7月31日 (三) 06:09 (UTC)
- 2013年5月6日,2票刪除2票保留,討論結果為無共識;2013年4月7日,3票刪除2票保留,為什麼討論結果會是保留呢!?不是錯判是什麼!?--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7月31日 (三) 06:16 (UTC)
- ……投票不能代替討論。關於結束討論的管理員為什麼判為「保留」,不去問對方而在這裏抱怨真的好麼?--廣雅 范★ 2013年7月31日 (三) 06:18 (UTC)
- 奇怪!這裏不是覆核的地方嗎?原來應該私下詢問!--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7月31日 (三) 06:28 (UTC)
- 不,即使您在這裏覆核,我也需要詢問對方為什麼判斷為保留。--廣雅 范★ 2013年7月31日 (三) 06:32 (UTC)
- 奇怪!這裏不是覆核的地方嗎?原來應該私下詢問!--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7月31日 (三) 06:28 (UTC)
- ……投票不能代替討論。關於結束討論的管理員為什麼判為「保留」,不去問對方而在這裏抱怨真的好麼?--廣雅 范★ 2013年7月31日 (三) 06:18 (UTC)
- 2013年5月6日,2票刪除2票保留,討論結果為無共識;2013年4月7日,3票刪除2票保留,為什麼討論結果會是保留呢!?不是錯判是什麼!?--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7月31日 (三) 06:16 (UTC)
- 所以要改成「無共識」?--廣雅 范★ 2013年7月31日 (三) 06:09 (UTC)
- 意思是明顯錯判。--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7月31日 (三) 06:04 (UTC)
- 那麼意思是再討論一遍?--廣雅 范★ 2013年7月31日 (三) 05:58 (UTC)
謝謝提出覆核,已改為無共識保留,在此致歉--Gakmo(留言) 2013年7月31日 (三) 06:49 (UTC)
謝謝提出覆核,已改為無共識保留,在此致歉--Gakmo(留言) 2013年7月31日 (三) 06:49 (UTC)
- 狀態: 存廢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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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創建頁面時是為了補全中國民航公司和海航集團公司。卻被認為是廣告條目。提出hangon要求之後,居然仍舊直接被刪除。不能理解管理員的粗暴行為—Groverlynn(留言) 2013年8月1日 (四) 07:20 (UTC)
- 沒有說掛{{hangon}}就一定不會刪除。--廣雅 范★ 2013年8月1日 (四) 07:5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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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蘇州河北》是李·布魯爾在中國指導的第一部話劇作品,已經演出兩輪,反響良好,最開始編輯詞條的時候簡單地用了網上的宣傳文案,造成了疑似廣告的麻煩,後來經過修改的詞條已經完全照辦其他話劇詞條的模式來編輯,不存在廣告問題了。因此請求覆核。—119.108.79.156(留言) 2013年8月2日 (五) 05:10 (UTC)
- 存廢討論之結果。既未見管理員判斷共識出錯又未見有新理由。--廣雅 范★ 2013年8月2日 (五) 07:42 (UTC)
- 當時討論的版本是還沒有修改之前的,修改後的條目並未看見宣傳和廣告成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 175.168.168.16(對話|貢獻)於2013年8月3日 (六) 15:17加入。
- 存廢討論之結果。既未見管理員判斷共識出錯又未見有新理由。--廣雅 范★ 2013年8月2日 (五) 07:4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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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南溪是一位很有名的畫家,在海內外多次獲獎並舉辦了幾十次個展和群展。該條目被列入建議刪除時我已經提出反對,並添加了討論理由。但是沒有人回復我,條目就直接被刪除了。—Xiaofan APG(留言) 2013年7月22日 (一) 03:34 (UTC)
- 您所申請的頁面名稱違反
Wikipedia:消歧義Wikipedia:命名常規#括號的使用規則--林勇智 2013年7月25日 (四) 14:01 (UTC) - 駁回,內容確為宣傳,有違《收錄準則》,其題則未符《命名常規》。--J.Wong 2013年7月27日 (六) 04:08 (UTC)
- 請問為何下結論說該條目是宣傳?南溪是很有知名度的一位畫家,並且身為香港亞洲藝術家協會主席和中國美術協會會員,獲取的各國獎項就不用一一列舉了。去年他在北京舉辦展覽的時候,全國各大媒體都有報道,cctv也進行了專訪。我的條目對這樣的公眾人物完全客觀的介紹,為什麼您會判斷為宣傳?命名的不合規則是我的失誤,是為了避免與地名的歧義。還請麻煩修正。Xiaofan APG(留言) 2013年7月29日 (一) 10:33 (UTC)
- 語調褒讚,中立有欠,遣詞吹噓,客觀匱乏。--J.Wong 2013年8月3日 (六) 02:57 (UTC)
- 您所申請的頁面名稱違反
現對「周氏門第淵源」一欄進行修改。原為「周振基博士的祖父(周壁臣)及父親(周錦波)是在汕頭租屋「進士第」出生的,周錦波年幼時隨父親移居香港。17世先祖周逢時(周振基博士是24世,其獨子周博軒是25世)是清朝乾隆十年(1745年)乙丑科武進士(全國85名中廣東佔7名),是要在御前武殿試金榜考取文化課《武經七書》策論及弓馬技勇拔尖者才獲皇帝賜封武進士出身,可謂文韜武略,光宗耀祖。」——現改為「周振基博士的祖父(周壁臣)及父親(周錦波)是在汕頭租屋「進士第」出生的,周錦波年幼時隨父親移居香港。17世先祖周逢時(周振基博士是24世,其獨子周博軒是25世)是清朝乾隆十年(1745年)乙丑科武進士。」 刪去過分修飾的語句,還原真實,請求覆核文章。—Stchenyk(留言) 2013年7月23日 (二) 08:03 (UTC)
- 其文值版權驗證,遂擱置此案,待其結果。--J.Wong 2013年7月27日 (六) 04:34 (UTC)
- 該頁面所指向的涉嫌侵權網站http://www.csjz.com/csjz!fp.jspx?id=48,我們從來沒有授權其刊登周振基的介紹信息,該網站的所有聯繫方式亦得不到任何回應,我們是在百度百科上刊登該介紹http://baike.baidu.com/view/2692918.htm,也已進行授權程序並提交貴網站解決,但不知因何至今仍未有答覆,盼及時得到解決,謝謝!
Stchenyk(留言) 2013年7月29日 (一) 01:37 (UTC)
- 侵權問題已解決,但仍被刪除,被刪除的版本是未添加「周氏門第淵源」之前的版本,正如上面提到的,自該詞條通過並創建後一直未有任何不妥反饋,為何今時竟未能通過?請求覆核,給予公正的理由和處理,謝謝!Stchenyk(留言) 2013年8月2日 (五) 09:16 (UTC)
- 察其編史,本年三月以降,直至七月,有達四月之久,未有編輯,巡查員未及發見,視不得為默許。七月之末,為所察覺,按既定處理,更屬應該。而該文語調欠客觀,遣詞乏中立,難道非宣傳,有違《收錄準則》。縱侵權之虞全清,亦恕難復還。--J.Wong 2013年8月3日 (六) 03:32 (UTC)
- 狀態: 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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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7/04保留方未能提出來源, 只是在長度上作辯,無疑是變相建議把一些不具關注度的動漫人物寫成過份詳細以保留。而且正反雙方數目接近,最多只可接受無共識。—Nivekin※請留言 2013年7月30日 (二) 12:04 (UTC)
- 奇怪的中文維基百科,一方面有人用機械人大量刷短小條目,另一方面就有人不停挖出長條目提刪。
- 震撼登場!十大深藏不露的高手!,騰訊動漫,2010年3月20日。
- 千奇百怪!動漫中十大瘋狂發明家,騰訊動漫,2010年4月13日。
- 奇怪的中文維基百科,一方面有人用機械人大量刷短小條目,另一方面就有人不停挖出長條目提刪。
- --Mewaqua(留言) 2013年7月30日 (二) 15:20 (UTC)
- 這些應該算合格吧--Nivekin※請留言 2013年7月31日 (三) 03:25 (UTC)
- --Mewaqua(留言) 2013年7月30日 (二) 15:20 (UTC)
- 以票數來看應為無共識,就算有關注度也不一定要成獨立條目。--Risk留言 2013年8月1日 (四) 11:01 (UTC)
- 請避免「選購論壇」(en:WP:FORUMSHOP:"Raising essentially the same issue on multiple noticeboards, or to multiple administrators, is unhelpful to finding and achieving consensus. It doesn't help develop consensus to try different forums in the hope of finding one where you get the answer you want.")。下面「卯之花烈」、「更木劍八」同。--Mewaqua(留言) 2013年8月1日 (四) 11:35 (UTC)
- 最初「覆核理由」是「未能提出來源」,等到算是有來源又說「有關注度也不一定要成獨立條目」,沒有人喜歡被一時一樣的「理據」玩弄(即使是由不同用戶提出),謝謝。--Mewaqua(留言) 2013年8月1日 (四) 11:48 (UTC)
- 也沒有人喜歡用戶在「存廢覆核請求」時才提出來源,這算不算被一時一樣的「理據」玩弄?--Risk留言 2013年8月1日 (四) 12:11 (UTC)
- 最初「覆核理由」是「未能提出來源」,等到算是有來源又說「有關注度也不一定要成獨立條目」,沒有人喜歡被一時一樣的「理據」玩弄(即使是由不同用戶提出),謝謝。--Mewaqua(留言) 2013年8月1日 (四) 11:48 (UTC)
- 請避免「選購論壇」(en:WP:FORUMSHOP:"Raising essentially the same issue on multiple noticeboards, or to multiple administrators, is unhelpful to finding and achieving consensus. It doesn't help develop consensus to try different forums in the hope of finding one where you get the answer you want.")。下面「卯之花烈」、「更木劍八」同。--Mewaqua(留言) 2013年8月1日 (四) 11:35 (UTC)
- 第一,en:Wikipedia:What Wikipedia is not:"Wikipedia is a volunteer community and does not require the Wikipedians to give any more time and effort than they wish. Focus on improving the encyclopedia itself, rather than demanding more from other Wikipedians. "(維基百科是一個自願者社群,不要求用戶們付出超出其意願的時間和精力。自己動手改善維基百科,勝過去要求其他用戶付出更多努力。)
- 我又不是基金會的受薪編輯,我沒有職責去監察有哪些條目被人用關注度提刪或是為它們找來源。你自己先數數你在2013年7月一個月內,總共為那些被掛關注度模板或以關注度提刪的條目找了多少個來源,再來責備別人也不遲。
- 第二,我料不到有人提刪一次不成又來一次,再不成就去存廢覆核。
- --Mewaqua(留言) 2013年8月1日 (四) 12:53 (UTC)
- 我真不知一句「以票數來看應為無共識,就算有關注度也不一定要成獨立條目」就是「選購論壇」、一時一樣的「理據」、要求其他用戶付出更多努力。提刪一次沒共識再提刪再討論有甚麼問題?頁面存廢討論中兩票刪除三票合併四票保留而「保留方未能提出來源」,Nivekin因此去存廢覆核有甚麼問題?在這裏大家發表意見有甚麼問題?你在「存廢覆核請求」時才提出來源就不是「選購論壇」,我發表一句意見就是「選購論壇」?我沒說這條目沒有關注度,能否尊重他人,以事論事?--Risk留言 2013年8月1日 (四) 14:01 (UTC)
- 1. 「Nivekin因此去存廢覆核有甚麼問題?」這要看他到底想尋求甚麼結果了。如果是想尋求刪除條目,和輸打贏要有甚麼分別?不如索性去推動修改「Wikipedia:關注度」,寫明「30日後找不到可彰顯關注度的足夠來源就一定刪除,不得異議」,至少可以節省那些參與存廢討論的人的時間和精力。
- 2. 你沒有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4/09和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7/04參與上述條目的存廢討論,沒有證據顯示你「選購論壇」,特此澄清。
- 3. 編輯維基百科純屬自願,我沒有義務要在某一或某些特定期間編輯維基百科,就算我只在「存廢覆核」發表意見也不是我的過錯。
- 4. 「提刪容易,找來源難」,不是一搜就一定會搜到,而且不同的搜尋策略有機會得出不同結果,另外我也沒有義務要在某一或某些特定期間為特定條目花時間。
- --Mewaqua(留言) 2013年8月1日 (四) 18:16 (UTC)
- 重點是頁面存廢討論中兩票刪除三票合併四票保留而「保留方未能提出來源」,Nivekin因此去存廢覆核有甚麼問題?請管理員給個交代。--Risk留言 2013年8月2日 (五) 04:26 (UTC)
- (:)回應我尋求的是在有來源補充的情況下才保留條目,沒有人「義務在某一或某些特定期間為特定條目花時間」,那管理員便不應該在沒有來源的情況下把具爭議的條目當成共識保留結案。現有人提出來源,便合格了,請把來源加入條目。(PS. 我每天都為大量被掛關注度模板或以關注度提刪的條目補充來源)--Nivekin※請留言 2013年8月2日 (五) 04:35 (UTC)
- 我真不知一句「以票數來看應為無共識,就算有關注度也不一定要成獨立條目」就是「選購論壇」、一時一樣的「理據」、要求其他用戶付出更多努力。提刪一次沒共識再提刪再討論有甚麼問題?頁面存廢討論中兩票刪除三票合併四票保留而「保留方未能提出來源」,Nivekin因此去存廢覆核有甚麼問題?在這裏大家發表意見有甚麼問題?你在「存廢覆核請求」時才提出來源就不是「選購論壇」,我發表一句意見就是「選購論壇」?我沒說這條目沒有關注度,能否尊重他人,以事論事?--Risk留言 2013年8月1日 (四) 14:01 (UTC)
- 鑒有新來源,斯維持原判。
- 順言,Nivekin君提案至此,合符程序,未見可虞之處,亦無濫事提案。--J.Wong 2013年8月3日 (六) 05:49 (UTC)
- 狀態: 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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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同上—Nivekin※請留言 2013年7月30日 (二) 12:05 (UTC)
- 卯之花烈的實力分析,騰訊動漫,2009年11月17日。
- 男人的噩夢!動漫十大腹黑美女!。
- 強勢誘人!盤點《死神》十大女王。
- 以票數來看應為無共識,就算有關注度也不一定要成獨立條目。--Risk留言 2013年8月1日 (四) 11:01 (UTC)
- 鑒有新來源,斯維持原判。--J.Wong 2013年8月3日 (六) 05:56 (UTC)
- 狀態: 改處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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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同上—Nivekin※請留言 2013年7月30日 (二) 12:05 (UTC)
- 更木劍八的實力分析,騰訊動漫,2009年11月17日。
- [死神]十大最強人物地位之排名!
- 動漫通緝令!二次元十大危險生物
- 死神BLEACH各人物最新實力排名!
- 以票數來看應為無共識,就算有關注度也不一定要成獨立條目。--Risk留言 2013年8月1日 (四) 11:01 (UTC)
- 鑒有新來源,斯改處保留。--J.Wong 2013年8月3日 (六) 06:0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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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只想要為我的偶像建立wiki,並沒有任何廣告等事宜呀,如果有覺得哪邊算是廣告,煩請告知,謝謝!—承浩(留言) 2013年7月31日 (三) 07:34 (UTC)
- 語調欠客觀,用詞乏中立,斯判為廣告,駁回。--J.Wong 2013年8月3日 (六) 06:05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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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SUPER LOVER內容已經是由本人親自書寫,何來侵權之說,難道要把歌曲名稱、作詞者、作曲者名稱都改掉嗎?這樣會不會不符事實?—Sinnof(留言) 2013年8月1日 (四) 10:12 (UTC)
- 用詞吹噓,語調褒讚,有欠中立,確為廣告,違《收錄準則》,駁回。--J.Wong 2013年8月3日 (六) 06:11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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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艾心支教隊簡介引用網站已增加版權聲明,詳見:http://zhan.renren.com/aixinzhijiaodui及http://blog.sina.com.cn/s/blog_8442d7310101ixwp.html。—藍劍望舒(留言) 2013年8月3日 (六) 13:37 (UTC)
- 頁面未被刪除。--廣雅 范★ 2013年8月3日 (六) 13:3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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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無共識下被刪除。—prOfessOrjOhn 2013年8月3日 (六) 15:42 (UTC)
- 一再強調,存廢討論並非投票,取決從不在人數多寡,而在理據強與弱。主刪一方,援指引作基礎,可謂強而有力。反觀主留方,理據無力軟弱,坦白而言,純屬一己準則。縱有所謂反證,亦然。不過社群必須認清此項爭議並考慮是否需要就此類行政區劃訂立關注度子則以息爭論。--J.Wong 2013年8月4日 (日) 05:2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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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無共識下被刪除。—prOfessOrjOhn 2013年8月3日 (六) 15:42 (UTC)
- 一再強調,存廢討論並非投票,取決從不在人數多寡,而在理據強與弱。主刪一方,援指引作基礎,可謂強而有力。反觀主留方,理據無力軟弱,坦白而言,純屬一己準則。縱有所謂反證,亦然。不過社群必須認清此項爭議並考慮是否需要就此類行政區劃訂立關注度子則以息爭論。--J.Wong 2013年8月4日 (日) 05:2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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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無共識下被刪除—prOfessOrjOhn 2013年8月3日 (六) 15:49 (UTC)
- 鑒本站並無相關方針及指引,遂參考英文版《分類、列表及導航模板指引》作以下決定。其中載有五個條件之於導航模板所應具備,本人認為極之值得參考。首兩個條件及其四——一、所載條目之主題應單一而連貫;二、每篇文均應有所提及該主題;四、維基中應有條目介紹此主題——達成無疑或不難。然而條件三及五,則值得斟酌。舉例而言,模板:元素週期表所載條目「氮」,其中多次提及其他元素。相關條目一欄加入同族元素亦屬無庸置疑。反觀日本周末票房首位列表所載條目,本人則難以想像何如會於「怪獸大學」一文提及「真夏方程式」或者「大亨小傳」,更遑論言之為相關條目。導航模板關聯要求最高,列表次之,分類又次之。此為存廢關鍵,其餘什麼地域中心,什麼關注度,均份屬次要。但主留方則未能反駁。鑒之,駁回。順帶一提,《列表指引》規定列表不應單純羅列各項,而須提供各項之間可比較資訊。請多加注意。--J.Wong 2013年8月4日 (日) 06:5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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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新公民運動的temp頁面被刪除。這個temp頁面裏面除了一句話(大約50字)之外沒有任何拷貝內容。我已經在那個temp頁面下做了解釋。這句話是新公民精神的主題,在互聯網上廣為流傳。我認為並不侵權。另一種方案是將這句話改為引用。但是這個頁面被刪除之後,無法進行任何修改。請恢復此temp頁面,或用它覆蓋新公民運動的正式頁面。—Massbless zh(留言) 2013年7月25日 (四) 07:43 (UTC)
- 直接重建即可。--廣雅 范★ 2013年7月25日 (四) 07:46 (UTC)
- 謝謝你的肯定答覆。我試圖重建新公民運動主頁面(並有增加更多內容),但是系統認為我移除了copyvio標識,禁止了我的重建。請問您可否幫助移除新公民運動主頁面的copyvio標識?這樣我可以更新我的新內容,保證絕無copyvio。多多感謝。Massbless zh(留言) 2013年7月25日 (四) 08:55 (UTC)
- 拒絕,請在臨時頁面重寫。--廣雅 范★ 2013年7月25日 (四) 13:13 (UTC)
- 感謝。已在臨時頁面重寫並提交。新公民運動/temp。請去除主頁面新公民運動的copyvio並用temp頁面內容取代之。謝謝。Massbless zh(留言) 2013年7月25日 (四) 21:34 (UTC)
- 拒絕,請在臨時頁面重寫。--廣雅 范★ 2013年7月25日 (四) 13:13 (UTC)
- 謝謝你的肯定答覆。我試圖重建新公民運動主頁面(並有增加更多內容),但是系統認為我移除了copyvio標識,禁止了我的重建。請問您可否幫助移除新公民運動主頁面的copyvio標識?這樣我可以更新我的新內容,保證絕無copyvio。多多感謝。Massbless zh(留言) 2013年7月25日 (四) 08:55 (UTC)
- 直接重建即可。--廣雅 范★ 2013年7月25日 (四) 07:46 (UTC)
- 現在中文維基管理員烏拉跨氪 和 Tommytongflare/DreamLiner/天天 意圖刪除這個新公民運動/temp臨時頁面,也就是徹底去除新公民運動的條目。這兩位對這個臨時頁面的評論使用的語言非常過分,比如:烏拉跨氪: 「該條目內容質量極差,無意進行修繕。若提刪,則贊成。」 天天:「原新公民運動條目存在侵權問題,temp頁面沒有改進,只是將部分內容刪除。但餘下的內容質量堪憂,介紹混亂,無法理解」。我重建的這個temp頁面完全沒有侵權問題,而且加入許多含有reference的豐富內容,相較來說質量是很不錯的。我在相應頁面對他們提出的答覆和討論被他們置之不理,這些都讓我懷疑他們並非普通中立評價,沒有真正討論問題的intention,並刻意制止新公民運動頁面的出現。我自然同意我建立的這個頁面有改進空間,但是如果按照他們兩人的操作,這個頁面根本不會存在,也就無從改進。請User:范在他們完全刪除此頁面之前考察相應情況。如果有合理要求我會修改完善。非常感謝。 Massbless zh(留言) 2013年7月27日 (六) 00:32 (UTC)
- 非存廢覆核請求。提刪的話請去相應頁面參與討論並投下保留票。--廣雅 范★ 2013年7月27日 (六) 05:40 (UTC)
- 因為我之前還沒有成為wikipedia:自動確認用戶無法投票,所以希望你能夠到此頁面: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9%A0%81%E9%9D%A2%E5%AD%98%E5%BB%A2%E8%A8%8E%E8%AB%96/%E8%A8%98%E9%8C%84/2013/07/26#.E6.96.B0.E5.85.AC.E6.B0.91.E8.BF.90.E5.8A.A8.2Ftemp 發言投票。剛才我花了一些時間,成為了自動確認用戶,已經投票,但仍然希望你能夠幫助審核。我對兩位用戶(烏拉跨氪和Tommytongflare/DreamLiner/天天)的中立性表示懷疑。非常感謝。Massbless zh(留言) 2013年7月27日 (六) 06:14 (UTC)
- 原作者不受autoconfirmed限制。--廣雅 范★ 2013年7月27日 (六) 06:50 (UTC)
- 對不起,我就是原作者,在大約一個小時之前剛成為autoconfirmed用戶。已投票。Massbless zh(留言) 2013年7月27日 (六) 07:32 (UTC)
- 原作者不受autoconfirmed限制。--廣雅 范★ 2013年7月27日 (六) 06:50 (UTC)
- 因為我之前還沒有成為wikipedia:自動確認用戶無法投票,所以希望你能夠到此頁面: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9%A0%81%E9%9D%A2%E5%AD%98%E5%BB%A2%E8%A8%8E%E8%AB%96/%E8%A8%98%E9%8C%84/2013/07/26#.E6.96.B0.E5.85.AC.E6.B0.91.E8.BF.90.E5.8A.A8.2Ftemp 發言投票。剛才我花了一些時間,成為了自動確認用戶,已經投票,但仍然希望你能夠幫助審核。我對兩位用戶(烏拉跨氪和Tommytongflare/DreamLiner/天天)的中立性表示懷疑。非常感謝。Massbless zh(留言) 2013年7月27日 (六) 06:14 (UTC)
- 非存廢覆核請求。提刪的話請去相應頁面參與討論並投下保留票。--廣雅 范★ 2013年7月27日 (六) 05:40 (UTC)
User:范您好!原頁面的copyvio標識七天期限已到。根據維基幫助中的說明「七日之後未通過驗證的頁面將會被刪除,若那時存在無版權問題的臨時頁面,則會用其替代本頁面」,我遵循步驟提出了移動請求 Category:移動請求,試圖用臨時頁面新公民運動/temp取代原頁面新公民運動。此移動需要管理員權限。請幫助。謝謝。Massbless zh(留言) 2013年8月1日 (四) 06:31 (UTC)
此頁面新公民運動/temp被User:烏拉跨氪惡意刪除(時間:2013年8月1日07:20(UTC))。請恢復。Massbless zh(留言) 2013年8月1日 (四) 07:47 (UTC)
該結論確為欠妥,然而現見「新公民運動」及臨時頁內容雷同,若為發還,現行版本最終或者亦為刪除。現請君考慮利弊,示意是否仍需覆核,抑或靜觀事色。按︰是次討論並未全面審視,未可取決於該次討論。--J.Wong 2013年8月3日 (六) 03:58 (UTC)
- 感謝user:Wong128hk的答覆。當前的新公民運動的內容的確是從原臨時頁面最終頁面內容拷貝而來。但此為不得已而為之。因為原臨時頁面被無理刪除(刪除者完全無視存廢討論之用戶發言)之後,主頁面原來的(疑似)copyvio標識會導致此一條目被完全刪除,其恢復將是異常困難。目前的主條目完全沒有copyvio的嫌疑,並且因條目主題(新公民運動)之顯著性,應該支持此頁面之存在。希望維基用戶及有管理員權限之用戶密切注視此主條目新公民運動,防止其再被刪除。Massbless zh(留言) 2013年8月3日 (六) 19:49 (UTC)
- 如是者,則此案到此為止,靜觀事色。--J.Wong 2013年8月4日 (日) 04:3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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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添加的為學術期刊信息,並非廣告—Honeymelon3(留言) 2013年8月5日 (一) 10:20 (UTC)
- 宣傳性語調,且內容疑似複製自其它網站。--廣雅 范★ 2013年8月5日 (一) 23:13 (UTC)
[[:]]
麻煩管理員把我搞的百科恢復,我重新編輯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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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無共識下被刪除—prOfessOrjOhn 2013年8月3日 (六) 15:49 (UTC)
- (!)意見:如果是我處理,我大概也會將其改為列表。--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8月4日 (日) 01:54 (UTC)
- 鑒本站並無相關方針及指引,遂參考英文版《分類、列表及導航模板指引》作以下決定。其中載有五個條件之於導航模板所應具備,本人認為極之值得參考。首兩個條件及其四——一、所載條目之主題應單一而連貫;二、每篇文均應有所提及該主題;四、維基中應有條目介紹此主題——達成無疑或不難。然而條件三及五,則值得斟酌。舉例而言,模板:元素週期表所載條目「氮」,其中多次提及其他元素。相關條目一欄加入同族元素亦屬無庸置疑。反觀日本周末票房首位列表所載條目,本人則難以想像何如會於「怪獸大學」一文提及「真夏方程式」或者「大亨小傳」,更遑論言之為相關條目。導航模板關聯要求最高,列表次之,分類又次之。此為存廢關鍵,其餘什麼地域中心,什麼關注度,均份屬次要。但主留方則未能反駁。鑒之,駁回。順帶一提,《列表指引》規定列表不應單純羅列各項,而須提供各項之間可比較資訊。請多加注意。--J.Wong 2013年8月4日 (日) 06:59 (UTC)
- 我不認同須在模板所列條目中互相提及方可算是相關條目,參考閣下引用的《分類、列表及導航模板指引》中的條件,的確,現時此系列模板都不合後四項條件(我認為它們合乎第一條件,即有單一而連貫之主題),但這代表所列不是相關條目嗎?恕我在此舉一個閣下未必認同的反證:神探伽俐略一文中列有模板:富士電視台週一晚間九點連續劇,但該文亦難以提及模板所列的其他劇集,該模板所列條目的關聯度大致與這些被刪的模板相當。如果閣下「導航模板列出的條目必須相互提及,以彰顯其關聯性,否則可被刪除」的準則成立,則可有大量類似模板被刪除,望閣下三思!prOfessOrjOhn 2013年8月4日 (日) 09:01 (UTC)
- 的確,閣下反證有理。再細閱指引,該等模板應該符合當中數個條件,而非全部條件。茲敬候各條件得以玉成,屆時請此通知,自當復還。--J.Wong 2013年8月4日 (日) 11:42 (UTC)
- 其實我認為該等指引只是優質模板的條件(「Good templates generally follow some of these guidelines」),即本站的《優良條目標準》之類,是否不適合以其作模板存在之條件?prOfessOrjOhn 2013年8月4日 (日) 12:28 (UTC)
- 那五個條件後面緊接的就是「If the collection of articles does not meet these tests, that indicates that the articles are loosely related, and a list or category may be more appropriate」。那麼閣下也認同這一句嗎?還是只願意取您在上面所援引的一句而已?-Lif…lon 2013年8月6日 (二) 09:30 (UTC)
- 其實我認為該等指引只是優質模板的條件(「Good templates generally follow some of these guidelines」),即本站的《優良條目標準》之類,是否不適合以其作模板存在之條件?prOfessOrjOhn 2013年8月4日 (日) 12:2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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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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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Eric720418(留言) 2013年8月6日 (二) 11:22 (UTC)希望能保留自己的資料 自己也是超偶出生
- 廣雅 范★ 2013年8月7日 (三) 02:2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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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條目是一個高科技行業入門網站的品牌名稱,是一個業內很有影響力的入門網站,此條目非廣告,忘管理員理解,謝謝!—Anshowme(留言) 2013年8月7日 (三) 01:27 (UTC)
- 內容宣傳,且抄自其它網站。--廣雅 范★ 2013年8月7日 (三) 02:3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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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經反覆檢查 未存在涉嫌廣告宣傳的內容,按照實事編輯,沒有違反詞條編輯規定的行為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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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不明白被快速刪除的原因。按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8/04#Category:不使用殘體中文的維基人之說明,此頁面被創建主要是移動原{{User non-SC}}(由引用該模板的用戶創建)內引用的分類(原分類因命名繁簡混用在前述頁面存廢討論中被提刪)。而唯一想到的理由——命名不適合不屬於破壞。—Altt311(留言) 2013年8月5日 (一) 16:45 (UTC)
- 理由已更改為O4。這種情況通知一下執行刪除的管理員就好。--廣雅 范★ 2013年8月5日 (一) 23:10 (UTC)
- 我認為不是理由錯誤(O4不適合,因為分類內有頁面),而是掛上模版的Riskchard和執行刪除的Wing均認為這分類的創建時符合R3的條件。我認為這個判斷是否適合需要進行討論。--Altt311(留言) 2013年8月7日 (三) 16:58 (UTC)
- 以「殘體中文」稱簡體中文不是破壞及惡作劇嗎?--Risk留言 2013年8月8日 (四) 03:08 (UTC)
- 我認為不是理由錯誤(O4不適合,因為分類內有頁面),而是掛上模版的Riskchard和執行刪除的Wing均認為這分類的創建時符合R3的條件。我認為這個判斷是否適合需要進行討論。--Altt311(留言) 2013年8月7日 (三) 16:58 (UTC)
- 理由已更改為O4。這種情況通知一下執行刪除的管理員就好。--廣雅 范★ 2013年8月5日 (一) 23:10 (UTC)
我原認為應就此事進行討論,但考慮現在形勢,決定就此打住,免得浪費時間。--Altt311(討論) 2013年8月9日 (五) 15:3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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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主條目(植物大戰殭屍)並沒有對關卡進行說明,並且直接插入於主條目會影響頁面格式,於是我在幾個月前建立了這一頁面,但不久之後就被提出刪除。我認為這一頁面有助於對遊戲的理解。—C P K .(留言) 2013年8月9日 (五) 09:48 (UTC)
- (!)意見 沒有獨立成條的足夠理由,差不多是攻略了--Nivekin※請留言 2013年8月9日 (五) 15:35 (UTC)
- 未見共識判斷出錯,同時未見新的理由。--廣雅 范★ 2013年8月10日 (六) 02:5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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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無共識下被刪除。—prOfessOrjOhn 2013年8月3日 (六) 15:42 (UTC)
- 一再強調,存廢討論並非投票,取決從不在人數多寡,而在理據強與弱。主刪一方,援指引作基礎,可謂強而有力。反觀主留方,理據無力軟弱,坦白而言,純屬一己準則。縱有所謂反證,亦然。不過社群必須認清此項爭議並考慮是否需要就此類行政區劃訂立關注度子則以息爭論。--J.Wong 2013年8月4日 (日) 05:14 (UTC)
- 既然閣下亦建議應就此類行政區劃訂立關注度子則以息爭論,恕我冒昧一問,可否發還至存廢討論,並註明討論主題應圍繞中國大陸行政村是否普遍具有關注度,以求達成共識?prOfessOrjOhn 2013年8月4日 (日) 14:09 (UTC)
- 殆無意義。主留方若然能夠提交來源以證合符《通用指引》,君大概毋須至此一趟。莫講準則問題應該議於互助客棧而非存廢討論,就算可以,君難道認為此問題五個星期就可以達成共識?既然不可,又何必浪費時間,倒不如盡快起草關注度子則,交社群討論。--J.Wong 2013年8月10日 (六) 04:21 (UTC)
- 既然閣下亦建議應就此類行政區劃訂立關注度子則以息爭論,恕我冒昧一問,可否發還至存廢討論,並註明討論主題應圍繞中國大陸行政村是否普遍具有關注度,以求達成共識?prOfessOrjOhn 2013年8月4日 (日) 14:09 (UTC)
- 一再強調,存廢討論並非投票,取決從不在人數多寡,而在理據強與弱。主刪一方,援指引作基礎,可謂強而有力。反觀主留方,理據無力軟弱,坦白而言,純屬一己準則。縱有所謂反證,亦然。不過社群必須認清此項爭議並考慮是否需要就此類行政區劃訂立關注度子則以息爭論。--J.Wong 2013年8月4日 (日) 05:1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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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沒有廣告意思,想單純介紹AGC旭硝子集團的一個品牌歷史—Ann yu94(留言) 2013年8月6日 (二) 02:18 (UTC)
- 結果成了廣告。--廣雅 范★ 2013年8月11日 (日) 01:48 (UTC)
http://www.taiwancinema.com/ct_57679_39 http://news.msn.com.tw/gallery3117591.aspx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526/212814.htm?from=fb_share_web http://tw.news.yahoo.com/黃曉明送吻-胖妹韓琳萌發好運-213000466.html http://www.twtimes.com.tw/index.php?page=news&nid=334244 http://tw.twent.chinayes.com/Content/20130717/kh93476k88s70.shtml (7/15)舉行殺青酒,演員王樂妍、尹崇珍、王瞳、鈴木有樹、王道、琇琴、韓琳、謝其文等人均開心出席 http://udn.com/NEWS/ENTERTAINMENT/ENT2/7967656.shtml http://tavis.tw/files/16-1000-13653.php http://tw.myblog.yahoo.com/honeyhoney-kitty/article?mid=703&prev=704&next=688 http://tw.myblog.yahoo.com/honeyhoney-kitty/article?mid=704&prev=-1&next=703 http://tw.myblog.yahoo.com/honeyhoney-kitty/article?mid=631&prev=703&next=574&l=f&fid=27 http://tw.myblog.yahoo.com/honeyhoney-kitty/archive?l=f&id=28 https://www.facebook.com/ftvIUUI/info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A8%82%E4%B9%8B%E8%B7%AF_(%E9%9B%BB%E5%BD%B1) 主演 吳建豪 洪天祥 塗百鋒 隆宸翰 弦子(歌手-張弦子) 洪金寶 張魁 柯有綸 吳中天 韓琳 (可愛的頭號樂迷) 莫子儀 徐婕兒 藤岡靛(日本人) 川島茉樹代(Makiyo) 等人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89%8B%E5%BF%83%E5%A4%96%E7%9A%84%E5%A4%A9%E7%A9%BA 韓琳飾演阿惜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88%91%E6%84%9B%E4%BD%A0%E6%84%9B%E4%BD%A0%E6%84%9B%E6%88%91 韓琳飾演夏飛燕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BE%8E%E5%91%B3%E7%9A%84%E6%83%B3%E5%BF%B5 韓琳飾演秀珍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9C%9F%E5%BF%83%E8%AB%8B%E6%8C%89%E5%85%A9%E6%AC%A1%E9%88%B4 韓琳飾演轆轆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AC%AC8%E8%99%9F%E7%95%B6%E8%88%96 韓琳飾演小莉 http://www.wretch.cc/blog/roy30364942b/15783057 韓琳飾演林志凌 http://www.google.com.tw/imgres?imgurl=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hoto/2013-05-26/656/BBD400_P_05_04.jpg&imgrefurl=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5E9%25BB%2583%25E6%259B%2589%25E6%2598%258E%25E9%2580%2581%25E5%2590%25BB-%25E8%2583%2596%25E5%25A6%25B9%25E9%259F%2593%25E7%2590%25B3%25E8%2590%258C%25E7%2599%25BC%25E5%25A5%25BD%25E9%2581%258B-20130526000505-260112&h=997&w=656&sz=108&tbnid=Udv1FoXqClMqdM:&tbnh=106&tbnw=70&prev=/search%3Fq%3D%25E9%259F%2593%25E7%2590%25B3%26tbm%3Disch%26tbo%3Du&zoom=1&q=%E9%9F%93%E7%90%B3&usg=__EJgNT530vGHg7l-felk9P14lwQk=&docid=pZPFXpuuKZ3T_M&sa=X&ei=dWD1UdzyFcmflQXk9IGgBA&ved=0CHYQ9QEwDQ&dur=2961 http://www.google.com.tw/search?q=%E9%9F%93%E7%90%B3&source=lnms&tbm=isch&sa=X&ei=3WH1Ub2EK8K4kgXk_YDICA&ved=0CAcQ_AUoATiMAQ&biw=1152&bih=617#facrc=_&imgdii=_&imgrc=LLYhDFACJoZ6PM%3A%3BpZPFXpuuKZ3T_M%3Bhttp%253A%252F%252Fwww.chinatimes.com%252Fnewsphoto%252F2013-05-26%252F656%252FBBD400_P_05_01.jpg%3Bhttp%253A%252F%252Fwww.chinatimes.com%252Fnewspapers%252F%2525E9%2525BB%252583%2525E6%25259B%252589%2525E6%252598%25258E%2525E9%252580%252581%2525E5%252590%2525BB-%2525E8%252583%252596%2525E5%2525A6%2525B9%2525E9%25259F%252593%2525E7%252590%2525B3%2525E8%252590%25258C%2525E7%252599%2525BC%2525E5%2525A5%2525BD%2525E9%252581%25258B-20130526000505-260112%3B656%3B492 http://www.google.com.tw/search?q=%E9%9F%93%E7%90%B3&source=lnms&tbm=isch&sa=X&ei=3WH1Ub2EK8K4kgXk_YDICA&ved=0CAcQ_AUoATiMAQ&biw=1152&bih=617#facrc=_&imgdii=_&imgrc=ZGRLg-PzpAhpHM%3A%3BI6Wescei9q-NGM%3Bhttp%253A%252F%252Fudn.com%252FNEWS%252FMEDIA%252F7967656-3091176.jpg%3Bhttp%253A%252F%252Fudn.com%252FNEWS%252FENTERTAINMENT%252FENT2%252F7967656.shtml%3B240%3B319 http://www.wownews.tw/article.php?sn=6704 集合知名演員王道、賈靜雯;新生代演員劉以豪、王心如、王瞳、周孝安、尹崇珍、鈴木有紀;實力派演員謝其文、韓琳、蘇鈺晴 http://blog.ctitv.com.tw/womenshow/archive/2011/09/08/6119.aspx 請來藝人崔佩儀、小甜甜、劉駿耀和韓琳 http://www.google.com.tw/search?q=%E9%9F%93%E7%90%B3&source=lnms&tbm=isch&sa=X&ei=3WH1Ub2EK8K4kgXk_YDICA&ved=0CAcQ_AUoATiMAQ&biw=1152&bih=617#facrc=_&imgdii=_&imgrc=vJe2_yfnzd3hUM%3A%3BN6yULGnD9zo8eM%3Bhttp%253A%252F%252Fstatic.ettoday.net%252Fimages%252F313%252Fd313515.jpg%3Bhttp%253A%252F%252Ftravel.ettoday.net%252Farticle%252F212814.htm%3B600%3B450 http://vlog.xuite.net/play/cUYzeU00LTQ3NDM4LmZsdg==/%E5%8D%A1%E6%89%93%E8%BB%8A-%E8%BA%AB%E9%AB%94%E8%A3%9C%E7%B5%A6%E6%B0%B4-%E8%AA%9E%E6%99%A8%E3%80%81%E9%9F%93%E7%90%B3—119.77.244.18(留言) 2013年7月28日 (日) 17:52 (UTC)
- 上列諸項連結理應有所欲證明,未如請君整之,以便覆核。--J.Wong 2013年8月3日 (六) 04:46 (UTC)
因之前提出的證明被說關注度不夠所以提出上列證明此人為現在各偶像劇及電影演出重要角色的新生代女演員上列證明中有對於她個人的新聞報導有演出作品證明所以有維基存在的的必要性尤其是8月11就要上檔的偶像劇我愛你愛你愛我中他飾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夏飛燕會有很多人想知道她是誰如果有這麼多影視作品重要角色演出都不能有維基那不知道怎樣才能有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9.77.244.18(對話|貢獻)於 2013年8月3日 (六) 14:21加入。
- 駁回,上列連結或非可靠來源,或未有深入介紹其本人,咸未符《關注度通用指引》。--J.Wong 2013年8月11日 (日) 10:5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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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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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Hkcccc1921(留言) 2013年8月12日 (一) 02:38 (UTC)
- --J.Wong 2013年8月12日 (一) 13:0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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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本條目內容並非任何宣傳廣告,文字內容乃簡述周逢時逸事。煩請告知條目被刪除的詳細原因,以便做適當的調整。謝謝—Hkcccc1921(留言) 2013年8月12日 (一) 02:43 (UTC)
- 未符《收錄準則》,駁回。--J.Wong 2013年8月12日 (一) 13:0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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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您好,很抱歉在第一次使用時沒有好好閱讀規則,在第一次被駁回後認真的閱讀了次網站條款,也認真按照條款規定認真編寫,我所寫的全是朱仁民的思想理念,生平經歷,和藝術成就,請您查閱一下朱仁民《光明日報》七月一日頭版頭條的介紹,他應該是這個時代很難得出現的一個現象和人物,他幾十年前開始建立心靈、自然、文化三個生態,修復學科,並盡他一生的世界、生命、財力進行了艱苦卓絕的奮鬥,來證實他這一學科的理論。他在中國挑選被人類破壞過的沙漠、海島、裸崖、荒沙等十大經典地貌進行了三十年的修復。為此中國浙江大學、上海世博、聯合國為他建立了唯一的個人藝術館。所以我並非是在做宣傳,請您認真審核,謝謝—Zhurenmin(留言) 2013年8月12日 (一) 03:23 (UTC)
- 未符《收錄準則》,駁回。--J.Wong 2013年8月12日 (一) 18:55 (UTC)
- 狀態: 姑且復還,以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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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非G11, 亦具關注度。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8/09討論中—Nivekin※請留言 2013年8月13日 (二) 13:33 (UTC)
- 慮及該文並非明顯廣告,並正值存廢討論,遂決暫且復還,以續討論。當避免快速刪除凌越存廢討論,除卻明顯合符準則者。--J.Wong 2013年8月14日 (三) 02:09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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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詞條內容均有媒體、新聞的參考資料作為證實,而刪除的條件為缺少參考資料且語言態度偏激,且在存廢討論處尚未討論出結果時並正有所改進的情況下就刪除,有所不妥。—Yt11117(留言) 2013年8月12日 (一) 08:42 (UTC)
- 正值版權驗證,恕無可受理。--J.Wong 2013年8月14日 (三) 02:14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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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想知道新編寫修改的內容為什麼會被提出存廢討論,能告訴我原因麼,我好做修改,謝謝—Zhurenmin(留言) 2013年8月14日 (三) 02:17 (UTC)
- 非DRV請求。--廣雅 范★ 2013年8月14日 (三) 13:55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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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已在該頁面提出刪除爭議,為何依然強制刪除?我編輯該條目是要介紹這間出版社及闡述其歷史,也有新聞及網站作為佐證,請問有哪些地方有太廣告的意味?我會修正,謝謝!—Angelak765(留言) 2013年8月14日 (三) 08:40 (UTC)
- 通篇廣告,建議先閱讀方針。--廣雅 范★ 2013年8月14日 (三) 13:58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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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刪除票比保留票為2:1,討論結束者無考慮剛體中「動理學」的內容已比其「主條目」詳盡。--Risk留言 2013年8月9日 (五) 01:38 (UTC)—Risk留言 2013年8月9日 (五) 01:38 (UTC)
- 請問兩者所指是否同一回事?兩者又是否無可擴展,需要合併?否則何以因此而應該刪除其一?--J.Wong 2013年8月11日 (日) 16:10 (UTC)
- 兩者所指是同一回事,但考慮到有en:Rigid body dynamics,剛體動力學有擴展空間,即使內容比剛體中「動理學」的部份少,仍可保留,無須合併。--Risk留言 2013年8月14日 (三) 12:47 (UTC)
- 如此,本申請且告一段落,結。--J.Wong 2013年8月15日 (四) 10:2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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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楊錦聰、吳金黛皆是台灣相當知名的非主流音樂創作者 2.所建立的頁面並未提供任何銷售或廣告連結(或原本提供的版本已在管理者初步審核時遭刪除)其他部分皆為人物成長背景,歷年音樂作品,得獎事蹟,將整個搜尋頁面刪除的作法令人不敢苟同 3.任何藝術工作者的作品都可能是商品,如果連音樂人辛苦創作的音樂作品都不能在自由的百科全書呈現,那是否更應該刪除披頭四、麥可傑克森等傳奇經典的作品(這些條目不是亦有強烈的廣告性質嗎?) 4.台灣其他音樂公司的老闆、製作人都可以放在Wiki自由百科上(如滾石唱片的段鍾沂先生,音樂才女陳珊妮小姐)筆者創立的搜尋條目應一視同仁 5.泰武古謠傳唱隊在國內以小具知名度,不但時常受邀為外賓演出,更有其文化保存的意義 6.泰武古謠傳唱最早編輯附帶的銷售性資訊已被管理員先行移除,筆者亦未嘗試復原,但管理員卻因此將其他富有知識性的訊息通篇移除,作法是否有不妥之處?—A790813a(留言) 2013年8月15日 (四) 03:17 (UTC)
- 未發現日誌。--廣雅 范★ 2013年8月15日 (四) 05:11 (UTC)
- 看來應該是楊錦聰、吳金黛、泰武古謠傳唱--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8月15日 (四) 05:49 (UTC)
- 三者皆為廣告,不符收錄準則,駁回。--J.Wong 2013年8月15日 (四) 12:32 (UTC)
- 未發現日誌。--廣雅 范★ 2013年8月15日 (四) 05:1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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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討論結束者錯誤闡釋,刪除票比保留票為3:2,保留方未能提供任何可靠的第二手來源的有效介紹以證明關注度。—Risk留言 2013年8月9日 (五) 01:29 (UTC)
- 照理,呈請所言無誤,的而且確應該轉為無共識,以至發還再議。然而如此,則顯然過份闡釋指引而有減維基百科質素,遂決駁回所請。維基之中,理應大部份條目均可以援引可靠來源,符合各方針指引,然而切記有兩小部分條目無法如此。一為對象的確小眾,所以鮮有報導,鮮有研究可援;一為過於普遍,所以亦鮮有報導,鮮有研究可援。前者則正為指引所欲禁止,而後者就如杯、襪、鞋……則未應受制於指引,否則未免費解。--J.Wong 2013年8月11日 (日) 16:04 (UTC)
- 問題是杯、襪、鞋等絕對有可靠來源以證明關注度,而飛機襪則無。把無關注度之事物放入維基不等於提升維基百科質素,飛機襪是否如杯、襪、鞋仍須討論,請閣下考量一下,將其發還再議。--Risk留言 2013年8月14日 (三) 12:40 (UTC)
- 如此,在下則有個不情之請,望君相助,尋找可靠來源以證「杯」、「襪」或「鞋」符合關注度指引。好等在下心息,信理念有錯。--J.Wong 2013年8月15日 (四) 10:31 (UTC)
- 就算「杯」、「襪」或「鞋」沒可靠來源以符合關注度指引,亦不代表飛機襪應以同樣理由保留,相信閣下也不會認為世上每一種「杯」、「襪」或「鞋」都應寫進條目,「襪」是集合,飛機襪是集合的一個元素,兩者非平等,如果現在被提刪的是杯,閣下提出「襪」及「鞋」的例子才算合理的保留理據。希閣下考量。--Risk留言 2013年8月15日 (四) 10:50 (UTC)
- 當然並非對等,但同樣普遍。正正如此普遍,始難於按關注度指引援引來源。現在所斟酌並非例子對等與否,而在此等同樣普遍,普遍到無學者會去撰一篇論文講述此等,亦無傳媒會寫一篇報導關乎此等。若然,試問何如會有來源去證明其關注度呢?--J.Wong 2013年8月15日 (四) 12:19 (UTC)
- 問題是飛機襪是否如襪同樣普遍、是否能夠不按關注度指引援引來源仍須討論,閣下可以有自己的見解,唯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是解決「某頁面存廢之決定有問題」,討論中刪除方的理據非無理,建議閣下從「討論結束者是否錯誤闡釋討論結果」出發,否則有管理員的理據大於普通用戶之嫌。--Risk留言 2013年8月15日 (四) 12:51 (UTC)
- 閣下或者可以再次翻查兩次存廢討論,「飛機襪普遍」這個論點並非本人所創,而乃主留方安可君所言,本人姑引其據,再加例子證明及曉以常識而已。故此,結案者考慮其論點並加以保留,實無不可,更無不妥。再加上剛找到來源——英國《衛報》引述學者研究證明飛機襪可減低九成風險罹患深靜脈血栓。段落二,已有介紹飛機襪原理。鑒之,駁回所請。似乎普遍之物,亦未必無來源可援。如此,最後謹建議社群修訂關注度指引以免普遍之物再誤觸指引。--J.Wong 2013年8月17日 (六) 19:48 (UTC)
- 我對此條目存廢沒有意見,但上面J Wong找來的報導說的是條目中提及的壓力絲襪(Compression flight socks),不是此條目主體的飛機襪--Nivekin※請留言 2013年8月17日 (六) 20:03 (UTC)
- 當然並非對等,但同樣普遍。正正如此普遍,始難於按關注度指引援引來源。現在所斟酌並非例子對等與否,而在此等同樣普遍,普遍到無學者會去撰一篇論文講述此等,亦無傳媒會寫一篇報導關乎此等。若然,試問何如會有來源去證明其關注度呢?--J.Wong 2013年8月15日 (四) 12:19 (UTC)
- 就算「杯」、「襪」或「鞋」沒可靠來源以符合關注度指引,亦不代表飛機襪應以同樣理由保留,相信閣下也不會認為世上每一種「杯」、「襪」或「鞋」都應寫進條目,「襪」是集合,飛機襪是集合的一個元素,兩者非平等,如果現在被提刪的是杯,閣下提出「襪」及「鞋」的例子才算合理的保留理據。希閣下考量。--Risk留言 2013年8月15日 (四) 10:50 (UTC)
- 照理,呈請所言無誤,的而且確應該轉為無共識,以至發還再議。然而如此,則顯然過份闡釋指引而有減維基百科質素,遂決駁回所請。維基之中,理應大部份條目均可以援引可靠來源,符合各方針指引,然而切記有兩小部分條目無法如此。一為對象的確小眾,所以鮮有報導,鮮有研究可援;一為過於普遍,所以亦鮮有報導,鮮有研究可援。前者則正為指引所欲禁止,而後者就如杯、襪、鞋……則未應受制於指引,否則未免費解。--J.Wong 2013年8月11日 (日) 16:0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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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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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14.42.75.96(留言) 2013年8月23日 (五) 22:34 (UTC)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3年8月17日 (六) 02:43 (UTC)之前加入的。
個人認為文中所提及內容均為客觀事實存在,即使描述有所不夠詳細或排版不符合標準,但仍不應被判斷為宣傳作用。如有其他需要修改之處應通知本人而不是直接進行刪除。另,如刪除無法恢復,是否對內容重新編輯後是否可以再次上交?
- 確為廣告,駁回。請多添客觀描述,及注意正文及列單比例。--J.Wong 2013年8月25日 (日) 15:33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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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以方便修改相關規範—JayFJ(留言) 2013年7月30日 (二) 05:01 (UTC)
- 未明所以,請多加闡釋。--J.Wong 2013年8月3日 (六) 04:51 (UTC)
- 久候多時,仍無回應,結。--J.Wong 2013年8月25日 (日) 15:34 (UTC)
- 狀態: 結
請駁回九龍巴士234A線的資料(User talk:chowronald)2013年8月11日(日)09:50(UTC)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3年8月11日 (日) 02:45 (UTC)之前加入的。
- 請提交來源以證其關注度。--J.Wong 2013年8月11日 (日) 16:23 (UTC)
- 待覆良久,仍無回音,結。--J.Wong 2013年8月25日 (日) 15:35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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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節目正在播出需要恢復該頁面—Shwangtianyuan(留言) 2013年8月18日 (日) 01:37 (UTC)
- 無合理理由。--廣雅 范★ 2013年8月27日 (二) 15:27 (UTC)
- (!)意見:你走錯地方了,而且條目未曾創立,應無效。--Debussy♪CPBL✡ 2013年8月25日 (日) 04:45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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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其實本人是直接翻譯日文維基,並無抄襲維基外的文章,認為應該還能重建。—H2226(留言) 2013年8月25日 (日) 06:43 (UTC)
- 請於討論頁內使用{{translated}}註明翻譯頁面及版本。--廣雅 范★ 2013年8月27日 (二) 15:33 (UTC)
- (!)意見:應該是列入侵權驗證頁面超過七日?請先確定內容非侵權內容。--Debussy♪CPBL✡ 2013年8月24日 (六) 15:13 (UTC)
- 能讀完方針再來嗎?--廣雅 范★ 2013年8月27日 (二) 15:35 (UTC)
- (!)意見:應該是列入侵權驗證頁面超過七日?請先確定內容非侵權內容。--Debussy♪CPBL✡ 2013年8月24日 (六) 15:13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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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你好,本人是長安福特車隊的媒體專員,想在維基上創建車隊資料,但是資料被刪除說侵權,請問怎麼處理?怎樣重新編輯資料證明我們的版權?—Dilyswen(留言) 2013年8月21日 (三) 07:11 (UTC)
- 在這裏發表的都是放棄版權的。--廣雅 范★ 2013年8月27日 (二) 15:4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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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因為我們並不太清楚該如何操作編輯內容,所以先將協會成立的緣由輸入,是要讓更多的人能夠認識我們協會,我們並不是壞人,我們是非營利的協會,只希望能讓更多人知道學習急救的重要性。—FormosaEMS(留言) 2013年8月22日 (四) 13:45 (UTC)
- 沒說你們是壞人。--廣雅 范★ 2013年8月27日 (二) 15:4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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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被指violate了copyright的原頁面不是已改成相容授權格式了嗎?———C933103(留言) 2013年8月17日 (六) 20:08 (UTC)
- 未見授權文字,況且也有廣告嫌疑。--廣雅 范★ 2013年8月27日 (二) 15:48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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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拜託一下!為什麼找資料找得那麼仔細,能放上的都放了,這是我的編輯熱忱,為何說刪就刪?由於不才對於"維基化"涉獵不深,敬請見諒!但有嚴重到要刪除嗎?不會太超過嗎?—ROC hsingmingchang(留言) 2013年8月29日 (四) 03:2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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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本人是長安福特車隊的媒體,並未侵權,頁面無故被刪,請求恢復頁面,並授權使用。—Dilyswen(留言) 2013年8月29日 (四) 04:04 (UTC)
- 去讀完方針再來。--廣雅 范★ 2013年8月29日 (四) 04:08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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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你們的管理員 石,刪了我的頁面,一定有紀錄—ROC hsingmingchang(留言) 2013年8月29日 (四) 03:32 (UTC)
- (※)注意:你說的是高棉共和國國歌吧,你用簡體字創建條目卻用繁體字連結申請,當然找不到記錄。--全無尊嚴先生(留言) 2013年8月29日 (四) 03:47 (UTC)
還有把我的東西還給我ㄅ—hippopotamus chang :-D 2013年8月29日 (四) 09:37 (UTC)
- 個人宣傳,駁回請求,條目內容已發電郵。--Aoke1989(留言) 2013年8月31日 (六) 08:1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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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不是宣傳廣告,但以G11為由刪除,屬錯誤判斷。—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8月30日 (五) 01:33 (UTC)
- 虛構人物,1。--Aoke1989(留言) 2013年8月31日 (六) 08:15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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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覺得內容是符合關注度條約的,而且明明有人投保留票,我不懂為何被刪除—Aaa0622(留言) 2013年8月30日 (五) 09:16 (UTC)
- 具備一定關注度,有巴哈姆特的報道。--Aoke1989(留言) 2013年8月31日 (六) 08:38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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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這不是廣告—Paulie highfly(留言) 2013年8月30日 (五) 09:54 (UTC)
- 內容都是抄來的,侵犯版權。--Aoke1989(留言) 2013年8月31日 (六) 08:41 (UTC)
- 內容不是抄的,請再仔細看看。--Paulie highfly(留言) 2013年8月31日 (六) 12:48 (UTC)
- 再次駁回,1內容都是抄來的,另外,大段大段描寫中小學的學習情況,不符合百科全書內容要求。--Aoke1989(留言) 2013年9月1日 (日) 03:58 (UTC)
- 內容都是來自其本人的親口描述,並非抄襲。相關的內容在寫入維基百科之前,也有可能被人發表在網上,這不能算抄襲吧?文中如果有不符合維基百科要求內容,可以去除。--Paulie highfly(留言) 2013年9月1日 (日) 04:31 (UTC)
- 可以重新發起討論。--廣雅 范★ 2013年8月27日 (二) 15:46 (UTC)
- 除了在團體內的活動之外,也演出了BAD BOYS J的電視劇、電影。--Changnick(留言) 2013年8月27日 (二) 18:43 (UTC)
- 鑒有新來源如上,而當中合則與否,尚須斟酌,遂決發還再議,以待社群定奪。--J.Wong 2013年9月1日 (日) 05:00 (UTC)
- 狀態: 改處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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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不能理解管理員為何在沒任何來源支持條目關注度的情況下保留條目。—Risk留言 2013年8月18日 (日) 11:38 (UTC)
- (:)回應:條目內已列出數個參考,只是閣下認為未曾合格而已。--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8月20日 (二) 08:11 (UTC)
- (:)回應:參見Nivekin的意見。閣下也承認查找不到「直接報導」。--Risk留言 2013年8月20日 (二) 08:17 (UTC)
- (:)回應:「直接報導」不應該被視為關注度的唯一證據。--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8月20日 (二) 08:23 (UTC)
- (:)回應:「直接報導」與有效介紹中「來源直接、詳細地講解了主題的實體」有關,條目內的參考全都非對三家村遊樂場的有效介紹。--Risk留言 2013年8月20日 (二) 08:28 (UTC)
- (:)回應:那就應該置「重要康樂設施」與「多項社區活動舉辦場地」於不顧?--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8月20日 (二) 08:43 (UTC)
- (:)回應:這非維基百科:關注度之考量。--Risk留言 2013年8月20日 (二) 08:50 (UTC)
- (:)回應:考量關注度指引之餘應該顧及常理。--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8月20日 (二) 09:11 (UTC)
- (:)回應:WP:COMMON#不存在常識的情況。--Risk留言 2013年8月20日 (二) 09:13 (UTC)
- (:)回應:保留才不損維基利益。--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8月20日 (二) 09:23 (UTC)
- (:)回應: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保留甚麼不保留甚麼都是有標準。--Risk留言 2013年8月20日 (二) 10:02 (UTC)
- (:)回應:保留才不損維基利益。--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8月20日 (二) 09:23 (UTC)
- (:)回應:WP:COMMON#不存在常識的情況。--Risk留言 2013年8月20日 (二) 09:13 (UTC)
- (:)回應:考量關注度指引之餘應該顧及常理。--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8月20日 (二) 09:11 (UTC)
- (:)回應:這非維基百科:關注度之考量。--Risk留言 2013年8月20日 (二) 08:50 (UTC)
- (:)回應:那就應該置「重要康樂設施」與「多項社區活動舉辦場地」於不顧?--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8月20日 (二) 08:43 (UTC)
- (:)回應:「直接報導」與有效介紹中「來源直接、詳細地講解了主題的實體」有關,條目內的參考全都非對三家村遊樂場的有效介紹。--Risk留言 2013年8月20日 (二) 08:28 (UTC)
- (:)回應:「直接報導」不應該被視為關注度的唯一證據。--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8月20日 (二) 08:23 (UTC)
- (:)回應:參見Nivekin的意見。閣下也承認查找不到「直接報導」。--Risk留言 2013年8月20日 (二) 08:17 (UTC)
- (:)回應:條目內已列出數個參考,只是閣下認為未曾合格而已。--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8月20日 (二) 08:11 (UTC)
- (:)回應:不應刪除關注度足夠的條目。--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8月20日 (二) 11:53 (UTC)
- 所謂「關注度足夠」,是按你的標準,而非維基百科方針的標準。--Risk留言 2013年8月20日 (二) 11:55 (UTC)
- 閱讀起來很無感覺。--Labstore(留言) 2013年8月28日 (三) 01:03 (UTC)
- 鑒該條目並無來源深入而直接介紹,未符《關注度通用指引》,而內容亦短淺之甚,決改處刪除。--J.Wong 2013年9月1日 (日) 07:49 (UTC)
- 北京地鐵DKZ31型電動車組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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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見此來源:[18],個人認為內容已達到「有效介紹」的程度。先前案例請參見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2年7-9月#北京地鐵SFM04型電動車組。 --達師 - 270 - 456 2013年8月26日 (一) 11:20 (UTC)
- 可,復還。--J.Wong 2013年9月1日 (日) 08:0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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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有三位用戶表明認為該頁面不屬侵權,未有任何回應情況下頁面被刪除。—William915(與我討論) 2013年8月28日 (三) 08:08 (UTC)
- 雖兩者並非雷同,唯相似之極,顯然重撰未足。鑒之,駁回,請全然重撰。--J.Wong 2013年9月1日 (日) 08:1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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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孫靜雅本身有獨立關注度,而且較早建立,提刪亦沒有依足程序,不應重定向到海天盛筵事件。—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7月26日 (五) 06:57 (UTC)
- 未發現日誌,且已自行建立重定向。--廣雅 范★ 2013年7月26日 (五) 08:02 (UTC)
- 「提刪亦沒有依足程序」這話來源?--廣雅 范★ 2013年7月26日 (五) 08:50 (UTC)
- 如果質疑關注度不足應先掛30天模板,關注度到期才提刪,而不是直接提刪;如果純粹想合併應到合併請求頁,而不是存廢討論頁。不論重定向算是刪除或合併都沒有依程序進行。--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7月26日 (五) 09:08 (UTC)
- 提刪理由不是關注度不足;頁面也不是合併而是重定向。--廣雅 范★ 2013年7月26日 (五) 09:35 (UTC)
- 既然不是關注度不足,實看不到早建立條目要重定向到遲建立條目的理據。--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7月26日 (五) 10:27 (UTC)
- 「用戶切勿僅由於反對存廢討論結果,而再以舊理由提案於此。」--廣雅 范★ 2013年7月26日 (五) 10:36 (UTC)
- 單看舊有理由已經可以合理懷疑是錯判的了。--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7月26日 (五) 11:02 (UTC)
- 「用戶切勿僅由於反對存廢討論結果,而再以舊理由提案於此。」--廣雅 范★ 2013年7月26日 (五) 10:36 (UTC)
- 既然不是關注度不足,實看不到早建立條目要重定向到遲建立條目的理據。--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7月26日 (五) 10:27 (UTC)
- 提刪理由不是關注度不足;頁面也不是合併而是重定向。--廣雅 范★ 2013年7月26日 (五) 09:35 (UTC)
- 如果質疑關注度不足應先掛30天模板,關注度到期才提刪,而不是直接提刪;如果純粹想合併應到合併請求頁,而不是存廢討論頁。不論重定向算是刪除或合併都沒有依程序進行。--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7月26日 (五) 09:08 (UTC)
- 「提刪亦沒有依足程序」這話來源?--廣雅 范★ 2013年7月26日 (五) 08:50 (UTC)
- (!)意見:處理時主要參考的理由包括:「重定向重要性不足以成為一個新條目」、「單一事件,無獨立必要」、「因為此事件後才而薄有名氣」。--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7月26日 (五) 14:47 (UTC)
- 的確,該討論有程序之誤,所得共識就此欠穩,實值商榷,然而與決者不寡,又未嘗刪除,為程序而程序,不免費時失事,是故請君證︰
- 一、其符合《關注度指引》或其子則、
- 二、有來源或符《關注度指引》或其子則,或其他議處,堪應斟酌,值得再議;
- 三、三十日之期舉足輕重,前後之異,足別其存廢;或
- 四、有新據此間發佈,又堪乎別其存廢。無者,恕難效勞。--J.Wong 2013年7月27日 (六) 05:12 (UTC)
- (:)回應:原條目已列出足夠來源,性感照片的流出和實為男兒身的指控,報導主體皆為孫靜雅本人,而且媒體來自兩岸三地,足以證明其獨立的關注度。另貼更多報導以供參考[20][21][22]。--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7月28日 (日) 01:08 (UTC)
- (!)意見:根據先前存廢討論內容,建議列出「海天盛筵事件」以外的關注度佐證資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7月28日 (日) 08:43 (UTC)
- 汪汪君所言甚是。切記關注度並不僅在一時。《生者傳記方針》明言,人物若僅因一事而為所報導,而平時仍保持低調,則未應傳之。請君嘗證「孫靜雅本身有獨立關注度」。--J.Wong 2013年7月28日 (日) 17:10 (UTC)
- (:)回應:陪睡3天賺60萬我認同跟「海天盛筵事件」有關,但艷照流出和男兒身指控等新聞的本體完全就是孫靜雅本人,事後的發展不應視為「海天盛筵事件」的一部份,而且孫靜雅在事件發生之前曾獲得2011屆世界最佳模特大賽中國賽區時尚魅力獎及2011中國內衣模特大賽十佳等獎項,亦是《ELLE》、《炫色》、《瑞麗》、《芭莎》、《男人裝》等時尚雜誌的御用模特,本身已薄有名氣,是廣告界的新寵,還有「小李小璐」之稱,不然普通一個妙齡女子陪睡不會引來如此廣泛報導(按:中國那一個大城市沒有賣淫活動,只要付得起錢,由工廠女工到白領、大學生到車模,要小聚片刻甚至包月都是垂手可得)。--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7月29日 (一) 01:53 (UTC)
- 無疑上述各項報導均可烘托其本身關注度,然而《關注度指引》所須乃正面、直接介紹,而非烘托。既然本身已薄有名氣,請君嘗尋其專訪——事後亦應有更多。--J.Wong 2013年8月3日 (六) 04:32 (UTC)
- 按大陸習慣,捲入桃色風波的女藝人事後都會被不明文地禁制演出或報導一段時間(如鍾欣桐和湯唯)。現搜尋不到更多與她有關的報導。--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8月20日 (二) 08:21 (UTC)
- (:)回應:原條目已列出足夠來源,性感照片的流出和實為男兒身的指控,報導主體皆為孫靜雅本人,而且媒體來自兩岸三地,足以證明其獨立的關注度。另貼更多報導以供參考[20][21][22]。--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7月28日 (日) 01:08 (UTC)
- 既如此,亦實無能為力,未如君待其解禁,復得報導之時,再臨申請。--J.Wong 2013年9月1日 (日) 08:23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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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您好 前一陣子將黃湘詅女士所開辦的畫展一一製作頁面 可能違反了某些規定 乃至於連黃湘詅女士的WIKI也被刪除了 黃女士推廣國畫藝術不遺餘力 本身也是知名國畫家 亦提供獎學金幫助大陸的大學生發展藝術天分 許多人會希望藉由WIKI更了解黃女士 我們絕無商業行為 麻煩網站管理者告知刪除的理由 以及如何恢復黃女士的WIKI權限等等 我們會努力做到WIKI的要求 我們絕無任何侵權行為 期待您的回覆 非常感謝您 —114.42.35.42(留言) 2013年9月3日 (二) 07:47 (UTC)
- 無新的覆核理由,也未見管理員判斷共識出錯。--廣雅 范★ 2013年9月3日 (二) 09:5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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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經修改了!—ARALIO-zhu(留言) 2013年9月3日 (二) 01:45 (UTC)
- 仍不合要求。--廣雅 范★ 2013年9月3日 (二) 09:5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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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不是廣告。內容也是其本人的親口描述,並非抄襲。—Paulie highfly(留言) 2013年9月4日 (三) 01:58 (UTC)
- 不是宣傳,如果有違反維基百科規則的內容,可以修改。--Paulie highfly(留言) 2013年9月5日 (四) 02:09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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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經多次討論保留的條目, 怎可能是A1?—Nivekin※請留言 2013年9月10日 (二) 03:55 (UTC)
- 剩下的請您處理。--廣雅 范★ 2013年9月10日 (二) 08:23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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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內容有參考價值,且為台灣機能服飾第一品牌,並非廣告。—111.248.117.81(留言) 2013年9月10日 (二) 09:40 (UTC)
- 未發現日誌。--廣雅 范★ 2013年9月10日 (二) 09:41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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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該條目底下關於學生自治會相關內容最近被頻繁刪除、撤銷,或修改文字,內容卻無相關證據佐證,請求維基百科對於相關內容予以禁止發表。—Tn841126(留言) 2013年9月12日 (四) 02:32 (UTC)
- ……非DRV請求。--廣雅 范★ 2013年9月12日 (四) 05:03 (UTC)
- 狀態: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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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 2013年4月28日 (日) 07:55 新版本有改善
- 2. 仲夏的Sounds good! 選拔組名義 主唱之一 在日本得到金唱片
- 3.1830m 名義:TEAM 4 主唱之一 在日本得到金唱片
4.. 該團體中有兩位或更多的獨立關注度成員,該團體當然具備關注度。—Stevenhksar(留言) 2013年8月26日 (一) 04:29 (UTC) —Stevenhksar(留言) 2013年8月26日 (一) 12:27 (UTC)
- (!)意見團體可能具關注度,但以上人士不--Nivekin※請留言 2013年9月1日 (日) 04:58 (UTC)
- 請遞交來源,以證之合符《關注度指引》或《人物收錄準則》。--J.Wong 2013年9月1日 (日) 07:56 (UTC)
- 一周內無回復。--廣雅 范★ 2013年9月12日 (四) 05:0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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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三基時代條目所編輯的內容都是有據可查的,並非廣告性質,我懇請管理員重新審核。若管理員對此條目還有質疑,我可以提供內容的依據地址。請管理員給予解決。謝謝!—Iugo2013(留言) 2013年9月13日 (五) 01:22 (UTC)
- 又沒說是假的……--廣雅 范★ 2013年9月13日 (五) 03:43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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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原先提刪的理由是沒有存在被引用的條目,現已經將相關條目移動為正式條目,遂申請該合理使用圖像的存廢覆核—Jet Alone(留言) 2013年9月13日 (五) 07:47 (UTC)
- 未看到圖像鏈入。請檢查後回復。--廣雅 范★ 2013年9月13日 (五) 14:07 (UTC)
- (:)回應:條目因為有你 (菅原紗由理單曲)中由infobox引用,確實無法查看到鏈入記錄,僅能在代碼中看到,不知為何。--Jet Alone(留言) 2013年9月13日 (五) 14:43 (UTC)
- 未看到圖像鏈入。請檢查後回復。--廣雅 范★ 2013年9月13日 (五) 14:0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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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她是一個錯的女藝人, 希望有一些她的資料—Matchroy(留言) 2013年9月13日 (五) 18:47 (UTC)
- 無有效理由。--廣雅 范★ 2013年9月13日 (五) 18:5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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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時兆官網早已加註可供維基百科使用字樣,並且將有廣告嫌疑之語詞刪除,對於一個有百年歷史的華文出版社,你們的管理員也太過樂於直接刪除,而不去查明上傳者所做過的努力修改,請再次審閱內容。謝謝。—Stpa1905(留言) 2013年9月5日 (四) 03:47 (UTC)
- 確為廣告,未符收錄準則,駁回。--J.Wong 2013年9月17日 (二) 07:58 (UTC)
- 那再努力修改一次,希望這次能成功。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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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是想創建一位台灣導演 周曉鵬 的新條目,我的內容與維基已存在的許多台灣導演的資料大同小異,並無廣告的意圖,請審核,謝謝!不知道是不是我有什麼步驟做錯了,讓管理員們誤以為是廣告宣傳。—Yen Hsiang(留言) 2013年9月6日 (五) 07:35 (UTC)
- 可以申請恢復條目,讓我可以修改內容嗎?也煩請管理員指出哪裏需要修改的,謝謝!Yen Hsiang(留言) 2013年9月7日 (六) 17:19 (UTC)
- 我查過了,周曉鵬導演符合《人物收錄準則》電視劇導演的資格,目前中視播出的八點檔蘭陵王 (電視劇)即為其作品,煩請複查,謝謝!Yen Hsiang(留言) 2013年9月7日 (六) 17:19 (UTC)
- 駁回,介紹有欠客觀,有違於《收錄準則》及《中立方針》。君未如參考其他同類條目,並重撰之。--J.Wong 2013年9月17日 (二) 08:03 (UTC)
- 狀態: 翻其原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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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條目是因為關注度的問題而被合併的。但是,做為「個例」,這兩個條目卻比後來的熱帶風暴蝎虎(2011年)、颱風珊瑚(2012年)、強熱帶風暴摩羯(2013年)關注度高一些。電母曾經吹襲韓國釜山,也有「造成破壞」。但其因為「沒有造成破壞」而被縮減,這屬於自相矛盾。所以,熱帶風暴級的熱帶氣旋只要被命名編號,就都需要記錄。維基百科是一部為廣大網民服務的百科全書,那麼何不讓廣大網民看到更多的信息呢?—官鑫 (☎) 2013年9月7日 (六) 05:25 (UTC)
- 鑒於是文符《關注度指引》所定,而觀察所得,慣例為凡可觀測且其強度高於熱帶低氣壓則立文詳紹,雖未明文,但未交互助客棧討論而貿然另訂準則,則未免混亂,亦不公之甚,遂推翻二〇一一年一月廿八日存廢討論所得結果,許另立為文。--J.Wong 2013年9月17日 (二) 08:27 (UTC)
- 狀態: 翻其原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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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同上—官鑫 (☎) 2013年9月8日 (日) 11:38 (UTC)
- 同上。--J.Wong 2013年9月17日 (二) 08:3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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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不是廣告, 之前也有 2011,2012 的條目—121.203.233.204(留言) 2013年9月9日 (一) 04:56 (UTC)
- 駁回,確為廣告,亦有侵權之虞。--J.Wong 2013年9月17日 (二) 08:34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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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該人為越南追尊君主(其他越南追尊君主也沒被提刪),而且比前版本不盡相同,故望恢復或發還重審--Tom Tsang...........(留言) 2013年9月9日 (一) 09:50 (UTC)
- 兩版相異其大,速刪準則G5款未為適用,乃翻其決並復還之。至於是否需要再評其關注度,此不置可否。--J.Wong 2013年9月17日 (二) 08:42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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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條目被人多次惡意修改,最近又被人虛報中傷,結果被刪去,及用白紙封着。該條目符合關注度的要求,若懷疑有人惡意宣傳,可把有關ip封閉,不必用白紙封殺,這樣會抺殺其他網民建立有關條目的權利及自由,也不合維基自由創作的精神。魏鵬展是一位於中港台三地及外國發表了百多篇詩文的新秀作家,用google搜尋也可找到十多頁有關他的資料,到圖書館也能找到很多他的作品,關注度很高,絕對值得保留在維基中,以豐富維基內容,若內容格式不正確,可請其他編輯修正,謝﹗此條目有存廢有爭議(見此討論),在有人投票支持保留的情況下仍草率刪除,是不有點不妥?—Poemnovel(留言) 2013年9月14日 (六) 05:19 (UTC)
- 所有管理員都是義工,沒有薪金,對維基的工作是純粹出於一份熱心,希望維基能有良好的秩序,處事態度一定是公平公正,不偏不頗,不存在一點私心及主觀,一心希望令維基成為一個自由創作及公開的百科全書,惠益網民。—Poemnovel(留言)2013年9月17日 (六) 19:30 (UTC)
- 回覆:一位作家要是不列出他的發表文章成績,管理員就認為是關注度不足,要刪去;列出關注度的證明,管理員又認為是廣告。不知管理員能否界定甚麼才是廣告呢?你們不是一直強調維基是自由創作的網上百科全書嗎?廣告是主觀,關注度是客觀,為甚麼管理員總是拿着主觀的廣告去不斷打壓言論?人家上訴,拿出證據證明了客觀的關注度,你們一概不理,卻只以沒有客觀證據的廣告論斷去打壓言論,何以服眾?這裏不是公平開放的維基空間嗎?我以為只有共產黨才會成立網上警察去打壓言論。為甚麼這些事情會出現在自由開放的維基?--Poemnovel(留言) 2013年9月18日 (三) 10:22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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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條目存廢有爭議(見此討論),在無人投票的情況下草率刪除,極為不妥。—prOfessOrjOhn 2013年9月14日 (六) 07:15 (UTC)
- 另附:橫濱FC官方網站所載石橋直希的參與記錄[23][24]。prOfessOrjOhn 2013年9月15日 (日) 03:34 (UTC)
- 無人複議情況下僅一周刪除,確不妥,發回重審。--耶葉爺♥VC XC 2013年9月15日 (日) 06:29 (UTC)
- 橫濱FC獨立於橫濱FC的球員?請其他管理員評評理。--Risk留言 2013年9月15日 (日) 07:10 (UTC)
- 發還理由根本不是有新來源提供。prOfessOrjOhn 2013年9月22日 (日) 06:11 (UTC)
- 橫濱FC獨立於橫濱FC的球員?請其他管理員評評理。--Risk留言 2013年9月15日 (日) 07:10 (UTC)
- 無人複議情況下僅一周刪除,確不妥,發回重審。--耶葉爺♥VC XC 2013年9月15日 (日) 06:29 (UTC)
1 收到編輯待刪除提示後,本人已經修改刪除了涉及「廣告或宣傳」的所有引用聲明。可能因為我是新手,因為我操作技術原因未保存成功。
2 修改後原文只剩下一條引用條目,且該引用網頁原文有「本網站(或頁面)的文字允許在共享創意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協議和GNU自由文檔許可證下修改和再使用」的聲明。
請給予編輯/修改機會,並做出詳細提示,告訴我下面怎樣才能繼續完成我的詞條。 謝謝!
--BeijingWolf(留言) 2013年9月13日 (五) 15:27 (UTC)
- 雖非廣告,唯其內容猶如說明書,而此正為《收錄準則》所禁,遂恕難效勞。--J.Wong 2013年9月28日 (六) 03:4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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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不是廣告—Paulie highfly(留言) 2013年9月12日 (四) 16:54 (UTC)
- 確為廣告,駁回。--J.Wong 2013年9月28日 (六) 03:5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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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這是一家美國的 男性功能研究所,在搜尋引擎中還沒有這家研究所的信息。現在編輯成百科,供網友搜索查看,絕對沒有任何廣告性質。也沒有任何宣傳色彩。因為我在美國留學,主修的就是這塊內容,而且我在邁爾性功能障礙研究所實習過。這些資料都是真實的介紹。請審核人員明察秋毫。謝謝。。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3年9月22日 (日) 14:42 (UTC)之前加入的。
- 確為廣告,駁回。--J.Wong 2013年9月28日 (六) 03:5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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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不是廣告—Paulie highfly(留言) 2013年9月26日 (四) 00:08 (UTC)
- 確為廣告,駁回所請。--J.Wong 2013年9月28日 (六) 04:38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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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您好,我反覆閱讀了本詞條發現都是中立、客觀的描述本詞條。 對於刪除我表示很迷茫不知道如何修改了,請您予以指導—郭琦(留言) 2013年9月24日 (二) 02:02 (UTC)
- 遣詞欠中立,確為廣告,駁回。--J.Wong 2013年9月28日 (六) 04:5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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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沒有經過充分討論即被刪除,並且只說該條目為廣告沒有証明。我反覆閱讀了本詞條發現都是中立、客觀的描述本詞條。 對於刪除我表示很迷茫不知道如何修改了,請您予以指導。Dannytcchan Danny 2013年9月25日 (三) 10:38 (UTC)—Dannytcchan Danny 2013年9月25日 (三) 10:38 (UTC)
- 本人有理由相信刪除本條目的人正在阻止他人在網絡上的自由,因為該網絡電台部份節目經常取笑中共,所以中國籍的管理員要消除一些反共言論。Dannytcchan Danny 2013年9月25日 (三) 10:49 (UTC)
- 語調欠中立,內容乏客觀,確為廣告,駁回。--J.Wong 2013年9月28日 (六) 05:0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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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沒有任何誇大或者宣傳的成分,採用很中性的詞彙描述了該網站的基本功能—14.104.17.206(留言) 2013年9月27日 (五) 01:41 (UTC)
- 確為廣告,駁回。--J.Wong 2013年9月28日 (六) 05:08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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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應保留編輯歷史—太虛乎(留言) 2013年9月18日 (三) 04:34 (UTC)
- 符合O4。編輯歷史保留的理由?--廣雅 范★ 2013年9月18日 (三) 12:09 (UTC)
- 一週既逾,仍無回覆,結。--J.Wong 2013年9月28日 (六) 05:0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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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沒有經過充分討論即被刪除,討論僅有1票提名者刪除票,而且提名者也沒有提供實質的刪除理由。—prOfessOrjOhn 2013年9月23日 (一) 04:30 (UTC)
- 鑒於此類列表皆可代之以分類,未符《列表指引‧獨立列表之存廢標準》所定,且有各項先例可援,及其況絕未同於「基層行政區劃存廢爭議」,準則清楚而明確,駁回所請。--J.Wong 2013年9月28日 (六) 04:38 (UTC)
- 參考英語版相應條目,本列表有條件發展以致符合《列表指引‧獨立列表之存廢標準》的規定。請問若我透過翻譯重建此列表,是否不會被刪除?prOfessOrjOhnIsMe 2013年9月29日 (日) 01:56 (UTC)
- 的確,翻譯本可符上述指引所定,保留概率大為增加,社群亦應會慮及而不致再刪。--J.Wong 2013年9月29日 (日) 06:39 (UTC)
- 參考英語版相應條目,本列表有條件發展以致符合《列表指引‧獨立列表之存廢標準》的規定。請問若我透過翻譯重建此列表,是否不會被刪除?prOfessOrjOhnIsMe 2013年9月29日 (日) 01:56 (UTC)
- 鑒於此類列表皆可代之以分類,未符《列表指引‧獨立列表之存廢標準》所定,且有各項先例可援,及其況絕未同於「基層行政區劃存廢爭議」,準則清楚而明確,駁回所請。--J.Wong 2013年9月28日 (六) 04:3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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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之前被人惡意更改內容,被管理維基人認為是發生編輯戰,現請回復原來內容。謝謝。—D100 kelvin(留言) 2013年9月28日 (六) 12:44 (UTC)
- 存廢討論所述非虛,駁回。--J.Wong 2013年9月29日 (日) 06:4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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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昭視暢是宜家研究未來網絡技術的企業,請不要因為他規模不大就認為他不能出現在危機百科。請仔細查看,內容里沒有任何廣告信息,只是介紹了研究內容和方向,供有識之士了解昭視暢的理想。再此請求恢復,萬分感謝!—Llq0118(留言) 2013年9月29日 (日) 05:56 (UTC)
- 確為廣告,駁回。--J.Wong 2013年9月29日 (日) 06:44 (UTC)